他被判刑4年,是一個未被收監的涉疫罪犯,如今隨著《五部門就涉疫刑事案件辦理聯合出台新指導意見》的出台,他的命運是否會出現新的變化?
獲知「新指導意見」連稱可睡個好覺
他叫韓罡(化名),今年42歲,大貨車司機,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人。
韓罡是一名被判刑4年的罪犯,最近一則消息引起了他的高度關注。
2023年1月7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出台《關於適應新階段疫情防控政策調整依法妥善辦理相關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8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不再納入檢疫傳染病管理之日起,對違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預防、控制措施和國境衛生檢疫規定的行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條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該《通知》稱,目前正在辦理的相關案件,依照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處於被羈押狀態的,各辦案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解除羈押強制措施;涉案財物被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依法及時解除。
2023年1月7日晚上,韓罡告訴記者,他在網上看到這則消息後有點高興,「不知道我的命運是否能得到改變?」他說,自己被採取強制措施半年來,精神上受到極大折磨,如今這則消息不知道是否可以讓他睡個好覺。
疫情爆發流調查出他未報備行程
韓罡對記者介紹說,大約10年前他開始給人開大貨車,「也就是半拖車,13米長,幾乎每天奔走在全國各地,每月工資收入有10000元左右。」
他回憶說,2022年1月23日,他和妹夫賀某在黑龍江綏芬河卸完貨,開著那輛半拖車往老家綏中縣趕,兩天後抵達家中,沒想到同年2月8日綏中縣突然爆發疫情,2月10日他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當地相關部門做流調發現他和賀某未報告行程。
「我查出陽性後被送到醫院隔離治療。」韓罡說,後來民警給他打電話詢問情況,還到他所在醫院作了筆錄。
原來,同年2月2日晚上,韓罡到妻子表弟家中吃飯,「當時現場有10餘人,沒想到2月7日晚上我表弟被查出陽性,成為綏中縣第一例感染者,我成為他的密接人員,後來我們全家都被查出陽性。」
被監視居住期間全家靠妻子打零工養家
2022年4月24日,韓罡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綏中縣警局監視居住。
他說,目前他兒子正讀高三年級,女兒在讀初一年級,如今父母也70多歲了,家中每月還有房貸,生活壓力很大,「監視居住期間,我不能外出跑貨運,也沒有工資收入,我妻子在縣城打零工,全家靠她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維持生活。」
「這些天來,最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哪裡都去不了,有生意也不敢到外面去做。」韓罡說,自己從來沒有睡過一個好覺,瘦了一大圈,以前買的衣服現在穿起來,感覺空蕩蕩的。
宣判後他一直未被收監卻一直被監視居住
韓罡稱,當初他被綏中縣警局監視居住,2022年9月29日,他又被綏中縣法院監視居住,宣判後他也一直沒有被收監,至今仍是監視居住。
2023年1月8日開始,新冠感染正式回歸「乙類乙管」,從而不再適用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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