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動態 > 正文

敏敏郡主:辱罵方方的網絡大V,被法院判決公開道歉

作者:

今天看到一則微博,一個曾經辱罵方方的網絡大V,被法院判決公開道歉。

案件先由柯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侵權後,該網絡大V不服,提出上訴。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有網友在微博中透露了法院判決的更多細節,除了公開道歉以外,還有「賠錢5000」。

雖然這起案件的原告不是方方(向這起案件的原告致敬),但是在看到這則微博時,還是心裡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三年前,網絡上辱罵方方的聲音,類似的甚至更惡劣的污言穢語,鋪天蓋地,有刻意製作各種醜化圖片的,還有各種造謠污衊的。

對網絡上的這些攻擊和辱罵,方方保持了隱忍,沒有追究侵權的法律責任,這種寬仁和厚道被一些網絡宵小視為軟弱可欺,得寸進尺,使得網絡上對方方的攻擊更加猖狂。一些人更是通過造謠、辱罵方方來賺取流量,也讓網際網路上的對立和撕裂愈演愈烈。

一個作家,竟然會招來這麼大的惡意?就連那些因為實在看不下去了,站出來為方方說幾句話,也連帶一同被圍攻,多麼荒唐?

從去年開始,陸續有一些人在網絡上向方方道歉,為當時的無知和淺薄。

他們為什麼會道歉?我想,也許是幾年時間過去,一些當年將方方視若仇讎,恨不得將方方剝皮抽筋的人,有了一些更成熟理性的思考。所以,他們才會為自己曾經的戾氣道歉,為自己曾經用刻薄惡毒的語言辱罵過一位老人道歉。

這些道歉,我不知道方方老師會不會接受。畢竟,曾經因為遭遇大量被辱罵,造成的傷害,不是一句簡簡單單的道歉就可以煙消雲散的。

觀點有分歧可以討論,但是在網絡上長年累月的用惡毒骯髒的語言,去辱罵一個年長的老人,無論怎樣,都是說不過去的。

這種語言暴力,已經背離了文字的初衷,它們不僅毫無意義,而且有毒。既滋生和助長了網絡上的戾氣,也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該有的樣子。

方方曾在文章中說:「文學經常是與落伍者、孤單者、寂寞者相濡以沫,它關心和鼓舞那些被前進的社會所冷落的人。文學從本質上說和弱者是息息相通的。」

這段話曾經深刻的影響我對文字的認知,並且鞭策我在寫作時,時時審視自己:

寫作者與文字為伍,就應該追求真理,謳歌社會的善良,抨擊社會的罪惡,不為強權所壓,不為誘惑所動,不為艱苦所懼。

方方在網絡上被群毆,不僅荒謬,也讓人覺得匪夷所思。法院的這則判決,維護了正義,也在警示那些曾經用語言暴力傷害過方方的人:在網絡上囂張一時的辱罵、造謠和誣衊,是違法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賠償和道歉的法律責任。

網絡上那些隨意凌辱意見不合者,肆意用污言穢語辱罵他人的極左分子,必定會被社會唾棄,被文明唾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玖奌雜貨店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3/0204/186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