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圖10:現場的鞋和尋人啟事的鞋、監控視頻中的鞋不同,是兇手做局。
上篇,我們揭開了胡鑫宇案造假,錄音筆里的錄音是假(日期造假鐵證),解讀胡鑫宇日記「消極自殺傾向」是假的(學校造假),警方判定胡上平台瞭望準備逃跑也是瞎猜(更可能是躲避校內危險,已經形成了規律),由此否定了警方認定的全部「自殺佐證」。本篇開始展現警民鬥智的艱難歷程,揭開警方關於現場的16項造假。
(四)兇手造假現場,警方彌天大謊
1.屍無蠅蛆?上饒假戲
圖11:對比寧波11月的50天野屍情況,上饒10月胡鑫宇屍106天無蛆?顯然造假。
一篇法醫論文[1](上圖)介紹:寧波11月的野外屍,50天後已經基本白骨化,蛆蟲明顯。
對比上饒,兩地氣溫差不多,更熱的上饒,10月氣溫的高溫在25度上下,是蒼蠅還在嗡嗡的季節。那個溫度下,人死後1~3小時就開始腐敗,釋放臭氣,如果真是自縊,掛106天沒有招蒼蠅,沒生蛆蟲?不可能!所以,只能是冬冷之後掛屍。
法醫鑑定,要從屍體周邊的植物情況、蛆蟲情況判斷死亡時間,這是最基本的程序。胡屍沒有蛆蟲,能是掛了106天,經歷了25度的10月?老百姓都能明白是咋回事——法醫、警方裝不明白,官方媒體都裝不明白——可警方這個騙局,連小學生都欺騙不了。
2.劇烈屍臭,都聞不到,狗也聞不到?
圖12:上千人多次拉網式搜山,多次路過掛屍的牆外,聞不到熏天的屍臭?
都市快報1月12日報導:「近日,江西上饒鉛山縣每天有超5000人冒雨上山幫忙尋找失蹤90天的致遠中學高中生胡鑫宇。」這麼多人拉網搜索,多次路過,與「掛屍處」僅僅一牆之隔,上到土堆上(圖15)離牆頭也就2米左右,能聞不到沖天的惡臭?
要知道,屍臭是最難聞的,十幾米外,就會令人嘔吐,如果真是警方說的自縊,之前不可能聞不到。
圖13:胡鑫宇事件發布會上,警方答記者問,繼續造假掩蓋。
2月2日胡鑫宇新聞發布會上,警方稱:「2022年11月27日下午搜尋時,走訪民警在完成該單位內東北側廢棄宿舍搜尋工作後,前往事發現場附近的樹林窪地時,該區域植被茂密,未發現異常情況,就沒有繼續深入搜尋……」
——警察幹啥去了?去找人搜屍去了。在「掛屍點」的近距離,警察聞到臭味會沒反應?聞不到,只能證明那時候還沒掛上去。
奇怪的是,「糧庫」內部的人也聞不到?兩隻看院的狗之前也聞不到?要知道狗的嗅覺可是人類的10萬倍。院子裡真有屍臭,狗是不可能聞不到的!難怪很多網友懷疑糧庫人員參與了兇案。
3.兇手假鞋圈套,警方再次「上套」
現場的鞋,和胡鑫宇失蹤前視頻的鞋不一樣,很多網友發現後一直在呼籲,警方置之不理。胡鑫宇的家屬則在官宣定性胡鑫宇自殺後,被軟禁在賓館,沒收手機,以致清空以前發布的視頻。
因為網友都是以官宣視頻做對比的,兩鞋對比角度不同,說服力不大,有推測成分,無法成為有力證據。筆者用現場同款鞋、准同款鞋,同角度拍攝,對比一目了然。
圖14:現場的鞋和尋人啟事的鞋、監控視頻中的鞋不同,是兇手做局。
圖中可見,胡鑫宇穿的鞋後跟上方,有一條明顯的寬黑條裝飾,而案發現場的鞋和同款鞋沒有,顯然是兇手換了鞋。
是兇手忙中出錯,還是原鞋血跡太重,洗不掉?兇手根據尋人啟事,買了雙回力鞋,設下圈套給警方,警方再次急切上套?
警方不加辨析,就急切認定這個假鞋是胡鑫宇的,又一次和兇手高度保持一致。
4.兇手鞋印設局,警方三度「上套」
圖15:警方公布的「胡鑫宇」上牆鞋印踩出的印記,警方又一次「入套」,掩蓋真相。
上面證明鞋是假的,所以鞋印也是兇手留下的,是警方毫無辨別能力,急切「上套」,還是繼續和兇手高度保持一致?
別忘了,早就有多家媒體報導過:「該校(致遠高中)副校長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學校能翻牆的地方都長滿了青苔。經過仔細檢查,他們沒有發現任何被踩踏過的痕跡,校牆外也沒有任何問題。」——長滿苔蘚的校園牆上都沒有任何踩踏痕跡,證明胡鑫宇就不是翻牆出校的!是他飛上「糧庫外牆」的,還是被秘密運過去的?
5.警方毀滅證據,先行破壞現場
圖16:發現胡鑫宇縊吊現場,警方就迅速清理、破壞現場,滅掉翻案的證據。
發現胡鑫宇縊吊後,警方不是保護現場,而是先行破壞現場,清除樹木枝條,然後說沒發現他人活動痕跡,反正現場已經破壞,異地偵查也沒的取證了,他們想怎麼說就可以怎麼說了。
這麼茂密的林子,夜裡,胡鑫宇怎麼看清枝葉下方的下牆路線?怎麼從牆上下來?到過現場的網友,都說根本上不去,石面都是苔蘚,又窄又滑,站都站不住,儘是軟枝條,抓了也得摔跤。
上圖警方羅列的牆下方證據是啥?警方當然不敢說,因為這裡下來就上不去——胡鑫宇就沒下來過,下方造幾個假證據擺拍,糊弄。警方說不過去,就清理現場,毀滅證據,堵住世人之口。
6.警方再毀證據,二度破壞現場
「糧庫重地」大門進不去,還有兩條護院犬看著大院,胡鑫宇不可能在院子裡走動過,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翻牆進去的。可是胡鑫宇是從哪裡牆翻的?警方沒給出任何胡鑫宇從外面翻牆的證據,就無法證明自殺。
咋辦?藉口找飯卡,深挖篩土——飯卡能深入土堆地下?這是徹底破壞現場,徹底毀滅證據——誰也別說我們證據不完整、不能閉環,因為現場已經不存在了。
圖17:胡鑫宇現場,警方在藉口找飯卡,用挖掘機推土機二度破壞現場(視頻截圖,作者提供)。
7.重要證據眼鏡,警方故意失明
圖18:探尋真相的網友,從土堆爬上糧庫的牆,需要有人幫助才行,不敢下去,太高太陡(作者提供)。
胡鑫宇同時帶著飯卡和眼鏡失蹤,飯卡和眼鏡都是證明胡鑫宇行蹤的證據,為什麼警方對飯卡情有獨鍾,不惜掘地三尺,而對眼鏡諱莫如深?
視頻監控中的胡鑫宇,走路一直是戴眼鏡的,而縊吊現場,卻沒有眼鏡,警方如何認定這就是第一現場,而不是兇手掛屍的第二現場呢?
如果警方能解釋,為什麼一直迴避呢?特別是重重證據表明這是偽造的現場之後。
8.鞋帶一墜即斷,物理證明他殺
圖19:警方拋出鞋帶緩慢拉伸說,繼續製造胡鑫宇自殺冤案,被很多網友實踐戳破(作者提供)。
新聞發布會上,記者提問,鞋帶如何吊死體重100多斤的胡鑫宇,長達106天?
警方拋出鞋帶緩慢拉伸,可承重85kg——以繼續製造胡鑫宇自殺證據,被很多網友實踐戳破,如上圖。再緩慢拉伸,最後也有一個瞬間衝力,鞋帶一衝即斷。但是,因為他們用的不是同款鞋帶,還需深入實驗。
圖20:同款回力鞋帶拉伸試驗,極為緩慢放下才不斷,60kg拉伸41.7cm。
親自實驗,與警方同款的「回力鞋」的白色8mm寬鞋帶,閉環緩慢吊掛60kg,測量伸長41.7cm。
正常自縊都不是緩慢下降,會有一個衝力,這個最終對繩子的瞬間衝力F(瞬)是多少?高中物理給你簡單的答案:
根據能量守恆定律,下落的能量來自重力勢能E=MgH,等於鞋帶拉力所做的功W=f(均)gs,MgH= f(均)gs,注意這裡力的單位是「公斤力」,而不是牛頓,1公斤力=9.8牛頓。
s為鞋帶拉伸41.7cm,f(均)為鞋帶平均拉力,鞋帶的拉力是從0開始的,F(瞬)=2f(均)。
M為胡鑫宇重量,按官宣的至少60kg,g為重力加速度常數9.8,H為下降的長度,普通自縊時,H>=s;
則f(均)至少=M=60kg力
F(瞬)=2f(均)=120公斤力,遠大於官媒給出的85kg力,所以,普通自縊一定會沖斷鞋帶。
高中物理知識做出了科學的證明,大家也就不要再實驗了,以免砸腳或摔傷^_^,這是我們受傷換來的數據。
9.現場地形,絕無自縊可能
根據官宣3D現場圖,繪製地形剖面圖見下。
圖21:根據3D精確模型,還原現場剖面圖,展示胡鑫宇自縊本無可能,只能是掛屍。
錄音筆發現在石階A處,繩子掛點更高,見上圖。假如真是自殺,胡在沒有眼鏡的情況下,深夜如何看清下面的密林之路?怎麼下去,對於剛學高中物理的胡來說,未必能知道鞋帶的衝力。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石階C上系好鞋帶,蹲著從這裡吊下去,那麼對鞋帶最終的瞬間衝力F(瞬)=?
用上面公式計算,重力勢能MgH=Mg×100.3cm(蹲下重心與懸吊重心的距離),
平均拉力做功W=f(均)gS= f(均)g×41.7cm(60kg下鞋帶拉長)
所以F(瞬)=2f(均)=2*60*100.3/41.7=289kg力,鞋帶必斷!
假如他是抱著樹滑下,站到台階D上來呢?不就沒這麼大衝力了嗎?你不能假定沒眼鏡的他,深夜能看到樹枝下的台階D吧?怎麼可能下去?假如真是這樣滑到台階D,鞋帶系在上邊了,站在那麼窄、滑的台階D上,一手要抱樹,一手夠來鞋帶尾,鞋帶不夠長,怎麼單手拉套,把後脖子套進去?注意:胡鑫宇是後位縊吊,勒的是脖子後邊!必須雙手把套拉圓了,才能把套索套進後脖子,但此時已經失去平衡了——雙手拉繩子下墜,又成了瞬間懸空,如上文,此時F(瞬)至少是體重2倍,120kg力,拉斷鞋帶無疑!
所以,他不可能是從台階D上自縊的。
可能有人會提出最後一種可能:是在台階C上,套好後脖子的索套,從樹上緩緩下滑——成立嗎?沒系帶的鞋在牆上一蹭就掉,腳戳冷牆,一慌亂就掉下去。爬牆高手說過,爬牆最怕慌亂,一慌亂就失足(掉鞋最容易失足),失去平衡,另一隻鞋子也會蹭掉鞋,再一慌就會失手,又形成了瞬間懸空,又產生了體重2倍以上的衝力,鞋帶又會斷!
即使胡鑫宇是絕頂攀爬高手,掉了鞋也不慌亂,他雙腳懸空、手鬆開樹的一瞬間,還是會懸空後的瞬間衝力,上文計算過,這至少是2倍體重,120公斤力還會沖斷繩子。
所以,各種情況表明,現場如此地形,絕無自縊可能!只能是死後被掛上去的。
至此,我們已經看到9個證明他殺偽造現場的證據,其中無蛆蟲、鞋假、鞋印假、鞋帶禁不住衝力、現場地形無法平位自縊等,都是無可辯駁的鐵證——還有更有力、更關鍵的決定性證據:警方官宣「活套」,而現場是假活套,假活套後位勒不死人,只能掛腐屍!
圖22:縊吊現場視頻是假活套,勒後脖勒不死人——警方造假完敗
且看下集《警方「活套」做案,難倒律師偵探》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