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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不是忍氣吞聲

佛教中把憤怒稱為嗔,比喻成火,佛家講「一念嗔心起,火燒功德林」,意思是一旦對別人起了嗔恨心,會把自己以往所有累積所做善事的功德一把火全燒完光了,可見嗔恨心有多麼可怕。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避免起嗔心,只不過有一些人是嗔恨在心裡,沒有表現出來罷了。如果我們能夠保持平心靜氣,就不會有嗔恨心了。可是,一個普通人想一直保持心靈的平靜,幾乎是不可能的。嗔恨的起因,一般認為是外在環境無法讓自己獲得滿足,或者別人不能讓自己滿意,因而內心產生衝突,生起嗔恨心。

但很多時候,我們發火跟別人關係並不大,比如別人並沒有妨礙我們的工作,只是自己看別人不順眼,莫名其妙地就生起氣來。比如很多當官的、有錢的人很低調很謙和從不仗勢欺人,但我們就是看他們不順眼,莫名其妙就對他們一腔怒火。

另外,嗔恨不一定是對外的,有時是自己內在的煩惱,譬如有的人會恨自己的能力不足、福報不夠,或恨自己不夠聰明、努力不夠等等,這樣的人即使自己已經氣得半死了,身邊的人也未必會知道。

雖然自己恨自己不會傷害別人,但是心中有恨意總是不好的,尤其當自己恨自己到了極點時,身體就會主動處罰自己,比如長期失眠,患上抑鬱症、焦慮症等,而對自己最大的處罰就是自殺。因為討厭自己這麼差勁,於是覺得實在是生不如死,不如死了算了。現代人患心理疾病和自殺的人特別多,跟這這種對自我不滿的心理有極大關係。

針對憤怒,佛家開出的藥方是:忍辱。忍實在是非常重要的事。不能忍就會產生憤怒的心,憤怒的心一般是從語言、行為表現出來,這種直接由言語和行為所發泄的憤怒,對人的傷害非常大。雖然有的人敢怒不敢言,其他人並不知道,也不會因此受傷害,但是因為他的內心充滿了恨,其實已經造成了自己的極大痛苦。所以憤怒,不管別人是否能看到或感覺得到,都不是件好事。

很多人都覺得忍辱就是忍氣吞聲,一切的冤枉、侮辱、毀謗、打擊,都要全部忍受,一點反抗的餘地都沒有。然事實並非如此,忍辱不是說什麼都逆來順受,一味的死忍著。這樣的死忍,在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會一觸即發,嗔恨心爆發,只會把事情弄得一團糟。

忍辱不等同於懦弱,不是外在的忍氣吞聲,隨波逐流。忍辱和懦弱的區別是:懦弱是軟弱無能,是外表忍耐,內心畏怯。以這種態度去面對生活中的惡緣違逆,既無益他人,又是在迫害自己,到頭來縱容他人之惡,即是身犯愚痴,不知後果,終將害人害己。真正的忍辱,其終極目的不是教誨我們如何在逆境中以低姿態匍匐前行,而是要讓我們心中有判斷是非,明晰善惡的智慧見地。

其實忍辱是需要有智慧的,不是盲目的忍。我們很多時候會覺得痛苦,是因為我們一直深陷在痛苦的情緒中:別人打我、罵我、蔑視我,使我很憤怒,我得強忍著。憤怒產生之後本來應該就消失了,但是心中總覺得自己是對的,自己是受害者,就重複的想著讓自己憤怒、痛苦的事。這樣鑽牛角尖,憤怒一個接一個地生起來而不去解決,就覺得自己忍的很痛苦。

這個時候就應該去化解,而不是強忍。當自己覺得忍的很痛苦的時候,就要知道自己忍的方式是錯誤的,應該去嘗試其他方法。比如在痛苦的時候,我們就覺知它,看著它。不繼續去想我為什麼痛苦,很快它就下去了。要和自己進行一場對話:我這樣不停的思維痛苦,不是給自己找難受嗎?總是想別人不好的東西幹什麼呢?這樣的思維沒有任何益處,只是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只會帶來憤怒和痛苦。當你不去思維的時候,痛苦自然就消失了。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會海闊天空!忍能夠解決事情,但絕不是強忍,要在日常中慢慢摸索,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生活才能繼續向前。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古籍收藏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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