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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被罰50萬台幣

台灣人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被罰50萬台幣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灣陸委會周五(4月7日)宣布,來自台灣的曾瀞漪因為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而被台灣內政部查處罰款新台幣50萬元。

曾瀞漪畢業於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曾在TVBS及鳳凰衛視擔任記者、主播、節目主持人,其丈夫是山東人。

陸委會在新聞稿中表示,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規定。新聞稿強調,中共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解釋說,中共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治協商會議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中共當局積極攏絡台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塑造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這種利誘違法職務的行徑包藏禍心,必然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

陸委會還勸告說,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踏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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