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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暴力與大屠殺

2001年7月在紐約召開的「紀念『文革』發生三十五周年」討論會上,一位在美國長大的年約14歲的華裔中學生聽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紅八月血案」後率直地提問:「當時的北京有沒有政府?是誰允許這些『老紅衛兵』殺人的?」全場先是震驚、愕然,繼而爆發出一片掌聲:這個從小在法制社會裡長大的少年的問題如同一個鐵錨般的巨大問號沉入思想之海,觸及了問題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紅衛兵」恐怖行動背後的支持者

二、屠殺行動是「無政府狀態」下「造反派」的胡作非為嗎?

三、軍隊在暴力和屠殺行動中的角色

四、領導者的責任

【注釋】

在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出現了許多暴力行為,一些地區甚至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然而,這些暴力與大屠殺卻至今仍被刻意掩蓋著,不僅官方竭力迴避相關的史實,許多知識分子往往也不願意面對這些問題,結果有意無意地扭曲了歷史。在「文革」後的官版文獻或「傷痕文學」作品中,人們所看到的只是「四人幫」或個別「紅衛兵」、「造反派」在為非作歹;久而久之,國人的記憶中便只留下了「四人幫」的嘴臉以及模糊的「紅衛兵」或「造反派」形像,抽象的符號式形像便成了暴力和殺戮的唯一罪人,而「文革」時期的領導人、各級政府機關和群眾團體的眾多參與者的直接責任卻被遮掩了起來,錯與非錯、罪與非罪的重要歷史界限也被刻意地弄得模糊不清了。

2001年7月在紐約召開的「紀念『文革』發生三十五周年」討論會上,一位在美國長大的年約14歲的華裔中學生聽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紅八月血案」後率直地提問:「當時的北京有沒有政府?是誰允許這些『老紅衛兵』殺人的?」全場先是震驚、愕然,繼而爆發出一片掌聲:這個從小在法制社會裡長大的少年的問題如同一個鐵錨般的巨大問號沉入思想之海,觸及了問題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紅衛兵」恐怖行動背後的支持者

了解一些「文革」歷史的國人往往認為,1966年8月發生在北京市的「紅色恐怖」只是由中共高幹子女組織的第一批「老紅衛兵」的過激行為。這些「老紅衛兵」在校園裡以「批鬥」為名殺戮教師;在社會上以「抄家」為名搶掠市民的財產,以「階級鬥爭」為名殘殺所謂的「牛鬼蛇神」;又以「遣返」為名,把近10萬居民強行趕出北京押往農村。僅據官方非常不完整的統計材料,當時至少有33,695戶北京市民被抄家搶掠,有85,196人被驅趕出城。此風很快在全國各大都市蔓延,多達40萬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農村或邊遠地區。[1]

然而,後來披露的一些歷史檔案表明,這類的「遣返」行動其實是中共早在1962年就開始安排的大規模政治迫害運動。「文革」前擔任市長的彭真就公開講過,要把北京市的居民成分純淨為「玻璃板、水晶石」,即把所謂「成分不好」的居民全部趕出北京。[2]1966年5月15日,在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綱領性」文件「5.16通知」發布前夕,毛澤東發出了「保衛首都」的指示。周恩來葉劍英立刻上書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成立以葉劍英為組長,楊成武謝富治為付組長,劉志堅、李雪峰、汪東興、周榮鑫、鄭維山、傅崇碧、萬里、蘇謙益參加的首都工作組,負責保衛首都安全工作,直接對中央政治局負責」。[3]5月16日宣布打倒所謂的「彭、羅、陸、楊反黨集團」後,這個工作組採取了一系列「保衛首都安全」的措施,除了自5月18日起調63軍的189師和65軍的193師進駐北京各要害部門及所有的宣傳機關之外,工作組還有一個長期計劃,即通過警局大規模遣返驅逐所謂的「成分不好」的居民。[4]如此便不難理解,為什麼在「紅八月」當中「老紅衛兵」任意對北京市約占居民2%的人抄家、殺戮、遣返,不但未被政府阻止,相反還得到了警局的大力支持。上述「首都工作組」的副組長、公安部長謝富治當時曾公開要求公安幹警不要去阻攔「那些事」(指「紅衛兵」的亂打亂殺),要為紅衛兵「當參謀」、「提供情報」。[5]

下面通過兩個案例,說明國家機器當時是如何指導或參與「文革」中的暴力與屠殺事件的。

案例之一:在北京市1966年「紅八月」期間大紅羅廠南巷20號發生的一件駭人聽聞的血案中,韓模寧一家五口被與其素不相識的「紅衛兵」殘殺身亡,據國內學者調查,將這些「紅衛兵」引到韓家行兇的是當地派出所的民警羅某。[6]負責當地治安的片警敢於領人行兇殺人,且血案發生後聽任兇手揚長而去,這肯定不是民警個人的自行決定,他顯然是奉有上級指令的,否則絕不敢如此膽大妄為。那麼羅某背後是誰呢?答案不言自明。

案例之二: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15女子中學的「紅衛兵」去橄欖市附近廣渠門大街121號的房主李文波(小業主成分)處抄家,這些「颯爽英姿」(實為殺氣騰騰)的女「紅衛兵」們翻箱倒櫃、掀開屋頂,毆打李文波、劉文秀夫婦,逼他們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槍枝、黃金」,甚至還不准劉文秀上廁所。李文波在忍無可忍中拿起菜刀抵抗,於是被當場活活打死。[7]據一位大陸學者的調查,又是當地的片警和居委會把那些女「紅衛兵」引到李文波家中行兇的。[8]

該血案發生後不久,周恩來在接見紅衛兵時的講話中將李文波的抵抗指為「反動資本家對紅衛兵行兇」[9];接著周恩來又下令,由北京市法院於1966年9月12日以「行兇殺人」的罪名將李文波之妻劉文秀判處死刑。其實,就連當時參與行兇的「紅衛兵」都沒有說劉文秀本人有「行兇殺人」行為。此後,周恩來還下令由政府出面組織「紅衛兵聯絡站」大肆抄家,並直接派解放軍保護「紅衛兵」的抄家行動。這樣,「紅衛兵」的暴力和殺戮行為就得到了國家機器的直接指導、支持和保護。得到政府鼓勵與支持的「老紅衛兵」們更加肆無忌憚了,他們竟然把迫害、兇殺案件譽為反抗「階級敵人的報復」的「欖杆市前灑碧血」事件。接著,「老紅衛兵」們以打擊「階級敵人的報復」為名,掀起了新一輪更瘋狂的殺人高潮。李文波夫婦被害血案在1981年已經被平反,但無論是當時參與行兇的「紅衛兵」,還是公開動用國家機器為「紅色恐怖」助威的中共主要領導人,都未承擔任何責任。

「紅八月」期間在北京主持殺戮行動以及驅逐近10萬城市居民的臭名昭著的「首都紅衛兵西城糾察隊」,是在周恩來的「親自關懷」下成立的;他們的「通令」是由周恩來的親信周榮鑫(國務院秘書長)、許明(國務院付秘書長)、李夢夫等人修定後公布的。[10]不難看出,中共上層早已決定了所謂的「淨化北京」的大規模政治迫害計劃,而1966年8月「老紅衛兵」不過是為當局所用,他們充當了打頭陣的法西斯式「衝鋒隊」而已。可是,到了1967年初,「老紅衛兵」也被中共拋棄了,不少人還被宣布為「聯動分子」而入獄。

由於被強行抄家、毆打和驅逐的近10萬居民不斷上訴,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警局軍管會公布了「關於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後返京人員的處理辦法」,中共中央1967年101號文件將北京市警局軍管會的這一文件轉發全國。這一「通告」仍然聲稱,所謂的「堅持反動立場的地、富、反、壞、佑分子(包括摘了帽子後表現不好的)」、「查有證據漏劃的地富反壞份子」、「堅持反動立場的資本家、房產主」和「被殺、被關、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堅持反動立場的家屬」等不得返回北京。由此可見,對北京市居民的抄家驅逐是中共中央的既定決策和預謀,並非「紅衛兵」的一時過激行為。

二、屠殺行動是「無政府狀態」下「造反派」的胡作非為嗎?

對於「文革」中的暴力和屠殺還有一種流行的錯覺:這些大都發生在「造反」運動興起而造成的「無政府狀態」階段,殺人者大都是所謂的「造反派」。但美國史丹福大學的著名中國問題學者沃爾德(Andrew Walder)教授和他的助手蘇揚博士根據80年代以來中國出版的數千種縣誌提供的資料統計,「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時期,既不是因「造反派」「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中共各級政權癱瘓的1966年底,也不是「造反派武鬥」最盛的1967年,而是各級「革命委員會」(當時各級政權機構的名稱)已經建立、毛澤東恢復了對國家機器之嚴密控制的1968年。[11]

筆者以為,還可以對這兩位學者的重要發現作一點補充:在全國著名的大屠殺案件中,濫施暴力、血腥殺戮的兇手大多是軍隊官兵、武裝民兵和各級黨團骨幹,這些人無疑是國家機器的代表,而他們的屠殺和暴力行動則可被視為國家機器的行為,即政權對公民的直接殺戮,所謂的「暴民政治」只不過是國家機器行為的一種結果和延伸而已。

以北京市大興縣的屠殺案件為例,此案發生在1966年8月,當時原北京市委主要負責人下台了,新的北京市委剛成立不久,這時並非權力的「真空期」,何況各區、縣委並無人事變更。據現在可查到的檔案材料顯示:這一屠殺行動起源於1966年8月26日大興縣警局的局務會議,會上傳達了公安部長謝富治不久前在北京市警局幹部擴大會議上的講話。其講話要點是:(1)公安機關不要出面制止紅衛兵的暴力和殺戮,「我們過去的許多規定都不適用了」;(2)「群眾打死人,我不贊成,但群眾對壞人恨之入骨,我們勸阻不住,就不要勉強」;(3)公安幹警要為「紅衛兵」的抄家暴力「當參謀,提供黑五類的情報,協助抄家。」會後大興縣警局立即聞風而動,制定了在縣內發動群眾屠殺「黑五類」的計劃。[12]據調查,大興縣的屠殺行動固然受到北京市區「紅八月」殺戮的影響,而直接的指令則來自縣警局,組織殺人行動的是公社的主任、黨委副書記,動手殘殺「黑五類」、連孩子都不放過的則大都是民兵。[13]

這種實際上由政權機構策劃的對所謂的「階級敵人」亂打亂殺的現象,1967年至1969年在農村不少地方都出現過,尤其是在各級「革命委員會」成立以後的所謂「清理階級隊伍」等政治運動中。這個無法迴避的史實在湖南道縣、邵陽縣、廣西賓陽縣的大屠殺案件中也得到了印證。在道縣的大屠殺中,組織者是縣政府人民武裝部部長(現役軍人)劉世斌、縣委付書記熊炳恩等人,執行者是各區、各公社的人民武裝部部長和民兵。廣西賓陽的大屠殺則由軍代表兼縣革委會主任王建勛直接指揮「公檢法」系統和當地駐軍實施。

需要指出的是,許多參與屠殺的人都是黨員,還有很多「積極分子」因在屠殺中「表現好」而得以入黨,至今仍或多或少地享受著黨員身份所帶來的權力和利益。例如,1968年廣西自治區當局以執行中央的「七·三」、「七·二四」布告為名,對反對派「四·二二」群眾團體實行武裝大剿殺,當時除了有數萬軍人奉命參與行動外,最積極殺人的竟多是共產黨員。「文革」後官方內部出版的《廣西文革大事年表》披露:「據後來不完全統計,在『文革』中突擊入黨的就有20,000多人是入黨後殺人的,有9,000多人是殺人後入黨的,還有與殺人有牽連的黨員19,000多人」。[14]單是從這個「不完全統計」就可以看出,廣西有將近48,000名共產黨員是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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