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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逸翔:中共政權製造的裂痕,只有無視人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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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中共政權持續如此,任何人只要進入中共政權可控的範圍,包括與中共友好或有與中共簽引渡條例的國家,都有可能面臨相關的風險。因此進行相關風險評語與事前準備,絕對是必要。重點是,一旦發生人權案件,我們最不該做的事情,是去質疑受害者,或者批判家屬的應對方式,我們唯一必須做的,就是所有人與各國政府,必須嚴厲譴責中共違反人權的暴行!

穀雨來臨之夜,閃電與大雨不斷落下台灣。濕透了的夜晚,網絡社群熱議的是龍應台作為一位所謂「文化界」人士,在《紐約時報》發表一篇近乎溫情對待中共北京政權、無視中共為台灣主要威脅來源的文章,龍的一句「北京未開一槍,已給台灣社會帶來裂痕」,引起多少網絡群眾憤怒回應。

隔天,北京確實沒有開槍,開了五十多槍的是台北一位土城17歲的「兒童」,他未傷一人還自行投案並記得找律師協助,同樣引發網絡社群熱議。但這兩個彈夾所轟出的五十多槍,並不涉及政治、也不涉及兩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議題。跟政治有關的,是國民黨籍警察背景的新北市長侯友宜,發生在轄內治安事件同時,他正在新加坡出訪並對著鏡頭假打手機與演戲。

沒有開槍,卻被失蹤的疑案

這天上午跟兩國議題有關的大事,其實是人在中國疑似被強迫失蹤多時,直到穀雨之日上午因為另一文化界人士貝嶺的臉書發文,社會各界才得知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原來在三月間赴中國上海探親期間,疑似遭到中國上海警方秘密拘捕,但家屬、出版社與陸委會都極低調面對此事,以致貝嶺撤下原文,並重新發文表示尊重家屬:「在他(富察)仍有著某種安全的情形下,先低調,尋求一切私下的努力,讓他能夠自由、返回台灣。」

對人權工作者而言,一位經常出版一秒惹怒中共政權書籍的總編輯,或者任何中共想出手的人,在中國無端疑似被強迫失蹤,並讓家屬與當事人母國官方承受莫大的壓力,已非第一次,此等不講正當法律程序與國際人權法的政權,比誰開槍、誰不開槍、誰又在耍猴戲,都還要來得嚴重,因為這起涉及侵害人權強迫失蹤案件,或可說再次印證中共暴政的本質。

台灣公民赴中遭扣押者層出不窮

就以曾在中國出事並引發社會關注的台灣公民來說,2012年6月赴中國探親卻被官方關押兩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鍾鼎邦事件,可說是相關人權案件的第一次各界救援行動。五年後2017年3月19日,試圖從澳門進入中國的台灣公民李明哲,僅因為在台灣上網行使言論自由並關注中國人權情況,就被中共政權強迫失蹤,在經過妻子李淨瑜與台灣公民社會毫不懈怠地發起各種國際救援後,直到2022年4月間才平安返台。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李明哲事件兩年後,2019年正值香港反送中運動,途經香港試圖入境深圳進行商務行動的李孟居,因為被中國海關人員搜出「香港加油」與聲援當時長榮航空罷工的小卡片,而遭到強迫失蹤,至今仍無法平安返台,李孟居的家屬曾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代為轉發聲明,呼籲「希望人權團體和國際社會可以關注他的狀況,也盼 中共當局能讓李孟居和李明哲一樣,儘快回台。」

不僅上述被高度關注的台灣公民,更有許多各國各類人士曾在中共政權下失去自由與被任意剝奪人權,2021年兩位在中國被關押的加拿大公民,就被當作政治人質,用來交換中國華為高層孟晚舟的釋放與返國,兩位加拿大公民才得以被中共釋放。

應以APEC為框架在亞太地區建立區域人權機制

除此之外,筆者曾在倡議以APEC為框架在亞太地區建立區域人權機制時,根據各種公開資訊整理並公布在中國曾被強迫失蹤與被侵害人權的名單至少有402名跨境個案,包括台灣、香港、美國、加拿大、瑞士、日本各國需要被救援的名單,這裡面包括商人、留學生、學者、外交官、銀行員、一般的他國公民。

如果亞太區域沒有人權保障機制,當經貿活動與相關人士也遭到侵害人權體制的壓迫與衝擊時,人權受害者就會求助無門,相反的,當亞太地區也像歐洲一樣建立起一套區域人權保障機制之後,各種跨境的人權議題,就都可以有一套人權救濟與處理人權爭議的機制可以作為依歸。但擁有跨國人權機制的亞太地區,這一天不知何時才會到來。

才剛浮上檯面且狀況未明的八旗富察總編輯赴中下落不明事件,不論實況如何,都指向中共政權在這個案的相關程序都不符合正常民主體制國家,且完全不符合一般國際人權法所保障的情況,因此仍需要台灣政府、公民社會、以及各界在尊重家屬意願的情況下,持續關注,直到可以確切知道富察總編輯平安回家的一天。

不該檢討被害者,惡行全來自中共

日前曾接到一通語重心長的諮詢電話問:「之前我曾在某電商買過惡搞中共政權的商品,但最近我被公司外派去中國出差,這樣會有問題嗎?」我只能回說:「沒有人知道不講程序保障不談人權的中共政權,他的紅線會畫在哪裡,說完全沒有風險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必須前往,就要想辦法做好相關赴中措施,並將風險降到最低,保護自己最重要。」

只要中共政權持續如此,任何人只要進入中共政權可控的範圍,包括與中共友好或有與中共簽引渡條例的國家,都有可能面臨相關的風險。因此進行相關風險評語與事前準備,絕對是必要。重點是,一旦發生人權案件,我們最不該做的事情,是去質疑受害者,或者批判家屬的應對方式,我們唯一必須做的,就是所有人與各國政府,必須嚴厲譴責中共違反人權的暴行!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思想坦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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