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兩國近年來由於在台灣、南海、人權等領域分歧加劇,關係持續惡化。就此,中共建政以來首次推出《對外關係法》,試圖以法律的形式,確立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所倡導的「戰狼外交」,把其「脅迫」行為寫入規章法典,訂明中方對被其視為威脅的行動有「反制」權利,並明文指「中共外事領導機構」,而非「中國國務院機關」主導對外關係。但有學者認為,這個《對外關係法》其實只屬「新瓶舊酒」,並未新增任何「反制裁」的手段。也有網民以反諷語氣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西方脫鉤,和俄羅斯伊朗朝鮮結成命運共同體」。
習近平周三(28日)簽署一項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當天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並將於7月1日起施行這一法律。《對外關係法》第四章第33條指出:「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確定和實施有關反制和限制措施」。
在「對外關係」職權分工方面,《對外關係法》強調「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外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分析指出,這一條款非常特殊,因為它強調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的權力之後,才到全國人大、國家主席、國務院、軍委和外交部的職權。
鄧小平在1989年後,主張中國長期奉行「韜光養晦」、「善於守拙」、「決不當頭」、「有所作為」(著力經濟發展)的策略。但是自從習近平十年前上台後,中國的外交依仗著其逐漸上升的經濟實力,開始以「一帶一路」計劃擴大在全球的政治、經濟以及軍事影響力,而且竭力推崇「戰狼外交」。
美國政府近月制裁一大批中國公司,指控這些公司或者協助當局監控新疆等地的少數民族,或者直接、間接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提供支援。華盛頓還推動盟友對中國實施半導體技術和設備的出口禁運或限制,反制北京的經濟「脅迫」,並鼓勵盟友在貿易對話中要「去風險」。
北京視美方的這些做法為「打壓中國」。習近平本人最近在北京會見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時就曾警告稱,美國「不能傷害中國的合法權益」或剝奪中國「合法的發展權益」。不過,中共自己卻對外頻繁使用經濟脅迫手段向外國施加政治壓力,例如澳大利亞、加拿大、韓國、立陶宛等。今年2月,北京就宣告制裁美國兩大國防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和雷神(Raytheon),指責這兩間公司向台灣出售武器。
不過,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引述美國丹佛大學約瑟夫.克貝爾國際研究學院教授趙穗生表示,北京即將實施的《對外關係法》其實只屬「新瓶舊酒」,並未新增任何「反制裁」的手段。趙穗生對CNN指出:「這是首部全面的對外關係法……但讀起來更像是習近平的外交政策聲明」。趙穗生說,為了反制西方的遏制,習試圖動用他可以動用的一切手段,包括所謂的法律手段。
在牆外,網民對《對外關係法》也是一片冷嘲熱諷。有中國網民直言,「中共通過這個法律,是想活活地掐死正在中國經商的外國企業,在華經商的人出走潮勢必擴大」;也有網民以反諷語氣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西方脫鉤,發揚南泥灣精神,和俄羅斯伊朗朝鮮結成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