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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安法》正式生效針對中俄 外國干預投票或言論自由均違法

英國對內情報機構「軍情五處」(MI5)跟國家安全息息相關。圖為「軍情五處」總部所在地,英國倫敦泰晤士宮(Thames House)。

中國被指在全球各國設立「海外警察站」以監視、騷擾當地僑民後,多國採取應對措施。其中,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Act)於周二(11日)正式成為法令。根據新法,「外國干預」首度在英國成為刑事罪。內政部指出,對投票、言論自由等公民基本權利進行干預,屬違法行為。

英國國會去年5月開始審議《國家安全法案》,周二經最後一道程序「君主御准」後,正式成為法令。除了少數例外,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團體,未來都須依法登記並作利益揭露。

英國《國家安全法案》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建立的「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類似機制已經可見於美國、澳大利亞等國,主要目標包括讓外國政權的影響力活動儘可能透明、可控,尤其是針對俄、中、伊朗等屢遭各國點名構成重大安全挑戰或安全威脅的政權。

FIRS分為兩個級別:第一級別適用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團體;被稱為「加強版」的第二級別則對大臣級官員定製權限,以強化保護英國安全和利益為目的,針對特定國家(或其部分地區)或受外國政府控制的特定機構團體,要求進行範圍更廣的登記和揭露,不限於政治影響力活動。

簡單而言,英國官方可「點名」要求特定政權或機構團體,其授意在英國從事「任何活動」的個人,按規定進行登記及揭露,規範領域不限於政治;也可「點名」要求特定受外國政權控制的機構團體作出登記,並披露其在英國境內從事的活動,範圍同樣不限於政治領域。

根據內政部的說法,《國家安全法案》更新英國過時的間諜活動相關法規,提供執法單位和情報機關新的法理基礎,以利嚇阻、偵察、阻斷來自「其他國家」日新月異的威脅。

新法例針對俄國威脅中國干預

新法令旨在提升「其他國家」對英國執行惡意或敵意活動的難度,包括間諜活動、政治及其他領域的干預、暗殺、破壞基礎設施、假訊息、網路攻擊等。內政部提到,俄羅斯依然對英國安全構成「最迫切威脅」,中國則從事干預活動,對象包括英國境內不同社群。

北京在英國持續試圖推展「長臂管轄」,包括遭維權組織指控設立「海外警察站」、施展號稱符合國際規範的《國家安全法》域外效力,以及從事統戰和政治干預活動。

香港警方近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宣布懸紅100萬港幣通緝8名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包括3名受英國政府庇護或憑其他合法身份在英居住的港人。此舉遭英國國會議員、維權人士批評為侵害英國主權。外交部官員強調,北京的國安法在英國不具管轄權效力,通緝獎金在英國也毫無合法性。

記者:方德豪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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