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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級官員沈德詠獲刑15年 幾個細節引關注

罕見!有「重大立功」的沈德詠,為何並未被從輕處罰?

落馬一年多之後,正部級「老虎」沈德詠迎來了他的結局。

8月4日,十三屆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他斂財的數額超6456萬。

值得注意的是,一審宣判還首次披露了沈德詠案的兩個罕見細節。

曾參與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蘇榮等案件審判

沈德詠是在2022年3月被查的,他被查時,已經68歲了,他也是2022年首個被查的正部級官員。

沈德詠出生於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擔任過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最高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

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導,沈德詠曾是最高法院歷史上最年輕的一位副院長。沈德詠還參與了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蘇榮等案件審判。

2018年6月,沈德詠離開最高法,到了全國政協工作。

政知君注意到,沈德詠離開最高法時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決定,免去沈德詠的職務。當時,距離沈德詠到齡退休還有不到1年時間。

當時,最高法曾發文稱,沈德詠是「我國首批大法官中最後一位離開法官崗位的」。

在離職告別書中,沈德詠稱,中央決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時間,免去他在最高法院擔任的各項職務是「根據他的誠懇請求」。

2022年9月,沈德詠被雙開。通報直指,他大搞司法腐敗,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

受賄細節首次披露

沈德詠的一審判決中還披露了一個重要犯罪細節。

根據宣判信息,沈德詠的斂財時間為1995年至2022年3月。

在落馬省部級幹部的判決中,斂財時間明確到月份的並不多。判決顯示,他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崗位上開始斂財,歷經江西高院、最高法院、中央紀委、全國政協,4家單位,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案件處理、職務晉升、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

沈德詠於2022年3月落馬,也就是說,他直到落馬當月還在斂財。

公開信息顯示,在沈德詠案中,他的秘書、配偶、女兒也均涉案。

雙開通報中指出,他公器私用,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

2023年5月,沈德詠一案開庭。檢方指控顯示,沈德詠直接或通過其配偶、女兒收受相關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財物。

此次一審宣判中指出,沈德詠收取現金、黃金製品、車輛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56萬餘元。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沈德詠還收受黃金製品、車輛。

在落馬官員判決中,有關受賄的情節大多表述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xx元」。而沈德詠的判決中還具體列舉了現金、黃金製品、車輛等財物,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此前,2019年5月,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受賄案一審宣判。

張化為被認定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給予的字畫、金條、玉石、珠寶首飾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84.93萬餘元。

有重大立功但不足以從輕

一審宣判還首次披露,沈德詠雖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一般而言,受賄案件在量刑過程中,除了受賄數額,是否自動投案,積極退贓、退賠,坦白、如實供述等都會對量刑產生重要影響。

根據刑法關於受賄罪的規定,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此類犯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可以從輕處罰。

一審宣判中指出,沈德詠在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且揭發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此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老虎」不少。

比如,法院在審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和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兩起案件時提到,孫立軍、傅政華均「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其中就包括「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

但與傅政華和孫力軍不同的是,沈德詠並未被從輕處罰。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沈德詠長期在最高法院擔任要職,執法犯法,非法干預司法活動,嚴重敗壞司法形象,破壞司法公信力,並插手幹部人事提拔調整,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

公開報導顯示,有重大立功表現但沒有從輕或從寬處罰的「老虎」還有一人。

2021年1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提到,雖然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

延伸閱讀:正部級法官沈德詠獲刑15年「重大立功」引猜測

來源:新唐人

8月4日,中共最高法院前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賄6456萬餘元人民幣。此外,中共官方稱,沈德詠主動「揭發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現」。他到底揭發了誰,引發外界猜測。

4日,中共全國政協前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前主任沈德詠受賄案宣判,他以受賄罪被判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沈德詠被指控: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詠利用擔任江西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最高法院副院長、中央紀委常委、最高法院副院長、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等職時,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謀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現金、黃金製品、車輛等財物,共計6456萬餘元。

時年68歲沈德詠,於2022年3月21日落馬。其是中共建政以來被查的第一個一級大法官,也是2022年首個被查的正部級官員。

中共十八大以來,最高法系統有3名高官落馬。除了沈德詠,其餘兩人是2015年7月落馬的時任最高法副院長奚曉明(已被判無期徒刑);2021年7月落馬的時任最高法審委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已被判刑12年)。

此前中共官方通報中還提到,沈德詠的配偶和女兒非法收受財物。

大陸財新網曾報導,沈德詠是2022年3月17日前後被帶走。在沈被查前一兩周,他的數名親屬,以及在最高法院任職期間的三任秘書辛志宏、李亮、王濤,均被帶走協查。

據報,辛志宏是沈德詠在最高法院的第一任秘書,2004年從最高法院離職,2007年創辦了北京國宏律師事務所並擔任主任。多年來,該所代理的最高法院案件標的額超過千億元。其中一樁涉及新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股權糾紛的案件,據信是沈德詠案發的導火線之一。

此外,2022年5月落馬的江西省贛州市前市長萬凱,也被指涉沈德詠案。

大陸澎湃新聞曾報導,沈德詠落馬後,有關辦案部門就「盯上」了萬凱。江西政界傳聞,萬凱是沈德詠的遠房親戚,有侄女婿和外甥女婿兩個版本。

知情人士透露,萬凱攀附沈德詠是通過其親戚牽線,該人與沈德詠家也是親戚關係。

此次法院判決還稱,沈德詠「揭發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在中共的話術中,「立功」就是揭發或供出了誰。他到底供出了誰?引發外界關注。

沈德詠被指是以曾慶紅為首的中共「江西幫」的重要成員之一。1998年,曾慶紅任中央辦公廳主任、江澤民「大內總管」時,沈德詠被從江西調到北京,擔任最高法院副院長。

沈德詠與曾擔任過江西省委書記,後擔任公安部長、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孟建柱,有很多交集。

時政評論員王友群曾撰文表示,孟建柱任江西省委書記時,對時任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詠在江西的親友可能有關照。孟擔任公安部長五年,與先後擔任上海市紀委書記、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的沈德詠,有直接的工作關係。孟擔任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五年,是沈德詠的頂頭上司。

王友群表示,沈德詠是曾慶紅為首的「江西幫」成員,也是「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之一,而孫力軍的後台老板,很可能包括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以及提拔重用孟的前中共高層曾慶紅和江澤民。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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