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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除外?網信辦:使用人臉識別需獲取個人同意…

不少輿論對相關規定保持懷疑的態度。有名為「滑翔戟」的推友在推文中說,這些規定是典型的中國式的,其中的任何限制皆不針對政府,政府隨時可自我授權「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去使用人臉識別,或者借審計之名將私企外企的人臉識別數據強制共享於政府。

資料圖片:2019年5月6日至8日,福建省福州市舉行第二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在顯示面部識別技術的屏幕上看到訪客。

中共國家網信辦周二(8月8日)發布公告,就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管理規定向社會徵求意見。

這次公布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共列出25條規定,涵蓋人臉信息的使用範圍、信息採集場景和監督檢查等。其中規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或者依法取得書面同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需取得個人同意的除外。其中還提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人臉識別技術分析個人種族、民族、宗教信仰、健康狀況、社會階層等敏感個人信息。

但這一消息發布後,不少輿論對相關規定保持懷疑的態度。有名為「滑翔戟」的推友在推文中說,這些規定是典型的中國式的,其中的任何限制皆不針對政府,政府隨時可自我授權「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去使用人臉識別,或者借審計之名將私企外企的人臉識別數據強制共享於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去年9月曾指出,中共政府從2016年起就在未經本人同意且沒有犯罪的前提下,在西藏大規模採集普通民眾的DNA。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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