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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把財產轉給子女有風險 如此可保孩子富十代

在華人傳統觀念里,將財產傳承給子女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但由於美國法律的獨特性,轉移到子女名下的財產也可能變成他人所有。

專業人士建議,在處理子女繼承問題時,需充分考慮各類潛在風險,以確保家庭財富長遠穩健的積累。

泛宇集團近日舉辦講座,集團創始人胡正國分享美國遺產繼承方面法律和流程,提醒華人提前進行遺產規劃,避免風險敞口。胡正國指出,許多華人父母認為,反正財產最終都歸孩子所有,不如儘早開始財產轉移,不僅可以讓孩子早點感受到父母的愛,還可以節省遺產稅。

「這種想法實際上存在著很大的風險。」胡正國說,首先,子女對大額財產的管理能力可能並不成熟,財產被「花掉、敗掉、告掉(因法律問題被剝奪)」的風險非常高。古往今來,這類例子數不勝數,所以才有華人常說的「富不過三代」。

此外,美國因受基督教傳統影響,其遺產繼承的法律框架偏向配偶。在沒有特殊分配安排的情況下,遺產優先由配偶繼承,若配偶已過世,才會順位由子女繼承。而只有當亡者沒有配偶或子女時,遺產才會分配給父母。而在亞洲國家則不同,財產所有人無特別指定的情況下,遺產分配的對象通常包含所有直系親屬,除配偶外,父母和子女也可按人頭分配。許多華人父母在做財產傳決定時,常因忽略中西方財產分配製度的差異,導致發生一系列問題。

胡正國舉例說,波士頓有一對夫妻原本坐擁十幾棟房產,但聽信別人關於「申請白卡(Medi-Cal)領取政府救濟」的建議後,將名下所有房產轉移至女兒名下,希望可以兼得「魚與熊掌」。但天有不測風雲,女兒結婚後英年早逝,所有房產依法全部由女婿繼承。一夜之間,這對夫妻不僅要承受喪女之痛,還真的變成不得不依賴「白卡」生活的人。其實此類例子並不罕見,像之前的灣區渣男事件、台灣賴姓高中生命案等,都是因過早將財產轉移給子女造成的悲劇。

那麼,如何確保遺產分配符合心願?生前信託(Living Trust,又稱家庭信託、可更改信託)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讓財產所有人可以按照意願分配財產。一方面,設置生前信託可以避開「財產驗證」(Probate),這一流程不僅導致資產須被凍結最多兩年的時間,還會花費大筆手續費,且資產明細將被徹底公開。

另一方面,作為信託所有人,即便離世,財產依然可以按本人生前意願分配,如在信託中設置對子女的激勵約束機制,如考取常春藤的獎勵,遇到法律問題的懲處等。這也是美國常有「富七代」、「富十代」的原因,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石油大亨洛克菲勒設置的家族信託,當年累積的巨額財富如今已成功傳遞到第六代家族成員。

胡正國強調,華人父母在考慮遺產繼承問題時應確保了解潛在風險點,提前規劃以確保財產按自己希望的方式分配。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世界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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