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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撞倒老婦3天後自殺,網民:被活活逼死

9月10日15時30分許,四川渠縣警局110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渠江三橋跳河。接警後,公安民警等立即趕赴現場救援。

當日21時,跳河人員肖某(男,26歲)被打撈上岸已身亡。

事發後,網絡傳言「肖某在為超市送貨途中與老人發生剮蹭,賠錢後被對方子女追加賠償,還被超市開除,隨後跳河身亡」引發輿論熱議。

《封面新聞》追蹤事件還原事發前的情況,也揭露肖男自殺前的心理和面對的生活壓力。報導提到,肖某2016年高考失利罹患抑鬱症,更診斷出精神障礙。

自殺前一個月肖某應徵上超市的送貨員,卻不慎打碎一罐王老吉,店長要求賠償1.99元,肖某不願意遂提離職,但因法規規定無法立刻離開只能繼續打工。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騎電動自行車送貨途中,撞倒八旬老婦蘭某。肖某立刻扶起老婦並當場給了她100元人民幣。但事後老婦仍報警,肖某得知老婦報警後情緒激動稱「不是處理好了嗎,怎麼又來報警呢?」,後來肖某的父親付了5000元給醫院讓老婦住院治療。

9月8日肖某因精神壓力大由父親陪同去醫院就診拿了中藥,9月10日上午,肖某到東昇購物廣場,將工服還給了超市,當天下午15時30分,肖某就跳江自殺。

對於肖某的遭遇,許多網民十分同情認為他是「被一樁樁一件件小事壓垮」、「年輕人壓力很大,被活活被逼死」;有網民批評,雖然老婦家屬還沒索賠,「但住院費檢查一趟下來,萬元跑不掉,根本是變相要錢」、「老婦在他自殺隔天就出院了,傷勢也不嚴重啊,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亦有網民認為,肖某本身就有精神問題,「老婦家屬報警對他造成了傷害」、「抑鬱症又復發了吧」、「人家都提離職了,超商為何非得讓他做到月底?」

超市打工半因打碎一罐「王老吉」提出離職

9月15日上午,《封面新聞》採訪渠縣東昇購物廣場防損隊隊長鄧某,他是肖某的賶直屬上司,鄧某指出,肖某於2023年8月14日填寫入職表並簽訂合同,職位是送貨員,即用購物廣場配備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把顧客在現場或通過網購的商品送到顧客家裡。

據肖某送貨同事李某介紹,8月底,在一次送貨途中,肖某不小心將一罐王老吉打碎,回來後主管讓肖某賠償1.99元,肖某不願意,當場向店長助理廖某某提出離職。廖告訴肖某,要離職需要填離職申請表。

王老吉一瓶單價約為3元多人民幣。(視覺中國)

9月2日,肖某遞交了辭職申請表,離職時間為9月30日。記者詢問「為何要30天才能離職?」購物廣場王經理表示,公司在入職簽合同時已明確,員工離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因為招人有一個過程,如情況特殊,可以在提交書面申請3日後離開。」

提交辭職申請後的肖某因此只能繼續上班,等待離職。

送貨途中撞倒老人他扶起老人還主動賠了100元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騎電動自行車送貨途中,撞倒八旬老人蘭某。據渠縣交警大隊提供的視訊顯示,當日(7日)上午11時11分,肖某行駛至菁華路時,與從右至左橫過道路的行人蘭某相撞。蘭某倒地後,肖某立即停車將老人扶起來,並當場給了老婦100元,很快,雙方自行離開。

肖某父親肖某建受訪時稱,當天中午兒子回家,稱送貨時撞倒了一個老太太。兒子表示,現場看老婦情況不嚴重,主動賠了老婦100元,「兒子跟老人(婦)說如果有哪裡痛請老人買點膏藥貼一下。」

外賣員和送貨員趕路中容易發生交通糾紛。(視覺中國)

東昇購物廣場王經理的證實稱,上午11點多,他在地名叫「牛寶貝」的門市對面遇到肖某,肖稱剛撞倒一個老太太,賠了100元錢,事情也處理好了。東昇購物廣場的打卡記錄顯示,中午12點,肖某打了卡後離開超市。

回家吃過午飯後,肖某一直待在家裡,直到下午晚些時候接到警察電話。

被撞老人的家屬:自始至終沒向對方提出索賠

被撞倒的老婦女婿萬某指出,9月7日下午吃飯時,被撞老婦突然跟家人表示身子有點兒不舒服,「她說是過來路上被電瓶車撞倒了,撞她的人還留了電話」。

但是,由於老人沒有記住電話,也不知道肇事者名字。當天下午,老婦的女婿萬某和家人決定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調監控發現,肇事者身著東昇購物廣場的工服。東昇購物廣場的防損隊隊長鄧某,根據警察提供的資訊認出肇事者是肖某,便提供了肖某的電話。

因屬交通事故,離開購物廣場,派出所將老人一行送到渠縣交警大隊。特勤中隊民警跟肖某聯絡後,肖某父親帶著兒子迅速趕來。

見老人一方報警,剛進派出所的肖某激動的說,「不是處理好了嗎,怎麼又來報警呢?」。看到兒子有點激動,肖某建趕緊叫兒子回去,由他來處理。

老婦女婿萬某稱,肖某父親在現場很配合警方和傷者方,並主動提出去醫院檢查。下樓時,肖某建主動扶老人下樓,並招呼計程車將老人送到醫院。醫院要求預交5000元費用,肖某建主動支付了費用。

肖某是家中獨子,出事後,肖某父母難走出傷痛。(微博)

醫院初步診斷後,建議老婦住院治療,肖某建表示同意。老婦女婿萬某稱「肖某父親很實在,也很配合,我們之間沒有任何言語衝突。」,萬某強調,自己一家人自始至終沒有向肖某及其家人提出過任何賠償,更沒有網上說的索要數萬元的要求。

萬某表示,除了當天在交警隊看到肖某一面之後,到肖某出事前的一段時間,自己和家人也從沒有跟肖某單獨聯絡過。肖某建也稱,從兒子撞倒老人至今,老人一家的確沒有提出過任何賠償要求。9月11日,老人經住院治療後出院。

死者父親:兒子生前高考失利,因精神障礙接受過治療

肖某建回憶,9月7日晚上,「一聽說老人要住院治療後,兒子一度情緒激動。我當時還一直在安慰兒子,不要擔心,醫院說了問題不嚴重」。

因發現兒子情緒不穩定,9月8日一大早,肖某件帶上兒子到重慶三一八醫院就醫。醫生診斷稱肖某情緒不穩需要調理,拿了一些中藥後,當天下午父子倆回到渠縣。10日上午,肖某到東昇購物廣場,將工服還給了超市。

警方提供的監控顯示,10日15時42分54秒,肖某從渠江三橋跳落渠江。對於兒子的意外去世,肖某建有些自責,稱從重慶回來到兒子跳河,沒有注意到兒子有什麼過激和異常,看到他不怎麼說話,也就沒有更多的交流。

渠江三橋。(網絡圖片)

肖某建稱,兒子2016年高考失利後,曾情緒低落等,到成都檢查說是得了抑鬱症,後來又去瀋陽檢查,診斷為「精神障礙」並做了手術。此後,兒子情況一直穩定。肖某建認為,「此次撞人之後,可能受到了刺激。」

肖某屬於上班送貨途中撞倒老人,後又不幸溺亡,肖某的父母對肖某工作的東晟購物廣場不諒解,兩方產生糾紛。9月15日,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組織調解的渠江街道黨工委書記黃海波說,「肖某不幸離世讓人心疼也很惋惜」,目前雙方雖然達成了調解協議,但死者父母還沒有從失去兒子的悲傷中走出來。接下來,街道辦將和社區一起,對肖某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關懷。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香港01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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