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前公布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向民眾徵求意見,其中處罰「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為者的相關條款引發熱議,短期湧進多達數萬抗議條目,也有學者專家甚至官媒質疑將導致政府嚴重濫權,讓惡劣的中國人權現狀雪上加霜,甚至恐懼文革惡夢重現——這條法律還沒通過,「中華人民感情」恐怕就已經受到不小傷害。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近期引起輿論大嘩的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新增第34條的第二、第三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行為,最高可被處以15日拘留,並處人民幣5000元罰款。
惡法傷害「中華人民感情」
此草案內容引發輿論強烈質疑,認為有關「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表述範圍過大、定義不清,難以明辨違法,而有關「製作、傳播、傷害中華民族精神」則是侵害公民基本權益、剝奪公民表達自由權利,違反所謂中國憲法精神。
該草案並未具體定義「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或者「有損中華民族精神」的行為,導致在中國網路上遭質疑可能演變成中國俗稱的「口袋罪」——意指法律中界定不清、用意模糊以至於難以判定,「一個口袋什麼都能裝」的罪名——連體制內的知名法律學者也公開表達擔憂,例如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等等。
勞東燕在網路平台表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概念內涵極為模糊,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將其作為處罰標準容易被濫權、任意擴張行政處罰,更可能激化警民矛盾,不利社會穩定。此外,國家權力直接干預公民日常穿著,顯有過度干預之嫌,可能刺激極端民族主義,惡化公共輿論環境,並且「可能加劇與一些國家的對立情緒,導致外交上的被動。」
童之偉也批評,所謂「中華民族精神」、「中華民族感情」該由誰來確認?按照什麼程序確認?這都是「幾乎無法循法治原則操作」的問題,必將造成揣摩上意抓人定罪的後果。
趙宏則撰文示警「如果公職人員可以憑個人偏好和觀念信條,隨意擴張解釋和適用法律,我們距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也就不遠了。」——雖然中共建政以來其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蠻橫專製作風早已是常態。
不少中國網民也嘲諷此「玻璃心法條」,諸如「穿個衣服就損害民族感情啦,這感情也太容易破損了。」「穿西服打領帶算不算?馬克思也是西方來的,算傷害民族感情嗎?」「以後只要說國外好就是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中華民族的感情不是應當很強壯和具有韌性的嗎?為什麼很輕易地就被一件服飾給傷害了?」「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個管理治安的員警叔叔能說了算嗎?」
網民警告「中共正在納粹化!」
身在海外,因為曾在推特大量轉播「白紙運動」相關消息而多次被中共調查的「李老師不是你老師」,則直言該法規恐將賦予中國警察更廣泛的執法權,因為理論上任何時間吃日式食物、穿著日本品牌、扮演日本動漫角色、喜歡日本文化,甚至針對核廢水發表不同看法,以及和西方文化生活相關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有損中華民族精神。
也有網民對此現象所代表的中國局勢感到消極且無奈,認為「都知道很荒誕,但是反對有用嗎?中共沒有法律難道就收拾不了你了嗎?這條法律出來之前就有很多案例,比如蘇州穿和服女孩事件。」
《美國之音》指出,去年8月10日一名穿日本和服的中國女子在蘇州淮海街拍照,想模仿日本漫畫場景,遭到當地公安呵斥「是中國人卻穿一身和服!」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行把女子帶走。女子被拘留5個多小時,被接受「教育」、刪照片、寫下書面檢討、沒收和服,事件經傳網路引起網民群起抗議「怎麼穿個和服也犯罪了?」「你也不應該穿西服,難道忘了祖宗被歐洲列強欺壓?」最後公安迫於輿論壓力,約十日之後到當事女子家登門表達關心並歸還衣物,但是沒有道歉。
民意喧騰之際,中國網民日前發現,1935年納粹德國《帝國刑法典》第一條規定「違背本民族健康情感(gesundes Volksempfinden)的行為應當受到處罰」,由於「健康情感」一詞包羅萬象,並成為納粹司法機構的基本法律概念,賦與執法機關巨大的自由裁量權,使得許多德國公民因此遭到起訴、拘捕。網民呼籲世人關注「中共正在納粹化!」
此事在維基百科等資料有所記載,被廣傳後引來紛紛議論,批評中共是「直接抄作業」「這下充分暴露本質了!」「果然同類型國家做起事來也如出一轍。」並且警告「即使不是抄襲,獨裁國家最終也會走向相同的路。」
雖然中共當局對此風波暫時做出貌似圓融的回應,強調「真誠歡迎」公眾提出意見,官方將提出完善修改建議。然而中共昭然野心已是路人皆知,下次偷偷上下其手夾帶惡法是不是這麼容易被揪出?「中華人民」可能要多碰碰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