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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邊的西塞羅:你猜,她敢不敢去鎖「北極鲶魚」的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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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家沒什麼親戚當官吧?好,那你傷害了我的民族感情!

各位好,後台有朋友點題,讓我聊兩句這兩天引爆輿論的鎖喉女的事兒,行吧,那我就簡單說兩句。

自從網絡上流行起短視頻以來,不交代前因後果的無頭案就很多,前兩天熱傳的鎖喉女事件怕算是其中一個,在視頻中,我們只能看到這位白衣大媽(大姐?)衝過來,一邊走一邊斥責近處的一位男子「說中國不行」「侮辱了所有中國人」。

然後兩個人就發生了口角,男子強調自己有說話的權利,女子則強調你不能「侮辱中國人」。情緒激動處,這位女子一個箭步衝上前去,猿臂猛舒,一把就掐在了男子的咽喉要害處,然後,怒吼到「馬上向我們道歉!

武功之卓絕,下手之狠辣,聲量之宏亮,都令人嘆為觀止。

小時候看水滸傳,對於什麼母夜叉孫二娘、母大蟲顧大嫂之類的「女中豪傑」,我一直都沒什麼畫面感,看了這段短視頻,我倒是一下子確立起了印象。猙獰的怒容、粗壯的手臂,強勁的力道,「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果斷。這位「鎖喉女」倒是都做到了。

如果視頻再短一點,知道的明白她這只是在跟人吵架,不知道的還以為她也要立刻把對方揪去做了人肉包子——還是要「細細切做臊子」才能後快的那種。

目前能查到的描述只有這名男子在列車上與朋友閒聊,可能是說了一些特別不正能量、或者按照時髦詞彙——「傷害民族感情」的話。於是引發了這位鎖喉女的「雷霆一擊」。

但是那人到底具體說了什麼,引發該女這麼大的怒氣呢?

我查了半天,發現居然沒有人敢再複述一遍。

這讓看過《哈利波特》的我不禁懷疑,難道這人是念了伏地魔的名字麼?

當然這樣「不可複述」的言語在咱歷史上倒也不鮮見:比如清朝的時候大搞文字獄,大臣奉旨查辦犯事兒者著述中的罪證,結案時給皇帝打報告,就不能全文引用其罪證,畢竟「同樣的話,你再重複一遍,等於你也有責任」對不對?所以只能說一些「文中多癲狂悖謬之語、無父無君之論,是為臣子者不忍聽、更不敢言。」皇上一看這種描述,就知道問題很嚴重,嚴重傷害了自己感情了,然後方可大筆一揮:盛世當行仁政,就從寬治他個千刀萬剮、抄家滅族吧!

但問題是,現代法治社會畢竟不是古代帝制王朝,理論上講,我們不應該僅僅因為某個公民說了點什麼就對他施以暴力手段。

這就是為什麼前段時間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案(徵求意見稿)中有關「傷害民族感情」的條款會引發那麼大爭議的原因——因為「傷害感情」這個事實在是太沒個准了。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這個修改案最終被通過了,「傷害民族感情」者要入罪受罰,具體執行也應該交給公安機關。而不應該讓隨便哪個路人甲、大姐大媽,上去就來一個鎖喉。

因為要這麼「全民執法」就太沒譜了,很容易引發「我覺得你傷害了我民族感情,我就能鎖你喉頭」的大混亂。且萬一這位女中豪傑下手沒個輕重,把對面的「大膽狂徒」掐出個閃失。你讓司法機關怎麼判?

該算她見義勇為?防衛過當?還是人身傷害?

這太讓警察同志們難辦了。

再退一萬步講,如果真要論起「傷害民族感情」就值得一個鎖喉,那這位「女俠」是不是該先去鎖另一些更囂張的「狂徒」的喉呢?

比如最近已經開始淡出公共視野的「北極鲶魚」?

「北極鲶魚」是個女孩的網名,今年3月份的時候帳號名為「北極鲶魚」的她在社交平台上炫富,發了大量「家裡有9位數」、家人「感覺貪了」、自己「潤」到了澳大利亞等言論。被質疑後,「北極鲶魚」又發布了大量貶低國人的不當言論引起了網友激憤,那話說的,倒也真的是「多癲狂悖謬之語、無父無君之論,為臣子者不忍聽、更不敢言」。

但問題在於,這事兒被網友舉報,並要求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對前局長鍾某賜——「北極鲶魚」的爺爺進行調查後,歷時5個多月了,大家卻一直沒等到相關調查結果。

不過近日卻等來了一則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函,答覆函中寫道:「經研究,您申請的公開信息不屬於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信息,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所稱的政府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決定不予公開。」

等了半天等了個寂寞,個別網友不算完,此事又再度惹了一些小波瀾。

於是9月14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工作人員不得不又向媒體表示,「針對『北極鲶魚』事件及網上流傳『不予公開』的情況,我們會登記反饋,具體處理結果將會在15個工作日進行回復。」

也就是說,這事兒已經查了快半年了,沒查出個結果,群眾再問,有關部門就說還要再查15個工作日才能回復……

這個辦事效率,比該出手就出手的鎖喉女是不是差了太多?

而我在想,如果按照「鎖喉女」一聽見有人「傷害民族感情」就要上去掐人脖子的暴脾氣,面對「北極鲶魚」這樣已經被實錘「傷害民族感情」的狂徒,和涉嫌一再敷衍了事、將此事拖個不了了之的相關單位,她應該怎麼處理?是不是應該打個「飛的」直接去澳大利亞鎖喉?或者文明點,向涉事單位不停施壓,要求他們必須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給被深深傷害感情的民眾一個交代?

可是,現實中我好像並沒有看到有這樣「快意恩仇」的鎖喉女,義憤填膺的去鎖「北極鲶魚」或涉事單位的喉。

當然我個人覺得這是好事,畢竟法治社會不鼓勵濫用暴力、應該文明解決問題——可問題是,為什麼面對同樣涉嫌「傷害民族感情」,鎖喉女們對那男的那樣、對「北極鲶魚」卻這樣呢?這算不算雙標?

思來想去,我覺得唯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鎖喉女」們怕了,畢竟「北極鲶魚」有她爺爺,而她爺爺供職的有關部門大小也是個衙門,她爺爺甭管是誰,大小總是個官。

這就又讓我想起了十年或者更久以前,那會兒一些城市曾經鬧過一次反日風潮,有些「愛國者」上街到處找日本車砸,結果警察開車來維持秩序,警車上好大的一個豐田標誌啊!所有人卻都當沒看見。

所以你不要以為「鎖喉女」「U型鎖」們真的因為被「傷害感情」的憤怒沖昏了頭腦,人家精明的很,他們「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正義鐵鉗或鐵錘,只會對著和他們一樣什麼背景都沒有的草民而發。

這樣出了事兒追究起來,他們才能以「維護民族感情」的大義名分維護自己的絕對安全。而只有當自己處於絕對安全的地位,享受想掐你的脖子就掐你的脖子的權力幻覺時,這幫人才是勇敢的、高尚的、萬分在乎民族感情以及一切相關正能量的。

所以他們註定不會去鎖北極鲶魚的喉,更沒心思追著有關部門把這種爛事查個水落石出——說到底,他們在乎的就不是被「傷害了感情」,而是「該出手就出手」時的那一小爽。

都21世紀了,除了別的草民涉嫌「傷害民族感情」,他們到哪兒再去找這種說砸人家車就砸人家車,說鎖別人喉就鎖別人喉卻不受責罰的機會呢?

所以,現在有人擔心「傷害民族感情」罪如果真入了法,人人都可能被鎖喉,我覺得大可不必——你高估了「鎖喉女」「U型鎖」們對此事的認真程度,低估了他們的精明程度,你或你家親戚真能弄個官方背景傍身,他們是萬不敢惹你的。就怕你什麼背景沒有,和他們一樣只是個平民百姓。那他們就真的獲得了一個能合法傷害你的理由了。

這就好比《水滸傳》裡梁山好漢號稱是「替天行道」、「行俠仗義」,可母夜叉孫二娘這種把過往客商麻翻了切成肉餡做包子的勾當,真有半分「替天行道」的大義在裡面嗎?

別扯了,就是借酒撒瘋而已。

而說起孫二娘的十字坡,我又想起小說里「菜園子」張青給他那夜叉渾家定的規矩——三種人不能殺,不能殺雲遊僧道、不能殺行院妓女、不能殺流配犯人。

為什麼要定這三不殺?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張青不想搞「底層互害」,僧道、妓女、犯人,跟他們這開黑店的一樣,都在社會的最底層,江湖人何苦為難江湖人呢?……若一定要說十字坡這對夫婦還有點什麼殘存的人性良知,怕也就是這了吧。

但這樣一聊,那位「鎖喉女」和為她叫好的群體似乎就更加不堪了,因為她連十字坡這點不「底層互害」的操守都沒有。他們的「民族感情」,北極鲶魚們可以一衝而過,只有和他們一樣的平民百姓,會因為坐車閒聊時的幾句話,吃上他們的一記「正義鐵鉗」。

孫二娘那個人性,得名母夜叉。可「鐵鉗女」這個人性,該叫什麼?我猜施耐庵就想不出來了,這已經超出了《水滸》那個古典江湖的想像能力。她的藝術形象,怕只能到魯迅筆下的未莊去找了。

可能,從且僅從那時起,有些人的「民族感情」,就只在「底層互害」時才會被傷害。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海邊的西塞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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