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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芳:宣示監管所有金融活動 中國投資環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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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於上月底舉行,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議中強調未來將全面監管所有金融活動並防範風險,具體的方向包含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體制,優化金融服務,防範化解風險。在今年中國經濟持續衰退與外資持續撤出的情況下,中國政府對於金融活動全面監管的宣示可能對於中國金融的穩定性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

房地產債務危機對中國金融政策的影響

首先,自中國房地產開發商債務危機以來,中國政府於2020年推出金融機構控管房地產開發商風險的三道防線,分別是「扣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大於70%」、「淨負債率大於100%」與「現金短債比小於1」。但是,在開發商的舉債期限逐步到期後,中國政府對於三道防線的控管方式又面臨是否鬆綁的挑戰。這是因為,愈嚴格的房地產授信放款條件,將使得房地產開發商的舉債困難度愈高,此時,房地產開發商發生債務違約機率也會愈高,這與目前中國政府持續挹注金融市場的流動性來降低廠商債務違約的政策方向自相矛盾。因此,中國在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方向將面臨取捨。

一帶一路計劃已對中國金融體制產生傷害

其次,一帶一路計劃是另一個對於中國欲健全金融機構體制可能帶來的挑戰。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上月18日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上表示,中國將各設立人民幣3,500億元融資窗口,絲路基金新增資金800億元,支持「標誌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在此之前,中國過去10年來以貸款形式向大多數開發中國家撥付了近1兆美元,用於建設電廠、道路、機場、電信網路等基礎設施。

然而,在全球面對Covid-19的病毒威脅以及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所引發的通貨膨脹後,許多一帶一路參與國已陸續出現債務危機,甚至破產的情況。在一帶一路參與國陷入債務危機的情況下,這讓中國金融機構必然面對放款無法收回的困境,雖然參與一帶一路計劃的中國相關銀行仍可能給予這些參與國債務重組,但這樣的作法對於中國金融機構的體質傷害極大,更是中國金融機構面臨的潛在風險。

風險持續升高的中國金融機構

再者,中國政府近期為了刺激經濟而宣布發行1兆人民幣的政府債券,政府發債除了須考慮舉債目的要明確外,金融機構或其他需求者是否有足夠的誘因來購買政府公債也需要關注。事實上,在中國政府發行1兆人民幣的債務前,部分中國國有銀行已須提供地方政府融資平台(LGFV)超長期貸款及臨時利息減免,以避免這些融資平台違約。換句話說,在中國經濟持續衰退之際,中國金融機構的政策負擔已愈來愈重。若未來1兆人民幣的債券也需要中國銀行來購買,則這些金融機構的經營壓力也會愈來愈大,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也愈來愈高。上述金融機構負擔的任務與中國政府希望完善金融體制與防範化解風險的想法,存在不小的衝突。

最後,在中國經濟衰退與投資環境的不確定性愈來愈高下,對於存在流動性缺口的廠商而言,嚴格的監理可能更不利於其籌資與債務重組,使其倒閉的風險更大。對於在中國投資需求降低的廠商而言,更嚴格的監理表示對資本外流的管制可能會更多,在預期心理的影響下,這樣的政策應會加速其資金撤離中國,而非進入中國。因此,嚴格的金融管制與中國提出的「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資力度」的24條意見並不一致,中國對於全面監管所有金融活動宣示,對中國的投資環境可能不會是好消息。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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