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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私產的理論,中國早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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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得從著名的「弦高退秦師」講起。

公元前627年,秦國突然派出一支超過三百乘的軍隊,長途跋涉偷襲鄭國。

三年前,還在蜜月期的秦晉聯合攻鄭,亡國在即的鄭國派出說客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說動秦穆公退兵,拆散了秦晉之好。秦退兵前,還留下一支兵馬,號稱協助鄭國守城。

這一次,正是守城的秦將派人回國說,鄭國的守兵都聽我們的,國君如果派兵再來攻,我們裡應外合,拿下鄭國不費吹灰之力。於是,秦穆公不顧大臣苦諫,悍然出兵。

沒想到,秦軍挺進到鄭國邊境時,又被一位鄭國商人三言兩語給嚇退了。

鄭國牛販子弦高,趕著一群牛準備到周都去賣,突遇秦軍,知道秦軍正要去偷襲自己的國家,靈機一動,迎上前去,獻上十二頭牛,說鄙國君聽說秦師要來,冒昧派我先來勞軍,鄙國雖是開發中國家,但貴軍遠來,我們願意竭誠相待,保證貴軍吃好喝好。

這時候,秦和鄭明面上並沒有撕破臉,所以,弦高只能用這樣的方式警告秦軍:你們的一切動向,都在我方掌控之中,小心搬石砸腳。

秦軍主帥果然被嚇到,這次遠征軍只有幾百乘戰車,打鄭國只能靠偷襲,既然計劃暴露,還偷襲個毛,回回回。

就這樣,弦高用十二頭牛救了自己的國家。

那麼,他是不是也跟燭之武一樣,受朝廷所託?

不是,這完全是一個商人自發的愛國行為。

春秋時期,商業開始發達,但商人身份還是有點尷尬。一方面,貿易相對自由,關稅不高,也沒什麼限制,特別是齊桓公稱霸之後,要求各國降低商業關稅,方便商人進行國際貿易。另一方面,商人的政治地位又比較低,再怎麼有錢,在很多國家,連乘什麼樣的馬車都受限制(比如晉國),更不用說登堂入室參政議政了。

這麼一來,絕大部分商人都悶聲發大財,不關心政治,再加上當時「國家」概念遠沒深入人心,人才都可以在諸侯國之間自由流動,所以,非要用現代觀念來盤點春秋時期的「愛國商人」,鄭國的弦高是第一個。

而且不是唯一一個。

差不多在弦高退秦師四十年後,又一個鄭國商人發揚愛國精神,在楚國策劃了一起越獄事件。

事見《左傳·成公三年》:「荀罃之在楚也,鄭賈人有將置諸褚中以出。既謀之,未行,而楚人歸之。」

荀罃yīng是晉國大夫,公元前597年,晉楚為了爭奪鄭國控制權,爆發了邲bì之戰,晉敗,前去救援的荀罃被楚軍活捉,作楚囚達九年之久,一個在楚國做生意的鄭國商人,絞盡腦汁想把他救出來。

鄭國商人在楚國救晉國囚徒,愛的是哪門子的國?

要知道,鄭是中小國家,在晉楚爭霸的夾縫中生存,一直都是朝晉暮楚。作為鄭人,感情上還是親近晉國多些,畢竟都是姬姓諸侯國,同姓三分親。邲之戰雖然楚國勝了,鄭不得不站楚,但內心還是諸多不情願。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位在楚國做生意的鄭國商人,就想救出荀罃,送回晉國,為鄭晉關係增加一個籌碼。

商人的大殺器,除了錢還是錢。可以想像,鄭國商人的營救計劃,不外是砸錢賄賂楚國官員、獄吏等,然後把荀罃藏在裝衣物的大口袋裡送出來。

千算萬算,當鄭國商人疏通好一切關係,營救計劃就要成功之際,晉楚達成戰俘交換條件,楚王派人把荀罃送回晉國。

鄭國商人的努力,等於是白費了。

那麼,有沒有可能,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愛國行為,這位鄭國商人就跟後來的衛國商人呂不韋營救秦國王孫子楚一樣,覺得荀罃奇貨可居,救他是一種風投,以後移民晉國就能飛黃騰達?

不可能,因為《左傳》裡寫了,後來這個鄭國商人到了晉國,荀罃特別感謝他,想好好報答他,就像他真的把自己救出來一樣。可這些都被鄭國商人拒了,理由是無功不受祿,「我是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欺詐大人物」。最後他什麼都不要,離開晉國,到齊國做生意去了。

如果為一己之私,幹嘛不要荀罃的報答?

跟弦高一樣,這個連名字都沒留下的鄭國商人,其所作所為,也完全是自發的愛國行為。

春秋大亂戰時期,這樣的商人,只在鄭國出現過。

為什麼是鄭國?

六十二年後,一次偶然的機會,鄭國著名政治家子產,用言行回答了這個問題。

公元前526年,晉國大夫韓宣子到鄭國訪問。天朝上國來人,接待好是必須的,可是,韓宣子向鄭國提出的一個小小要求,卻被子產給拒了。

韓宣子有一隻很貴重的玉環,但這是一對中的一隻,另一隻在一個鄭國商人手上。他這次訪鄭,也想順便要到這隻玉環湊成一對,於是,聊完國事,就向鄭定公提出這個要求。鄭定公說,這小事,讓相國子產去辦就是了。

沒想到,子產說:「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左傳·昭公十六年》)

那是百姓的私產,不是公家的器物,我們國君不知道,也無權過問。

堂堂一個大國權臣,向被保護的小國要一隻玉環,竟然遭拒,這要擱別人早就發動戰爭了。不過,韓宣子還是很有風度的,沒有以勢壓人,而是私下找到那位鄭國商人,說這玉環賣給我吧。商人說,可以賣給你,但還是要先告知我們的國君和大夫。

沒轍,韓宣子再次找到子產,說前幾天你說私產無權過問,現在那位商人願意賣給我,還是得向你申請批准,怎麼著,現在可以賣吧?子產說:

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藿,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

當年,我們的開國之君和商人們都從周朝而來,政商團結如一人,披荊斬棘,才開闢出這塊美麗的國土。歷代國君跟商人訂有盟約:「你們不背叛朝廷,朝廷也不強買強賣,更不會掠奪你們的財產,不干涉你們的貿易自由,你們生意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朝廷決不過問。」正是靠著這種相互之間的誠信,我們才跟商人共存共榮,一直到今天。

接下來子產又說,您想強買玉環,如果我答應,就違背了我們跟商人的契約。您這樣把玉買到手,事情傳開來,會失去諸侯的信任,划算嗎?

韓宣子一聽,趕緊承認錯誤,說自己為得到一個玉環,差點釀成大錯,實在不該。

「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鄭國國君跟商人之間所立的盟約,雙方都認真踐行了,朝廷對貿易自由和私產的保護,就是弦高等鄭國商人能自發愛國的原因。

兩千多年後,公元1763年,在遙遠的英國,一個叫威廉·皮特的人,在議會上進行了一次演講,《論英國人個人居家安全的權利》,主旨是反對國家對酒徵收消費稅,其中有這麼一段話:

即使是最窮的人,在自己的茅屋裡也可以挑戰國王的權威。他的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打進這所房子,但是,英國國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軍隊也不敢跨過這破房子的門檻。

三年後,威廉·皮特當上英國首相。他的這段話,後來被簡化為眾所周知的「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有人說,威廉·皮特這段話,深受百年前的英國啟蒙思想家約翰·洛克的啟發,洛克在他的著作《政府論》中,提出了「設立政府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私產」這一宗旨;又有人說,「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是早就流傳在歐洲民間的諺語,並不是洛克或皮特的首創。

但不管如何,最早公開提出王權不能干涉私產的,還是中國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這句話,要比「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早兩千兩百多年。

可見,保護私產的普價觀,並非西方專利。只是,有中國專家言之鑿鑿地說,英語起源於中國,卻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專家去論證,這些造福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的價值觀,也起源於中國。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現代聊齋余少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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