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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一男子發嫁女簡訊被屏蔽,致多位親友未出席

兒女結婚本來是大喜之事,但陝西周至的陳先生在嫁女期間卻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陳先生發送的婚宴簡訊內容

女兒出嫁一周前簡訊通知親友

婚宴當天很多朋友未出席

陳先生今年50歲,在周至縣某單位工作。11月22日,提起自己半個月來的維權經歷,陳先生嘆息不已。

「11月3日是我的女兒大喜的日子,10月25日,我就給親朋好友發了簡訊,邀請大家參加我女兒的婚禮。」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之所以選擇發簡訊通知,一是朋友同事較多,挨個打電話費時間,二是覺得以簡訊的方式通知,更正式更有誠心,也有利於親朋好友保存,記下婚禮的具體時間。

「幾百條簡訊都是我點對點發的,擔心群發出問題。」陳先生說,他的手機是聯通用戶,當天所有簡訊均顯示發送成功。

11月3日,陳先生女兒的婚禮如期舉行。「婚禮當天,根據發送簡訊的數量,我在酒店訂了40桌酒席。意外的是,當天很多人未到場,空下了5桌酒席。因為不能退,直接損失近4000元。」陳先生說,對於這個結果,他始料未及。

婚禮後很多人反映並未收到簡訊

初步分析可能被系統後台屏蔽

陳先生說,女兒婚禮結束後,他從朋友處獲悉,原來很多人並未收到他的婚宴簡訊。「還有朋友數落我,說女兒結婚這麼重要的事情,都不通知他們,是不是看不起他們?」

陳先生說,婚禮第二天他就到聯通周至分公司諮詢情況。對方說,以前並未出現過類似情況。初步分析,可能是陳先生發送相同內容的簡訊數量過多、過於頻繁,後台誤以為是詐騙簡訊,自動進行了屏蔽或攔截。

「我發的簡訊每一條都顯示發送成功,並沒有發送失敗的提示;聯通公司事前、事中、事後也沒有向我提醒,每天相同內容的簡訊只能發送多少條,這樣屏蔽、攔截我的簡訊合適嗎?」

陳先生說,接到他的反映後,聯通公司客服稱,可以退還他30多元的簡訊費。聯通周至分公司最初的解決方案是,請他吃頓飯或者補償一條煙;11月21日,又說可以給他充500元話費。對此,他均不能接受。

「聯通公司屏蔽、攔截我的合法簡訊,不僅給我造成了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還讓一些朋友對我產生了誤會。希望聯通公司誠懇地向我道歉,彌補我的損失。」陳先生說,對於他的要求,聯通周至分公司說他們做不了主,需要向上級公司匯報。「溝通了半個多月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聯通公司稱為防止電信詐騙

簡訊發送頻繁有可能被屏蔽或攔截

11月22日,中國聯通周至分公司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由於事情比較特殊,雙方一直沒有達成和解的方案。」

該工作人員稱,因此事一直沒有溝通好,11月21日,他個人表示願意給陳先生充500元話費解決,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他們只能繼續向上級公司反映,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案。22日下午,中國聯通西安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已了解相關情況。

2022年12月,中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營運商承擔了更大的責任。「各個營運商會建立一些模型,按發送簡訊的數量或內容來判別是否涉嫌詐騙,比如多長時間內發送多少條簡訊,發送內容是否涉及發票、轉帳、理財等字眼,作為屏蔽的判定依據。」

中國聯通西安分公司該負責人稱,就陳先生反映的他在發簡訊過程中沒有收到相關提示一事,公司正在進行核查。「事發後,各級公司都很重視,一直在與陳先生協商溝通,目前尚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對於記者「能不能採取措施,既有效打擊電信詐騙,又不讓無辜群眾躺槍」的建議,該負責人稱,今後,他們會不斷改進服務,看能否優化簡訊屏蔽觸發條件。

22日,中國聯通陝西分公司客服介紹,為了防止電信詐騙,用戶發送簡訊比較頻繁,就算內容不一致,系統檢測到異常的話,也會對簡訊進行限制(屏蔽或攔截)。目前他們的系統如果簡訊無法發送,系統會予以提醒。如果發送顯示成功,對方卻沒有收到的話,系統不會提醒。

律師建議營運商加強信息審查工作

避免將正常簡訊作為不良信息予以處置

類似陳先生這種情況,如果用戶與通訊營運商無法達成一致,用戶如何依法維權?維權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作為營運商,怎麼做既能防止電信詐騙,又不至於讓無辜的用戶躺槍?

山東辰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柳孔聖律師指出,如果用戶與通訊營運商無法達成一致,用戶可以向省級電信管理機構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要求營運商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用戶認為營運商的行為給自己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建議用戶以侵權之訴法律關係主張權利,可以要求營運商賠償損失,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過程中,要注意收集損害事實,營運商存在侵權行為、主觀過錯、因果關係等方面的證據。」

柳孔聖稱,作為營運商,應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規及行業管理規範,嚴格遵守與用戶之間的服務合同約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為用戶提供電信服務。對於通過技術手段篩選出的涉嫌違反規定的簡訊息,要加以人工甄別,尤其是對於點對點發送的簡訊息,更要加強對簡訊息內容、發送人、接收人等方面的審查,避免將正常簡訊息作為不良信息予以處置,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權。

對於通過技術手段篩選出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簡訊息,要加以人工甄別,尤其是對於點對點發送的簡訊息,更要加強對簡訊息內容、發送人、接收人等方面的審查,避免將正常的簡訊息作為不良信息予以處置,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權。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極目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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