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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食品企業丟棄變質辣椒遭罰 評論區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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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一家食品企業扔掉了70公斤過期、變質辣椒,當地市場監管局以「食品浪費」為由對其重罰。(圖:林秀霞/大紀元)

近日,重慶市一家食品企業扔掉了70公斤過期、變質辣椒,當地市場監管局以「食品浪費」為由對其重罰。這一案例一經報導,引發網民的憤怒,有評論質疑監管部門涉及「罰款創收」。

據陸媒日前報導,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於今年4月在重慶某食品供應鏈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外的垃圾箱中發現有大量腐敗變質被丟棄的二荊條辣椒,總重量13.26公斤,執法人員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在十日內改正。

市場監管局人員5月11日對該公司整改情況開展複查,在其經營場所外的垃圾箱中又發現有大量發霉變質被丟棄的辣椒麵,總重量60.78公斤。

於是,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以「食品浪費」為由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並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對於這件事網友們議論紛紛,評論區呈現一邊倒的情況。

不少網友質疑:「變質的辣椒、辣椒麵不扔掉用來幹嘛,難道繼續端上餐桌給消費者吃嗎?」「辣椒超期,絕對不能食用了,又不能扔,企業或個人該怎麼處理呢?」

還有網友說:「這是天下奇聞,食用過期食品是違法,扔掉是浪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食品監督局為了人民群眾的健康真是操碎了心,但市場上那麼多的假冒偽劣產品,監督局在哪呢?」

中共官媒央廣網援引《中國反食品浪費法》規定為重慶市場監管局辯護,稱該法律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官媒稱,「即使企業有自主經營權,也不能隨意浪費食品」。

不過,正觀新聞發表評論說,「真讓人看不懂了,廠家在經營過程中將發霉變質的辣椒扔掉,怎麼就成浪費了?想問問執法者,按照這個邏輯,如果家裡的菜變質了,難道你們會繼續吃掉嗎?」

「想必,如果商家知道將變質辣椒扔掉會被處以罰款,就不會扔了。如此一來,本該被處理的變質、發霉辣椒,會將其用在哪裡?想必商家自己是不會吃的,最有可能的就是投入到生產中,讓消費者吃掉。」「如果這種處罰成為典型,將傳達什麼樣的執法理念?」

文章認為,「如果執法者整日站在各個食品廠家的垃圾桶外,不愁找不到被丟棄的垃圾,關鍵是要判斷這些垃圾究竟是主觀浪費還是正常的經營損耗。根據相關報導,商家兩次扔掉的辣椒僅占其進貨量的13%與25%,應算是正常經營損耗的範圍。那麼,執法者為何要處以罰款,其中是否涉及『罰款創收』?」

有網友表示:「這家食品公司是一家良心廠家,把不符合規格的辣椒麵倒掉,合情合理合法,是對消費者負責的一種行為,這樣的企業應該得到讚揚!可是沒有想到卻被罰款5,000元。」

還有網友氣憤地說:「罰款可以交,但是變質的辣椒麵請食品監督局帶回去吃掉,不能罰款後再倒掉,罰款前責任是商家的,收了罰款後,食品監督局就不能讓食品浪費了。」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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