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海一女子在網上發文稱,在海底撈遺失了兩枚戒指。回去尋找時,被告知「被服務員當垃圾扔了」,此事引發關注。
該女子稱,她在海底撈上海崇明萬達廣場店做手膜,按工作人員要求摘下手上的兩枚戒指,放入海底撈提供的專用塑膠袋里。之後,她在店內吃飯,將塑膠袋放在吃飯的桌子上,離開時忘記帶走。待她返回取戒指時,被告知服務員「當垃圾扔了」。目前已經報警。
該女子發布了她在海底撈店內做手膜的監控視頻。從她發布的照片顯示,其中一枚戒指疑似為鑽戒。而海底撈提供的用來裝戒指的塑膠袋,整體為黃色,上面印有「記得帶走我哦」的字樣。
12月4日,瀟湘晨報記者多次致電海底撈上海崇明萬達廣場店,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會有專人與事件當事人聯繫溝通,並且妥善處理。之後會將此事反映給門店負責人進行回復。截至記者發稿前,暫未獲得更新的回應。
海底撈是否該為女子戒指丟失承擔責任?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易旭表示,海底撈在提供手膜服務時要求女子將戒指摘下並放入專用的袋子裡,因此海底撈有責任妥善保管顧客的物品。如果女子按照服務員的要求將戒指放入了袋子裡,並且袋子上有明確的提醒字樣,那麼海底撈應該承擔起保管戒指的責任。
如果戒指被當作垃圾扔掉了,這顯然是海底撈的失誤,因為他們沒有履行他們所承諾的保管責任。因此,這位女子有權要求海底撈賠償她的戒指。
當然,具體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確認。如果屬實,女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並要求海底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