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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華人請願驅逐孫維,為朱令討公道關乎每個人

—惡人絕不可饒恕,為朱令討回公道關乎每個人

令人欣慰的是,這幾天澳大利亞華人開始集體請願,要求國會驅逐已更名為孫釋顏的孫維出境。2003年,因為朱令事件而不被簽證的孫維,灰頭土臉地移居美國。2013年,朱令事件成為熱點,在美國當地超過十萬華人網上簽名的強烈抵制下,孫維被美國驅逐出境。這次,澳大利亞華人又站了出來,讓我們再次感受到正義力量的存在。
參與作假的好人們何以心安?

  奢望兇手站出來認罪幾無可能,但是那些曾參與幫著說謊話、作偽證的好人們呢?

  《致清華和朱令案有關的鉈們》這篇應該是寫於2013年的文章被翻了出來,匿名的作者是朱令當年化學系物化二班的同學。文章披露了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齷齪內情,按照這位作者所述,因為每天晚歸等瑣事,朱令的三位舍友很煩她,達成共識要把她踢出宿舍,好好教訓她一下,所以就發生了給朱令投毒事件。為給兇手洗白,部分老師和同學參與了說謊、作偽證。

  作者在文章最後寫下了這樣一段:

  「最後多說幾句:『人在做,天在看』。如果沒有網絡這個東西,你們現在一定都在享受著各自的幸福。網絡救朱令不死,網絡讓她中毒前後觸目驚心的照片喚起無數善良人的同情和關心,網絡逼迫你們不得不上演拙劣的自辨醜劇而露出馬腳,網絡讓如今的你們心神不寧。2006年,天涯等網站被禁聲,你們躲過了一回,2013年你們還能僥倖嗎?誰能保證不會有更猛烈的下一波,你們還能撐多久?放棄無謂的掙扎,坦白吧,在聰明的人堆里,你們也就是二、三流的貨色,不要幻想還能瞞天過海,其實你們最大的弱點不是你們的智商,而是你們受不得一丁點委屈,到頭來,害人害己,貽害無窮。」

  2013年的時候,這位作者就期望強大的網絡輿論壓力能夠促使曾經參與作假的人站出來坦白他們的罪過,結果卻沒人站出來。

  大體猜測一下,朱令案件發案之初,直接參與或介入的清華校方人員、公安人員、朱令的室友和同學,肯定不少人想揪出兇手繩之以法,還朱令以公道。但是,伴隨外部力量的施壓,這些人在胳膊擰不過大腿、識時務者為俊傑、「眾人皆醉我也醉」等思想的左右下,選擇了退卻,選擇了忍氣吞聲,或者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選擇沉默。

  一定程度上而言,朱令受傷害,不僅是她室友、部分老師和同學「團伙作案」的結果,而且也是「集體墮落和作惡」的產物。面對這樣的大惡,那些知道情況而沉默的人也是有罪的。壞人得不到懲治、好人蒙受天大冤屈,是所有人共同的悲哀,讓正義蒙羞,讓法治顏面掃地。

  站在社會追求法治、公平與正義的角度來說,與朱令事件關係密切的負有直接責任的清華、誤診的醫院、不作為的公安機關、知道內情而不站出來發聲的室友和同學,都是共案犯。

  為什麼這麼多人在朱令事件中選擇了逃避和沉默,值得我們警醒和思考。極少數的壞人不懺悔可能是基因天性決定,不可救藥,而為數眾多的好人漸漸變得麻木,對做過的壞事不再懺悔,一步步向著壞人的方向滑落,甚至成為壞人,就難免讓人對風氣的墮落而擔心和痛心。

  試想一下,如果負有直接責任的清華,能夠堅決為自己的學生負責,一直督促公安機關嚴查案件,如果知道內情的室友和同學能夠站出來舉證,如果公安機關能夠頂住高層壓力,把案件偵破得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朱令案件大概就不會成為一樁拖了三十年也未偵破、恐怕永遠也不會偵破的懸案。

  為朱令討回公道關乎每個人

  朱令事件顯然已經引燃了全世界華人圈的共憤。國外華人都如此關注朱令事件,國內的有關各方怎能無動於衷?

  最該站出來的,當然是清華大學。二湘在《清華,你欠朱令一個道歉和一份畢業證》中寫道:

  「勇敢承認錯誤並改正才配得上中國頂尖大學的聲譽,才能讓清華的校訓『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知恥而後勇,知錯而彌補,雖然很艱難,雖然需要勇氣,但這是唯一正確的做法。唯如此,才能告慰朱令在天之靈,才能讓所有清華學子不再寒心,才能平息所有關心朱令的人的不平和憤怒,才能不辜負清華兩個字。」

  除了清華,曾經誤診的醫院、不作為的公安部門、知道內情而不發聲的室友和同學,應該是時候站出來了!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這話幾乎已普及成了盡人皆知的俗語,但是真到雪崩時,幾乎每一片雪花都會哀嘆自己無辜,而指責、怪罪是其它雪花導致了雪崩。

  我們都在指責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都在痛恨貪污腐敗、假公濟私,都在批判玩弄特權、處事不公,但是一旦事到臨頭,到了自己身上,可能不自覺就成為了「雙標」,一邊在指責、痛恨和批判,一邊又在身體力行、自打嘴巴。看到老人摔倒不敢去攙扶,遇到恃強凌弱繞道躲開,唯恐惹事燒身;為了貪圖方便而放任自己違反交規、亂扔垃圾、不講公德;為了孩子上學、自己升職而去托關係、走後門;執行公務遇上熟人違章違規,抹不開情面,難免生私心、徇私情,網開一面,讓人情壞了規矩……開始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可能會不安、糾結,但漸漸地就放過、遷就了自己,乃至隨波逐流、習以為常,即便助紂為孽也麻木不仁、波瀾不驚。

  如此一來,大家都漠視、放棄了自身責任,而把責任推向了他人,結果風氣不斷敗壞,身在其中的每個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

  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德國神父馬丁•尼莫拉因被納粹迫害而撰寫的詩作《我沒有說話》:「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地球,沐浴著同一片藍天,誰又能逃脫共同的法則?

  遭受非人苦難、帶著天大冤屈的朱令離開了,根本不可能指望喪盡天良到二次投毒、為洗脫罪名不惜用盡種種無恥伎倆、天生壞種的兇手認罪,但願對此知曉內情的那些好人們,或是清華的經辦人員,或是參與診斷的醫生,或是辦案的民警,或是朱令的室友和同學,能勇敢站出來,披露事情的真相。即便不能站出來,哪怕跟《致清華和朱令案有關的鉈們》的作者這樣匿名披露也行。

  一真關注朱令的清華校友,也是華霖救助基金負責人的張黎利說:「沒有證據了,法律上已經沒辦法了,只能讓歷史將這件事完全記錄下來。」他決定,以後每年朱令的生日和忌日,都要繼續記錄。二湘也在這篇文章《永別了,朱令,那塊青春記憶的疤痕》裡說「希望之後的每一個冬至,朱令的話題都能再度提起。也希望有更多有關朱令的書出版。不遺忘,不放棄是一種態度,也是一種責任。」 這樣的人多起來,相信朱令事件不可能不了了之。

  再說了,法律上有沒有辦法也有待探討。楊逍指出,案件雖然已過了追訴期,但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如果檢察院認為確實有必要追訴的,即使已經過了20年,也可以報請追訴。

  即便檢察院不追訴,我們是不是還可以發揮網絡的力量,像美國的華人、澳洲的華人集體請願,甚至象當年的猶太人追訴納粹戰犯一樣一直追下去?這不單是給朱令及家人討公道,告慰朱令的在天之靈,也是給每個世人追討正義和公道。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二湘的十一維空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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