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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運動DV相機」可能是竊聽器

打火機、車鑰匙、充電器、插座、手錶……這些生活中常用的物品經過改裝,都可以變成具有竊聽、偷拍功能的工具。

4月12日,經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焦某某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獲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焦某某均犯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焦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法院同時判令兩人徹底刪除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帳號等軟體、店鋪,立即停止一切售賣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行為,並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22年4月,家住連雲港市海州區的小伙曹某通過某境外聊天軟體加入了一個名為「針孔攝影頭」的聊天群,群內發布了很多針孔攝影機視頻,包括手錶、手環、手機、行動電源、背夾等,這些看似日常生活中物品竟都具有竊聽竊照功能。曹某出於好奇,便以258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個「背夾」式運動DV相機。該物品為黑色長條狀,外觀看起來像一支加粗的筆,頭部安裝了一個極其隱秘的針孔攝影頭,可以夾在襯衫口袋或者背包肩帶上使用,隱蔽性極強,一般人根本無法察覺。曹某付款後,對方將該設備通過快遞郵寄給了曹某。

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該線索後,通過對曹某的資金流向和物流信息進行研判,查明了一個分布在廣東、山東等多地的竊聽、竊照設備制售網絡,成功摧毀一條從技術研發到零部件製造,再到成品組裝、銷售的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黑色產業鏈條,抓獲了5名犯罪嫌疑人,查獲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成品3300餘部,查明銷售金額130餘萬元。2023年4月28日,該案移送至海州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2020年5月開始,被告人陳某與其公司里若干員工(均另案處理),在深圳市坪山區一工業園區內生產該種「背夾」式運動DV相機,並在自己的多家網店進行銷售。後被告人焦某某找到陳某後,兩人開始合作,屬於上下家關係。焦某某通過網上渠道進行銷售,在客戶下單後,將客戶信息、收件地址發給陳某由其代發。

在金錢的誘惑下,在明知「背夾」式運動DV相機可能是竊聽、竊照設備的情況下,依然抱有僥倖心理,繼續實施制售行為。

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被告人陳某共計生產該種「背夾」式運動DV相機約2.3萬個,銷售金額共計80萬餘元,非法獲利4萬餘元;被告人焦某某通過網絡平台向陳某訂購該相機對外銷售,非法獲利29萬餘元。經上海市警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該「背夾」式運動DV相機系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檢察機關認為涉案物品系具有竊聽、竊照功能,且銷售數量巨大,對社會不特定人的隱私權產生極大侵害,屬於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2024年1月16日,檢察機關對兩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最終全部採納檢察機關的全部意見和請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揚子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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