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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書慶:「什五連坐」意識下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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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官獨立審判理解為不允許社會監督,不允許共同體置喙,既可笑又專橫。輿論監督,其客觀效果就是給負責審判的法官提供另外一個或許他們未曾注意的視角,有時聽上去可能刺耳,可能冒犯他們的威嚴,但對於防止冤假錯案有百利而無一弊。有司習慣性誇大輿論對他們審判的影響,刻意歪曲獨立審判的概念,目的無非想鉗制輿論從而把權力神聖化。

—談談於凱及曉臨律師事務所被停業處罰

7月2日,是於凱及其所屬的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被「雙罰」案聽證日。是日,青島大雨如注,不曾想全國各地律師蜂擁而至,人數超乎預想。此種局面,我願用《道德經》一句來謬解之:反者道之動。

鄭州的張俊傑律師,濟南的付永剛律師也專門去青島旁聽了此案,雖然都未能進入公聽會場,但到場本身即證明非常關心。俊傑在回鄭途中於濟南逗留,濟南幾個同仁宴請俊傑。席間,俊傑和永剛都說,去了這麼多律師,近幾年罕有,更難得的是不約而同,齊齊做了不速之客。

這說明什麼呢?

說明律師們是真的關注該處罰,至於關注的原因,私以為律師同行多少都會有唇亡齒寒之感,特別對那些有公共關懷的律師。另外,這種自費去現場表達關注的行為,本身就意味著該處罰是不公正的。

筆者認為這個處罰,無論對於凱還是對他所在的律所,均是不公正的。

對於凱律師來說,有司給出的處罰理由是「通過網絡對司法機關正在審理,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有誤導性的評論,違規炒作案件」。

這個處罰理由可說相當無理。司法機關正在審理的案件,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每個公民都可以評論,沒有哪條法律禁止,法無禁止既可為。而且這本來就符合自然正義,也符合憲法原旨。

公開審判、所有案件公開宣判、判決文書公開,這背後的邏輯,首要的就是方便社會監督,其次是培養公民的守法意識。律師只是個職業,但身份是公民。作為公民當然都有權利進行社會監督。而且律師對案件的評論,不唯是有權的,而且是應受歡迎的。律師作為法律共同體的一員,其對案件的評論更專業,社會監督的效果更強,而且也有更好的普法效果。

如果把法官獨立審判理解為不允許社會監督,不允許共同體置喙,既可笑又專橫。輿論監督,其客觀效果就是給負責審判的法官提供另外一個或許他們未曾注意的視角,有時聽上去可能刺耳,可能冒犯他們的威嚴,但對於防止冤假錯案有百利而無一弊。有司習慣性誇大輿論對他們審判的影響,刻意歪曲獨立審判的概念,目的無非想鉗制輿論從而把權力神聖化。

從應然的角度,任何公民(當然也包括律師)都可以評論他人的未決案件,這種評論既可以是針對案件本身,也可以針對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出現的程序或實體違法。事實上,公民不僅可以評論,而且也有權利對有司的枉法進行譴責、控告、舉報,因為譴責、控告、舉報這些行為本身也是社會監督的具體手段,而且只要不是蓄意捏造事實,公民的譴責、控告、舉報就不應受到懲戒。

對於凱的處罰當然是沒有正當性的。

關注於凱的人都知道有司處罰他的真正原因,筆者在此不想多說,其實也無需多說,願意讀這篇文章的人,我幾乎預設了他了解處罰的背景信息。儘管於凱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可指摘的地方,但在此地此時,我們內心會坦然接受另外一種因果律,至少會有心理準備:因為你有良知且勇敢所以要付出代價。

如果只是於凱個人被停業一年,沒有波及到他所在的律所,我個人猜測可能不至於這麼多人去現場表達關注。

青島司法局對於凱所在律所的處罰,是最不可讓人接受的。筆者認為,青島司法局作出該處罰,是「什五連坐制」意識下的產物。

在於凱郵寄的呼籲廢止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書中,的確加蓋了律所的公章,其目的自然是想引起立法機關的重視,讓自己的立法建議顯得更嚴肅和莊重。筆者為了把這種株連處罰的荒唐講清楚,此處就不再糾結於凱立法建議是否合法的問題了,因為根本上它是無需論證的,否則啟蒙時代以來形成的人類政治倫理需要重建。

但是我們也無需裝外賓,為了試圖給有司施加點道德壓力,假裝對於凱被處罰而驚詫莫名。我這樣說,可能於凱並不滿意。

但是有司對律所的處罰,筆者就認為超出了人們的心理預期。

於凱雖然是律所的主任,但曉臨律師事務所是合夥所,如果因為於凱個人的行為而處罰整個律所,這相當於對其他律師和合伙人的懲罰。曉臨律所的其他律師並非像於凱這樣是有司眼裡的「刺頭」,讓這些人停止執業半年,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於凱是所主任,掌握著律所的公章,這是律所章程賦予於凱的權力,有司認為於凱的立法建議行為不能接受,也完全可以通過變更律所負責人的方式解決,或者由公司章程來規範公章的使用程序。

青島司法局選擇了最簡單粗暴的方式。這種模式,其實就是通過連坐的方式,用權力將原本獨立的律師個體強行綁定為一個利益共同體,增加良知者的心理壓力,形成一損俱損的局面,變相鼓勵律師之間相互監視,這個會毒化律所同事的關係。如果這種模式推行開來,任何一個律師將再無自主性可言。

這就不難理解,年屆古稀的廣東經國律師所主任何偉民,拖著病體帶著氧氣袋也要旁聽本案,也不難理福建燁陽律所主任鄒麗慧從福建過來代理此案。值得一提的是,就連遠在新疆執業的干衛東和黃海兩位律師也都專門到了現場。

網絡上還流傳出黃海律師的一段小視頻,是黃律接聽他執業地司法局領導的電話,司法局應該是讓他儘快返疆,一個快耳順之年的律師,竟憤懣至哽咽吞聲的狀態,實在令人唏噓。

有人內心或許對黃律的激動不以為然,認為情緒過於飽滿了,但筆者從中卻品味出一種很悲哀的況味,那就是恐懼。本來律師旁聽案件,幾乎是其成長中的必修課,司法局卻專門來電催他回疆,命令他的語氣想必很嚴厲,否則難以想像他會憤懣到那個地步。事實上,所有旁聽的律師都被施壓要求儘快回去。

司法局又怎麼知道他們來了青島?只能說這是一盤投入很多資源的棋局,不出意外又又引人遐思。

筆者不認為律師們的高度關注能改變什麼,因為這個社會的政策氛圍已經形成,但這關注本身卻值得被銘記,所有前去旁聽的人都是流光溢彩的勇者。

我只是希望這不是落日前最後的那抹餘暉。

劉書慶

2024年7月6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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