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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重罰 廈門一餐館被罰一百萬

廈門一餐館被當地行政部門罰一百萬。圖為處罰通知書。(網絡截圖)

廈門市思明區一家餐飲店因通過給計程車司機回扣的方式招攬顧客,而被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該消息一經披露便登上了百度7月19日熱搜並引發熱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建偉近日在社交平台發布了一份廈門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廈門市思明區帥帥鮮餐飲店因通過給計程車司機回扣的方式獲客,而被認定涉嫌實施商業賄賂,從而給予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告知書稱該店有權進行陳述、申辯,並可以要求聽證。而「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的,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廈門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中華所一名工作人員在7月16日上午回復陸媒海報新聞的諮詢時表示「確有此事」。

廈門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隨後回復海報新聞記者詢問處罰100萬元的依據時稱,按照流程,商家有申訴的權利,但案情方面的具體進展不方便告知。

企查查顯示,廈門市思明區帥帥鮮餐飲店成立於2024年2月,系一家個體工商戶,目前仍是存續狀態。目前,帥帥鮮餐飲店的負責人表示,對於上述「罰單」會進行申訴。

李建偉對此表示,一家小飯館為了招攬更多的客人,和周邊計程車司機達成約定,如果司機將乘客拉到該店吃飯就支付司機5元~20元的獎勵就被罰款100萬元。李建偉認為,「一個小飯館,一年可能掙不到20萬元……無論如何過分了。」

而近年來,中共行政執法部門「小過重罰」的處理方式不時引發輿論關注。

網民「幸福來敲門77」問道:「我想知道,它這個罰一百萬的依據是什麼,從那裡得出罰一百萬的這個依據的?」

「追隨beyond30年」解釋說:「多數行業都存在的人情世故經營模式。特別是景區附近的名氣店,有幾個店不是這樣營運的?怕不是搶了某些黑商的生意才導致受罪。」

「不會肥的肥羊37」表示:「這是殺雞儆猴?個體戶本來經營就難,這罰款金額也太不合理了!」

但也有網民對此表示理解。

「夜風雲飄」說:「用這種手段攬客的飯店一般都是宰客的,應發現一起重罰一起,長期堅持下去,市場環境將越來越好!」

「庫虹雨UO」也說:「這種店沒那麼無辜,專宰遊客的,只是撞槍口上了。」

網民「英雄的年代」則引申問道:「笑一笑。按照這個比例,請問混裝油怎麼罰?」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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