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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換錢黨」! 澳門出重拳 違者最高可監禁5年 並限制不得進賭場

澳門賭場。圖翻攝維基百科

近日,澳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將賭場「換錢黨」行為刑事化,且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同時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法案可以填補漏洞,對業務影響不會太深。

「換錢黨」是代指向賭客提供大額現金兌換以及高利貸服務的個人及集團組織,而他們的金源管道往往來自地下錢莊。據《環球時報》指稱,澳門近年「換錢黨」頻出,特區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送《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建議將「換錢黨」在賭城範圍內,包括:酒店及商場等地的進行的兌錢行為刑事化,最高可處五年監禁,並禁止進入賭場2至10年。

「換錢黨」為規避中國政府的外幣、現金出入境限額、提款卡境外提現限額等金融政策,犯罪團伙透過在珠海等地的地下錢莊換匯港幣,再利用人力運送,將港幣現金帶回澳門。並出沒於賭場、酒店等地,已固定換匯匯率作為誘因吸引觀光客。

港媒《星島日報》先前報導公安當局曾透露,已摧毀多個「換錢黨」地下錢莊據點,嫌犯每年可獲利超過15億港幣。

法案亦延伸至賭場外的換錢業務,如無涉及博彩,則處以行政罰款,但經搜證後若發現涉及博彩兌換則改列為刑事,法案將在今年內提交大會審議。

對此,博彩企業知名人士表示,「換錢黨」透過灰色地帶兌換外幣的行為一直都有,法案只是將漏洞填補,不會對業務帶來太多影響。」

國際金融機構瑞銀集團則認為,法案實行後會令現金提取不易,但也僅會對中高端階層帶來些微困擾。惟花旗銀行則提醒,或許將會對博彩股價有短期影響。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新頭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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