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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玩「昏迷挑戰」喪命 美法院:TikTok須應訴

美國一上訴法院已重啟一宗針對TikTok的訴訟,原告是一名10歲女童的母親。這名女童參加了TikTok上瘋傳的「昏迷挑戰」(Blackout Challenge)後不幸身亡。該挑戰要求用戶勒住自己的脖子直到昏迷。

TikTok的「昏迷挑戰」(Blackout Challenge)遊戲致10歲女童死亡,該社交平台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遭到起訴。

美國一上訴法院已重啟一宗針對TikTok的訴訟,原告是一名10歲女童的母親。這名女童參加了TikTok上瘋傳的「昏迷挑戰」(Blackout Challenge)後不幸身亡。該挑戰要求用戶勒住自己的脖子直到昏迷。

路透社報導,雖然聯邦法律通常會保護網絡公司免於因使用者張貼的內容而遭到訴訟,但美國費城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周二(8月27日)裁定,這項法律並不妨礙尼拉‧安德森(Nylah Anderson)的母親就TikTok算法向她女兒推薦「昏迷挑戰」一事提出訴訟。

美國聯邦巡迴法官帕蒂‧施瓦茨(Patty Shwartz)代表三位法官組成的小組發言,她表示,1996年《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只豁免第三方提供的資訊,而不包括TikTok本身通過其平台內建算法所生成的內容。

她承認,這一判決與她所在法院以及其它法院過往的判例有所不同。過去的判例認為,根據第230條,線上平台不需為未能攔截用戶發送給他人的有害信息承擔法律責任。

但她說,自從美國最高法院在7月對於州法能否限制社交媒體平台對其認為不當內容進行管控,或是否涉及侵犯言論自由做出裁決後,這樣的論點就再也站不住腳了。

在這些案件中,最高法院認為平台的算法反映了「編輯判斷」,即「以它想要的方式編輯它想要的第三方言論」。施瓦茨表示,依此邏輯,使用算法的內容編輯是公司本身的言論,不受第230條的保護。

「TikTok決定向特定用戶推薦和宣傳哪些內容」,她寫道,「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在進行其自身的言論表達。」

周二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法官以230條為由,駁回塔瓦伊納‧安德森(Tawainna Anderson)對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 ByteDance)提起訴訟的決定。

她的女兒尼拉於2021年嘗試使用掛在母親衣櫃裡的皮包繩進行「昏迷挑戰」時不幸身亡,之後安德森太太提出訴訟。

這位母親的律師傑弗里‧古德曼(Jeffrey Goodma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大科技公司剛失去了『免入獄卡』。」

美國巡迴法官保羅‧馬蒂(Paul Matey)在部分同意周二裁決的意見書中表示,TikTok在「追求利潤凌駕於所有其它價值」的情況下,可能會選擇為兒童提供強調「最低劣品味」和「道德低下」的內容。

他寫道,「但它不能要求國會不予提供的豁免權。」

路透社聯繫TikTok置評,沒有回應。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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