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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罪 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遭中國重判

被大陸扣查兩年的台灣社運人士、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近日因「分裂國家」罪名遭重判有期徒刑9年。台灣的陸委會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相關消息,強調台灣政府與楊的家屬拒絕接受判決,要求大陸立刻公開判決書,說明相關證據。

2020年8月3日,在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訪台之後,大陸公布楊智淵被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為由刑事拘捕。

北京央視新聞曾指楊智淵2006年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2008年,他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2011年楊智淵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劃推動「公投建國」。

去年4月,大陸將楊智淵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年6月,大陸發布懲獨「22條意見」,宣稱將追懲台獨頑固份子,最重可判死刑。今年8月,大陸國安部進一步指控,楊智淵是「台獨頭目」涉犯分裂國家罪。近期傳出大陸司法單位已重判楊智淵9年有期徒刑,台陸委會昨午在例行記者會證實了消息,並表示會和家屬保持連繫。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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