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四年後落馬的中共公安部首任副部級反恐專員劉躍進,被開除中共黨籍。
據央視新聞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稱,經查,劉躍進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無紀法意識,執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協調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根據通報,劉躍進嚴重違反中共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躍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紀委今年3月18日在「兩會」閉幕後發布劉躍進被查的消息。劉躍進成為2022年中共二十大後、公安系統第二名落馬高官。
公開資料顯示,65歲的劉躍進生於廣西桂林,湖南寧遠人。他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最早在天津市警局工作,官至副局長兼刑事偵查局局長,後調入公安部,曾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禁毒副局長(正局級)等職。
在公安部禁毒局長任上,劉躍進曾負責轟動一時的「湄公河慘案」,以專案組組長身份,破獲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主犯糯康而聲名鵲起。
2014年11月,劉躍進擔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隔年5月,劉躍進擔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並於年底出任公安部首任、也是至今唯一一任的反恐專員,躋身副部級。
從2018年至2023年,劉躍進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外事委員會委員。
2020年6月,公安部官網更新領導信息欄目,劉躍進簡歷被撤下,顯示他已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