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共享應用程式TikTok將在星期一(9月16日)試圖說服美國聯邦法院,美國政府要求它剝離其中國所有權,否則將被禁用的法律是違憲的。
美國人能否繼續使用TikTok已成為國家政治辯論中的一個重要議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反對任何對這款廣受歡迎應用程式的禁令。
此前民主黨總統喬·拜登(Joe Biden)簽署了一項法律,要求TikTok在明年1月前與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剝離,否則將被逐出美國市場。
字節跳動已表示,沒有出售TikTok的計劃,因此該應用程式唯一的生存途徑就是依靠美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提出法律上訴。
這項禁令可能會引起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彈,並進一步加劇美中關係的緊張。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將聽取TikTok、字節跳動以及用戶們的論點,他們主張該法律侵犯了言論自由權。
法官將在未來幾周或幾個月內對此案作出裁決,但無論他們的裁決如何,此案都有可能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TikTok在上訴書中寫道,「毫無疑問:該法案將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關閉」,「這將使那些使用該平台進行交流的人噤聲,而這種交流方式在其他地方是無法複製的。」
TikTok還主張,即使剝離所有權是可行的,該應用程式「也將淪為昔日的空殼,失去用來為每位用戶量身定製內容的創新和表達性技術。」
TikTok堅稱「憲法站在我們這邊」,希望法院的裁決有利於該應用程式及其1.7億美國用戶。
美國政府則反駁稱,這項法律針對的是國家安全問題,而非言論自由,字節跳動不能在美國主張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權利。
美國司法部在文件中寫道:「鑑於TikTok在美國境內的廣泛影響力,中國利用它的功能削弱美國利益的總體目標,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巨大而深遠的威脅。」
美國方面認為,字節跳動可以、而且會遵從中國政府對美國用戶數據的要求,或者屈服於中國政府的壓力,審查或推廣平台上的內容。
TikTok首次受到審查是在前總統川普政府時期,當時川普政府曾試圖禁止TikTok,但沒有成功。
不過川普後來改變了立場。他在上周發布的一段視頻中說道:「所有想拯救美國TikTok的人,請投票給川普。」
拜登簽署的新法案旨在克服川普之前面臨的法律障礙,但一些專家認為,美國最高法院很難允許國家安全考慮凌駕於言論自由保護之上。
美國維吉尼亞州里奇蒙大學法學院教授卡爾·托比亞斯(Carl Tobias)表示,美國大部分國家安全論點都是保密的,這「使得評估這些論點變得複雜」。
他補充道:「然而,美國最高法院在政府監管限制《第一修正案》權利,尤其是涉及網際網路時,通常對接受國家安全論點持非常謹慎的態度。」
(此文依據了法新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