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為2015年8月30日,天安門廣場上的警察。
十月一日假期前夕,上海市「610」辦公室對其重點監控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24小時監控。
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告訴大紀元,上海市監控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違反中國《憲法》,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明慧網報導,監控人員分白天、黑夜兩班,每班兩人,蹲守在法輪功學員的住處樓下。監控人員配備電動自行車或汽車。
他們一般不與學員接觸,定時記錄報告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如果長時間見不到人,則通過轄區片警聯繫找人。法輪功學員外出時,他們就暗中跟隨。
這些監控人員一般是通過第三方市容服務管理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跟派出所簽訂保密協議,不允許透露暗中盯梢的信息。
要求對法輪功學員實行24小時監控的「610」辦公室,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超越一切法律之上。
上海市寶山區淞南綜治辦人員謀劃非法拘禁徐妮霞
9月26日,上海市寶山區淞南綜治辦主任李振東及其下屬鄭翊昕,夥同片警劉純,到法輪功徐妮霞的新住處騷擾。
他們稱節日期間(9月30日—10月7日)要給徐妮霞在租住處附近的漢庭賓館「過節」(實為非法拘禁)。口頭說:不會綁架的,車接車送,包一天三頓飯。
徐妮霞不是第一次遭受類似「敏感日」的綁架。早在2021年進博會期間,徐妮霞曾被非法拘禁在某公寓一周左右,門口有兩個人值守。
此外,徐妮霞的養老金,也遭當局扣發。
上海法輪功學員李紅被監視
9月27日,上海曹楊區的法輪功學員李紅早上外出,發現有人跟蹤,本想等跟蹤者過來,善意告訴他法輪功在中國一直都是合法的,迫害沒有法律依據,出乎意料的是跟蹤者橫穿公路搭計程車離去。
她還發現,這兩天都有陌生人坐在她出行的電梯口。
今年7月20日左右,李紅回四川老家。她在老家發現上海市曹楊新村派出所社區片警周麗華,利用李紅親戚的微信一直在監控李紅的行蹤。
律師:中共監控公民違反中國《憲法》
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告訴大紀元,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權利和講真相的權利受到中國《憲法》保護,上海市當局監控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違反中國《憲法》。
他說,「中國(中共)政府根本沒有監控這樣的權利。哪條法律授予政府權利去監控一個公民?沒有。」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賴建平說,「他們(法輪功學員)僅僅是履行了中國公民起碼的人權。」
「只要信了法輪功,它(中共)就一定會遲早用這樣那樣的方法來整你,來迫害你。」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宇宙最高特性為修煉原則的佛家性命雙修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9年,中共因恐懼法輪功廣受歡迎、其學員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下令剷除。
賴建平說,「中國《憲法》(保障)公民有基本的權利和自由,包括(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隱私、個人通信、(保障)各種各樣的自由和權利。
「中共它本來就沒有權利盯梢、沒有權利去監控公民。它這麼做就是赤裸裸地違反它自己的法律和憲法,違反普世價值,違反國際人權宣言。
「這種盯梢、這種監控,比黑社會還要惡劣、還要邪惡。
「(中共)打壓你(法輪功)、監控你的目的,是為了抓你,抓你的目的是為了把你按住,為了嚇唬你、為了限制你、控制你的人身自由,甚至從肉體上消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