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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現金不入帳 加國華人女老闆被稅局查逃稅

北約克一家老闆餐館Q被聯邦稅務局認定3年瞞報50萬收入,偷稅漏稅,勒令她補交稅款並接受罰。Q向法院提出申訴,但被稅務法庭駁回。

法庭文件顯示,Q女士是北約克Osaka Sushi老闆,稅局認定她沒能報告其在截至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和2018年4月30日的納稅年度中營運所產生的收入分別為221,953.40元、262,200.83元和22,689.91元;

Q女士沒能報告其在2015、2016和2017納稅年度分別從Osaka Sushi獲得了未申報的福利167,204.90元、283,387.08元和116,985.38元。

Osaka Sushi未能收取和匯繳商品及服務稅和統一銷售稅,原因是在截至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和2018年4月30日的報告期內未申報收入分別為28,853.94元、35,476.11元和2,949.69元;

法庭文件顯示,Q女士在2015年5月成立一家數字公司,並在2015年夏天收購Osaka Sushi,Q女士成為老闆。

Osaka Sushi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壽司餐廳和自助餐,供應酒精和非酒精飲料,並通過Uber Eats、Just Eats和 Skip the Dishes等第三方應用程式提供外賣和送餐服務。

Q女士捕手之前曾在一家餐廳擔任過服務員和廚房幫工,對餐廳的運作方式非常熟悉。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Osaka Sushi推出了多項促銷活動來吸引新顧客,方式是現金結帳即可獲得折扣。

Q女士2015、2016、2017納稅年度申報的個人收入如下:

加拿大稅局兩位工作人員拜訪了Osaka Sushi。稅局核查員發現,Osaka Sushi餐館所用的收銀機(POS)有異常,其中的控制軟體會刪除一定比例的現金收入;其次餐廳內的實際員工數量與呈報的雇員數目有差異;而申報的現金銷售比例只有6%,稅局核查員經計算後認定這個比例為24%。Q女士還涉嫌用Osaka Sushi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她的個人開支,且從未存入公司的銀行帳戶。

稅局由此認定Q女士沒有申報所有收入,有偷稅行為。

Q女士對稅局決定進行辯稱和反駁,法官認為,Q女士為了偷稅,不但向自己的會計師提供錯誤的營業紀錄,而且挪用餐館的現金營業款,但從未在報稅時申報這些金額,因此對她做出罰款是恰當無誤的。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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