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裁決,將共和黨質疑北卡羅來納州22.5萬選民未合法登記的訴訟留在聯邦法院審理。圖為2022年11月7日,在加州洛杉磯的哈默博物館(Hammer Museum)投票中心,提前投票期間展示的樣本選票及投票資訊。(PATRICK T. FALLON/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周二(10月29日)裁決,將共和黨質疑北卡羅來納州22.5萬選民未合法登記的訴訟留在聯邦法院審理,推翻了下級聯邦法院作出的將該案部分發回州法院審理的裁決。上訴法院這一裁決不利於共和黨的訴求。
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周二裁決,北卡羅來納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首席法官理察‧邁爾斯(Richard Myers)此前作出的一項裁決是「不恰當的」,該法官裁決將共和黨的訴求發回最初受理這項訴訟的州法院重審。
巡迴法官妮可‧伯納(Nicole Berner)在合議庭意見書中寫道:「州(選舉)委員會拒絕執行原告所要求的行為——從北卡羅來納州的選民名單中刪除某些登記選民——理由是,在距聯邦選舉90天內這樣做將違反1964年頒布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一章的規定。」
伯納還寫道,「我們並不相信被告承認違反了《幫助美國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簡稱HAVA),但我們無需觸及這一問題」。這位法官接著補充說,被告北卡選舉委員會辯稱,《幫助美國投票法》中的相關條款「實際上是禁止而非要求他們將有爭議的選民除名」。
這三名法官在裁決令中表示,基於以上原因,他們推翻了聯邦地區法院的發回重審令,並將此案發回該法院,由其根據本意見進一步審理。
這三名上訴法院法官都是自由派法官,是由民主黨總統任命的。
這項訴訟最初是由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和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NCGOP)在州法院提起的,指控北卡羅來納州選舉委員會在選民登記做法上違反了選舉法,因為有22.5萬名選民登記時所使用的登記表都不需要身份證或社會安全號碼等身份證明。起訴方認為,允許沒有身份證明的人在選民名冊上登記的做法違反了《幫助美國投票法》。
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介入了此案,並和北卡羅來納州選舉官員一起將該案轉移到聯邦法院,要求聯邦地區法官駁回共和黨的兩項訴求。聯邦地區法院駁回了一項訴求,但表示無權對基於憲法的訴求做出裁決。
提起訴訟的共和黨認為,應該將這些「不合格」選民從名單上除名,或者允許他們投臨時票,以便投票時選舉官員可以核實他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