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現場。(視頻截圖)
在美國紐約法拉盛開業近20年的「遼寧飯店」,據報導,今年10月26日發生搶劫事件,兩名男子闖進飯店內破壞財物,還涉威脅店內員工,3名飯店員工和3名用餐顧客憤而反擊、拉架,卻被檢方指控與搶嫌同涉二級人身攻擊罪。公益律師表示,4名華人是自衛,並非聚眾鬥毆,他已將4人保釋出來,由於4人均是打工者,收入有限又都受傷,他將搜集證據為他們平反。
據大象新聞報導,事件發生在10月26日晚間,兩名外國嫌犯進入位於法拉盛櫻桃大道(Cherry Ave)140-09號一家中餐館搶劫,囂張地把收銀台推翻,並威脅店內員工,破壞財物,被4名華人憤而反擊。打鬥現場慘烈,3名華人員工中,1人頭部縫了6針,1人縫了10針,前來拉架的食客右手中指骨折;兩名劫匪一人縫了28針,另一人縫了5針。
10月28日,檢方對涉事雙方均控以二級人身攻擊罪。其中一名叫Jason Lunar的搶嫌被控以二級搶劫罪和二級人身攻擊罪,而自衛反擊的4名華人同樣被控以二級人身攻擊罪,引起熱議。
當地時間10月29日,該案件的辯護律師孫瀾濤表示,他已將4名華人保釋出來,他認為此案並非聚眾鬥毆,而是自衛。同時向法官提出希望能派政府公益律師出來代理低收入的4位打工者,免除他們的法律費用,並表示將全程協助公益律師辦理此案。
孫瀾濤說,警方當日以聚眾鬥毆罪(Gang assault)將涉事人員逮捕,是因為通過視頻看到一堆人在打鬥,初步判斷就是聚眾鬥毆,但聚眾鬥毆的構成條件是兩個團伙約好地點持械打鬥,但本案並非這樣的性質,出手自衛是應該且合法的,接下來的調查是看出手時生命是否已受到威脅。而二級人身攻擊罪需由陪審團陪審,若罪成,會判處1年以上刑期。
事件當中的「遼寧飯店」。(新華社)
關於網上流傳的「老闆娘將劫匪揍得滿臉掛彩」,孫瀾濤解釋稱,老闆娘只是揍了兩下,並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實質傷害。不過,孫瀾濤說,「(受傷的華人)每個人都需要心理療傷,打擊很嚴重,頭上縫針的、手指骨折的,需要繼續就醫」。
孫瀾濤表示:「我是東北人,幫助他們義不容辭,涉事餐館在這件事情上處理得非常好,不誇大事實,不虛假宣傳,並協助執法人員搜集證據」。
事件當中的飯店名叫「遼寧飯店」。據新華社今年2月報導,「遼寧飯店」的老闆關晶表示,「爾濱」的爆火,也為「遼寧飯店」帶來了不少年輕新客,她在紐約上州新開的「遼寧山莊」農家樂也熱鬧起來。
事發後有不少當地華人在社交媒體為飯店發聲,希望該案件能得到公正判罰。網民「紐約康康」在該飯店前錄製視頻呼籲華人團體為這些被誤判的同胞發聲。該東北飯店目前已正常營業。
據悉,該案件下一次出庭日期是當地時間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