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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員性侵幼女或組織賣淫均遭輕判 惹眾怒

中共官員頻頻捲入性侵幼女或組織賣淫等案件。媒體披露,湖南新化一名13歲女孩遭14人性侵,3名公職人員涉案。而四川雅安政法委官員曹培剛組織賣淫案,二審維持緩刑。針對兩案判決結果,網民均批評判太輕。

據澎湃新聞11月1日報導,2023年7月下旬,正值學校放暑假。湖南新華的李冬(化名)發現離家出走的女兒李曉霞(化名)被迫賣淫、被人強姦。當時,李曉霞才13周歲。

據湖南新化縣法院信息,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發,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對李曉霞性侵。其中主犯劉某某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龔昊東、羅偉、王澤宇、曾某、肖某、劉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強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3年6個月、3年4個月、4年6個月、3年2個月、4年4個月、3年2個月。

陸媒報導說,此案有3名公職人員對其女兒進行了強姦,包括王澤宇、龔昊東、羅偉。起訴書顯示,龔昊東、羅偉、王澤宇作案時分別系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目前王澤宇已被開除公職,龔昊東、羅偉被開除公職、黨籍。

據判決書披露,有6名被告人是在校學生,作案時均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這6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與此同時,還有3名罪犯作案時才13歲。這6人均犯強姦罪,之後均被判緩刑。

此事11月2日登上熱搜榜,引發大陸網民的憤慨,特別認為當局輕判3名涉案公職人員:

「判得太輕了!這是姦淫幼女罪!比一般的強姦罪要重!」「重點是公職人員,要重判。」「罪上加罪,應該判處死刑。」「這麼多人,應該歸入團伙作案!」「判9年?這個女孩一生的陰影就判9年?」「還緩刑,還等什麼,給他們機會金蟬脫殼啊。」「家長也有問題。」

近期還有一樁中共政法委官員組織賣淫獲利獲判緩刑,引發關注。

財新網10月30日報導,四川雅安漢源縣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曹培剛組織賣淫案,近日二審,維持原判,處刑3年,緩刑5年,追繳從賣淫的洗浴中心獲利的1.12萬元(人民幣,下同)及罰款3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漢源縣政府駐地在富林鎮。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2019年10月,富林鎮最西側的幹道,當地人稱「八號線」的黎州大道,一家「蝶浪洗浴中心」。地圖軟體顯示,該中心距漢源縣警局富林派出所僅500米。

據證人證言顯示,洗浴中心的經營者之一李某男,和曹培剛的妻子李某女同為「錫」字輩,李某男叫李某女「大姐」。在坊間,李某女被稱為李二姐,李某男被稱作李老三,洗浴中心另一經營者何某某被稱作何老么,經李老三介紹與曹培剛相識。最終,曹培剛開始通過保護涉黃的洗浴中心獲利。

一審時,曹培剛因協助組織賣淫罪一審獲刑3年,緩刑5年。10月29日,曹培剛的辯護律師、四川發現雅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代莉證實,檢方抗訴後,該案二審維持原判。

網民紛指,政法委犯罪理應罪加一等,現竟獲緩刑,質疑是判刑過輕:「這充分體現了我們的『制度優越性』。」「1.12萬,我感覺這是在侮辱老百姓智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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