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房子漏水4年了都沒找到漏點。」近日,北京市密雲區萬科·弗農小鎮多位業主向新京報記者反映,小區房屋存在漏水問題,備受困擾。有業主維修4年未能修復導致無法入住,和開發商溝通退房也被拒絕。
12月3日,該小區實際開發商北京寧溪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回應稱,公司已重新排查並確定了新的維修方案,有信心處置妥當,並隨時接受客戶監督。
業主:雨季漏水多次維修無果
業主張舒於2019年購入萬科·弗農小鎮的一套房產。她告訴新京報記者,2021年驗收過程中,發現了包括房屋漏水等多處問題,她提出等房屋維修完成後再進行驗收。「4年來,房屋的漏水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屋頂有多處霉斑,漏點也沒找到,我們一直都沒有辦法入住。」
張舒拍攝於2024年10月19日的視頻顯示,一層和負一層天花板有因漏水產生的霉斑,在天花板與牆壁的連接處,水已經浸濕牆壁,順著壁紙流到地面。
同樣身為業主的王凡告訴記者,2023年漏水最嚴重的時候,地板上的積水能有一厘米深。「當時地板都泡壞了,物業的工作人員上門用拖把、掃帚幫忙向外清掃積水。維修工作人員來修,說是雨水從陽台漏到屋子裡。雖然當時說修好了,但是第二年雨季才知道還漏不漏。」從處理漏水點,到換完地板,王凡用了3個多月。
今年雨季,同樣的場景再現,「今年甚至比去年的情況更嚴重。通過向相關部門反映,維修隊才上門修理,把陽台上的一個台階拆掉重修,前後歷時近3個月。」王凡說,當時工作人員說,延長保固期和經濟補償的問題還會再協商,但今年10月打電話詢問此事,對方稱可去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進行賠償。
業主包林一家今年3月份入住,夏天雨季來臨,客廳和兩間臥室開始漏水,「開發商過來修過,但一直斷斷續續,直到10月中旬才修完。」包林說,有沒有修好要等明年的雨季才能確認,而且之前工作人員提到的經濟賠償也遲遲沒有落實。
開發商:對保固期內發生的問題會繼續負責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萬科·弗農小鎮實際開發商為北京寧溪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於2013年,天眼查官網顯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孫福祺。
對於業主房屋雨季頻繁漏水的問題,12月5日,北京寧溪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部分滲漏集中在門窗外檐、外立面不同的造型和地下牆體,滲漏處維修起來較為複雜,而且維修多在雨季末完成,當季難以實際檢驗。
該公司表示,在滲漏維修完成後,現場都做了淋水試驗,但人工淋水有局限,比近兩年雨季小很多,所以雖然做了淋水檢驗,但最終驗證還需要大量自然降水來實際確定。
對於室內滲漏,例如衛生間防水及給水管滲漏等,該公司表示現場可即時檢驗維修成效,通過按規範要求閉水打壓等措施,確保一次性維修成功。
「關於保固期的延續,會按照雙方合同約定進行,在保固期內發生的遺留問題,我們會繼續進行維保。」北京寧溪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承諾,「關於賠償問題,我們非常理解客戶的感受,同時,在質量瑕疵問題發生後,也需要雙方相互配合,盡到維修責任和配合義務。」
律師:維修無果嚴重影響居住可起訴退賠
張舒稱,自己已經不堪其擾,不想再維修了,只想退房。「我希望可以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全額退還房款、支付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的誤工費5萬元。」張舒表示,對此,工作人員說房屋有質量問題可以修,目前還達不到退房標準。
根據張舒提供的購房合同,「商品房質量和保固責任」一章規定: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2月3日,北京寧溪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曾向新京報記者發出一份《關於雲溪業主房屋漏水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情況說明」),表示該投訴業主的房屋於2021年6月30日集中交付,雨季時發現有滲漏點,對此公司立即進行了維修恢復,但問題一直未有效解決,對此深感抱歉。
「該業主房屋的實際滲漏點限於兩個房間的局部,面積和影響有限,且調整維修方案後可保證一次性修復,不屬於合同約定的退房情況。」情況說明中提到,「公司已重新排查並確定了新的維修方案,有信心處置妥當,並隨時接受客戶監督。就維修期間產生的損失補償,我們現場一直在與客戶積極溝通,希望可以儘快達成一致。」
對此,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錢汪龍談到,如果無法確定漏水原因和漏水點,又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業主應先及時止損和預防性減損。同時要注意固定證據,比如拍照取證,留好購買物品的發票等,便於和開發商洽談賠償等,也可以委託物業等從中調解。
「若業主與房地產開發商協商無果,且對於購房合同中所提及的『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可解除合同』等相關條款存在爭議」,業主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錢汪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