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選總統在1月20日宣誓就任,還剩下兩個星期,外界都關注美、中兩國關係的走向。華爾街日報訪問了多位美國商界人士,他們均表示,不會再為中國在華府進行積極遊說,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在中共國的利益已大幅減少。
另一方面,美國國會「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主席穆納理(John Moolenaar)和眾議員巴爾(Andy Barr)於周五(3日)正式提出《2024年全面對外投資國家安全法案》(COINS Act of2024),建議加強對中共國、香港和澳門的技術投資限制,進一步監管美國對中共國的投資活動,並對相關個人與機構實施制裁。
而在這關鍵時刻,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據報將於月中訪問香港參加商業論壇,知情人士透露,彭斯將與香港商界領袖進行交流,但不會會晤政府官員。有國際關係學者估計,即使彭斯香港之旅屬「私人性質」,相信亦不會只是「探老朋友」,亦相信特區政府會派「中間人」接觸彭斯。
《南華早報》報導,彭斯將於1月16日在瑞銀(UBS)2025財富透視論壇(Wealth Insights2025)致開幕辭,並發表題為〈內部視角:美國與世界的新未來〉(An insider view: a new future unfolds for the US and the world)的演講,針對國際關係、經濟政策和地緣政治態勢發表看法。
學者:即使「私人訪港」亦不會只是「探老朋友」
國際關係學者黃偉國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在中美關係相對緊張,特別是香港近年被指控成為朝鮮以至俄羅斯的「白手套」的情況下,高級如前美國副總統首次訪港,相信就算今次訪問只屬「私人性質」,彭斯在香港亦不會只是「探探老朋友」。
黃偉國說:「可能是對美國的商界、特別是一些可能仍在香港的一些美國公司,解釋川普(Donald Trump)之後可能對香港、中國一些政策的一些重點;已經有不同媒體,都揭露香港成為白手套之後,如果這些(美國)公司仍在香港繼續做生意會有甚麼風險。」
報導指彭斯過去對中國態度強硬,但川普剛上台時,他在參與對中國的決策上角色有限,也沒有受到北京當局制裁。美聯社資料圖片
有關報導指,彭斯今次訪港將不會與政府官員會面,但黃偉國估計,特區政府可能會嘗試派人與他接觸:「當然同時如果這個消息都公開的話,我都相信特區政府也會派一些中間人和他接觸,意圖或試圖去了解,現在美國政府對香港政治狀況的一些看法;或者通傳一些資訊,就是說美國對香港或中國這些針對措施,其實也都可能對美方構成損害等等。」
過去對中國態度強硬黃偉國:彭斯能否入境非由港府決定
報導形容彭斯2017年至2021年擔任川普副手時對中國態度強硬,但或者因為他在任期之初在對華決策角色有限,所以未有被北京制裁。但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在其國安案件上自辯時,提及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曾與彭斯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面。
問到特區政府會否禁止彭斯訪港,黃偉國認為「話事權」不在港府。
他說:「應該是北京當局最高層決定,特別是(彭斯)這些如此敏感的人。但是他們始終在政治層面,都不是真的這麼高調。但如果說彭斯來港,和以往一些美國官員來的姿態或動作,也都有一些不同的話,這個就真的要看,北京會否願意讓彭斯來香港。」
彭斯訪港促商界與共和黨聯繫
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級講師Yan Bennett博士指出,邀請像彭斯這樣具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並不罕見,尤其是在美國選舉後和總統就職前的過渡時期。她認為,彭斯此時出訪是「適當時機」,並預測彭斯將向香港商界領袖解釋共和黨未來對華經濟政策及美國國會的戰略方向。
儘管彭斯在2020年選舉失利後與川普分道揚鑣,但他在共和黨內仍具重要影響力。Yan Bennett博士指出,彭斯此次訪港可能為商界人士提供與共和黨建立聯繫的機會。她強調,儘管彭斯已非川普的核心圈成員,但他在國會和共和黨內的聲音依然舉足輕重。
此外,Yan Bennett博士推測,彭斯此行可能伴隨豐厚報酬,這或許也是他選擇此時出訪的一個原因。
美國會推法案加強對中、港、澳技術投資限制
另一方面,美國國會「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主席穆納理(John Moolenaar)和眾議員巴爾(Andy Barr)於周五提出《2024年全面對外投資國家安全法案》(COINS Act of2024),建議加強對中國、香港和澳門的技術投資限制,進一步監管美國對中國的投資活動,並對相關個人與機構實施制裁。根據法案,美國總統被授權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對被認定為「目標外國個人」的中國相關個人或機構實施制裁,包括凍結其在美國的財產及禁止相關交易。制裁主要針對與中國軍事工業複合體有關的公司及個人。
法案規定,任何美國個人或機構在涉及「中國的受管制技術」投資時,必須提前向財政部提交通知並獲得批准。未遵守規定者可能面臨巨額罰款或其他法律後果。為確保法案得以有效實施,國會每年撥款1.5億美元,支持財政部及商務部推行行業宣導,並與相關投資者進行溝通,解釋法案要求及具體實施細節。此外,法案呼籲美國與盟國加強合作,建立多邊信息共享機制,以防止中國獲取先進技術,同時提議設立一個公開資料庫,記錄被認定為受管制的外國個人和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若中國被從美國的「外國對手」名單中移除,該法案將自動失效,突顯出其針對性的立法特徵。
川普多次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應對中國與香港問題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賦予美國總統快速制裁個人及國家的權力,是總統可用的最具威力的外交政策工具之一。在川普首個總統任期內,他多次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針對中國及香港的行動採取制裁措施。其中,2020年7月14日簽署的第13936號行政命令(《香港自治法案》)宣布因中國對香港的鎮壓行動進入國家緊急狀態,並撤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與經濟自治地位。此外,同年11月12日的第13959號行政命令進一步限制與「中國共產黨軍事公司」相關的貿易、交易及證券投資,全面加強對中國的經濟壓力。
在2021年初,川普政府接連簽署了多項行政命令,包括1月5日的第13971號命令,擴大了2019年第13873號命令中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禁止涉及多個中國原產軟體應用的交易;以及1月13日的第13974號命令,針對中國軍事實體的交易限制進一步細化,並設立資產撤出期限。
美專家指總統對華行動權限充足國會新法案更多傳遞政治信號
專家指出,總統在對華採取報復措施時,並不必依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因為現有法律已賦予足夠權限。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高級顧問、前柯林頓政府商務部高官雷因施(Bill Reinsch)表示,現行關稅措施是基於《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實施的,而第307條進一步授權總統在認定對方國家違反承諾時,可採取額外報復行動。
他指出:「對中國採取的最簡單行動不涉及IEEPA。如果川普認為中國未履行『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條款,而這個是幾乎是無可爭議的,僅此一點便足以授權額外報復。他根本不需要依賴IEEPA。」
雷因施補充,部分國會議員曾提出法案,試圖限制總統在關稅問題上的權力。他認為,穆納理和巴爾推動《2024年全面對外投資國家安全法案》的真正目的,可能是為了在國會內部引發對貿易權限的討論。
同時,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級講師Yan Bennett博士分析,穆納理提出的新法案更像向中國傳遞政治信號,並非基於迫切的法律需求。
她表示:「有趣的是,穆納理其實不需要通過法案來授權總統援引IEEPA,因為總統已具備直接行使該權力的能力。在我看來,這次立法更多是為了向中國傳遞信息,表明國會仍在密切關注,並且對中國的政策沒有任何放鬆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