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個故事,說一天夜裡下起了雨,某個村子裡的教書先生,原本過一條溝,要繞一點路,從一個小橋上走。但是,那天他沒帶雨傘,看看四下無人,就從溝上跳過去了。不巧,村裡的一個孩子,正在溝里摸蝦,給看了個正著。然後就嚷嚷起來,先生跳溝嘍,先生跳溝嘍!於是全村人就都知道了,以至於這位從外面請來的教書先生在村里待不住,只好辭館走了。
教書先生是讀書人,是戴方巾,穿長衫的。走路得有個斯文勁兒,過溝就是能跳過去,也不能跳,這就是當年一般人對讀書人行為的一種要求。這位先生,書教得好不好不說,單就這一個「失當」的舉止,就導致他威信下降,有人會因此認為他沒法給弟子做表率。即使沒有這樣,一個先生,老是讓人說三道四,也感到丟臉,所以只好走人。
古代士農工商,士為四民之首。如果做過官有過功名,那就是縉紳,標準的上等人,而且是有文化資源的上等人。這樣的人,有沒有行為準則,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呢?有,也沒有。說它有,是因為的確存在一些默認的規則,大家公認,讀書人不能做什麼。比如說,從小的方面講,穿著舉止要得體,家鄉的公益事業,你要管。從大的方面講,你不能太無恥,禮義廉恥在面子上要過得去。要說沒有,那就是總會有一些讀書人,尤其是有身份的讀書人,在大的方面,根本不講究這個。
在明代之前,士大夫的墮落,還有個底線。比如說,你可以拍當道的馬屁,但不能拍宦官的。所以,無論東漢還是中唐,宦官專權,一邊是仗著皇帝的撐腰,一邊是仗著手裡的兵權,鮮有士大夫做幫凶的。但是,到了明朝,前面還湊合,太監專權,士大夫即使暗中幫忙,也不敢公開。但是待到魏忠賢做了九千歲的時候,公開做魏忠賢乾兒子干孫子,肉麻地歌頌廠臣(魏忠賢自稱),給魏忠賢建生祠的事兒,士大夫們都幹了。你可以說,儘管如此,還是有一大批士大夫冒著生命危險在抵制,但抵制歸抵制,馬屁歸馬屁,後者聲勢更浩大。
所以,明亡之後,顧炎武說,士之無恥,是國之大恥。國恥又怎麼樣,就算導致了國喪,斷送了崇禎夫婦兩口,人家就無恥了。
從魏忠賢之後,士大夫統一的行為準則,也就沒了。也不是沒了,小規矩還在,讀書人還是不能隨意跳溝,但大規矩,無所謂了。只要皇帝老兒不問罪,別人說什麼,誰管得?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可以竊國,但不能竊鉤。清朝基本上沒有宦官專權,晚清李蓮英他們,還不算專權,只是跟太后膩乎一點,就有人走他們的門路,跟李蓮英結拜的,也不知道有多少。行為的無恥,已經在悄然之間,不再算事了。因為,人們為了利益,已經不要臉了。所謂計程車大夫,行為舉止中,很關鍵的一點,就是要臉,如果不要臉了,那麼,還有什麼可在乎的呢?
當年的魏忠賢,實際上是站著的皇帝,能得到皇帝的讚許,即使被人戳脊梁骨,又算得了什麼,咱不要臉,有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