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CDT報告匯》欄目收錄和中國言論自由及其他人權問題相關的報告資訊。這些報告的來源多種多樣,包括機構調查、學術研究、媒體報導和網民匯集等等。也歡迎讀者向我們推薦值得關注的報告。
中國數字時代本周推薦媒體:
The Wire China:一本英語數字新聞雜誌,致力於了解和解釋當代最重要的新聞之一——中國的經濟崛起及其對全球商業、金融、貿易、勞工和環境的影響。
一、開放技術基金會:七年間中國新增173萬個網際網路審核員
3月16日,開放技術基金會(Open Technology Fund, OTF)發布了一份報告,揭示了中國審查產業的龐大規模與複雜性。報告顯示,從2015年至2022年,中國各行業企業發布了超過173萬個與審查相關的招聘廣告,其中社交媒體和視頻平台的興起顯著推動了對審查勞動的需求。報告指出:「審查工作已從最初的兼職職責迅速轉變為全職專業崗位。」
報告認為,這一現象源於2014年中央網信辦成立後,政府對網際網路監管的日益嚴格,企業被要求對平台內容負起更大責任。這種壓力促使企業在信息控制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報告中,作者列舉了多起因審查失誤導致企業陷入危機的案例。例如,2016年,無界新聞網因刊登要求習近平下台的文章,導致10餘名員工被捕,公司被迫停業。
研究將中國審查市場的參與者分為四類。首先,傳統內容企業,如新聞和社交媒體公司,仍是審查勞動的主要需求方。其次是非傳統審查需求者,例如電商和商場營銷團隊,其審查任務通常屬於兼職職責。第三類是規模龐大的外包人力資源公司。研究發現,超過3000家人力資源公司參與其中,占審查僱主總數的4.2%。最後是國有媒體機構,主要提供審查培訓服務等業務。
據悉,該研究採用了多源數據分析方法,包括對2015年至2022年間主要招聘網站上56萬個審查相關職位廣告的分析。研究團隊開發了一種基於AI的分類器,並通過多輪人工核查,識別出涉及審查職責的職位。
報告認為,中國的審查並非單純由政府主導,而是私營部門推動的一種市場化實踐。企業為規避政治風險而建立的審查能力,增強了國家對信息的控制力度。此外,研究指出,儘管技術進步顯著,人工審查仍是主導方式,短期內難以被AI完全取代。
然而,報告也指出,隨著生成式AI的興起,審查產業可能面臨新挑戰。一方面,AI有望提升審查效率;另一方面,用戶生成內容及AI模型本身的監管難度也將隨之增加。
最後,該基金會呼籲學術界和實踐者關注中國審體檢系帶來的社會經濟影響。報告強調:「深入理解中國審查運作的複雜性,有助於推動網際網路自由的實現。」
二、CHRD:中共當局五年間對數千人實施任意拘留,或涉反人類罪
3月16日,中國人權捍衛者網絡(CHRD)發布了《2024年度人權捍衛者狀況報告》。報告顯示,2019年至2024年間,中共當局對數千人實施了任意拘留,其中1545名良心犯因和平倡導人權被定罪並監禁。CHRD警告,這種廣泛且系統的拘留模式可能構成反人類罪,並稱這與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自2017年以來的關切相呼應。報告還指出,在習近平領導下,中國對人權捍衛者的打壓規模和強度顯著擴大,威脅到國內外的人權法律體系。
報告調查發現,2019年至2024年間,中國大陸有1422名良心犯被判刑,香港則有123人因類似原因被定罪。作者表示,這些人因和平行使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或倡導法治等權利而被剝奪自由,平均刑期達6年,國家安全相關罪名的平均刑期則增至7年。報告特別提到,三名良心犯——塔什波拉特·提伊普(Tashpolat Tiyip)、薩塔爾·薩烏特(Sattar Sawut)和楊恆均(Yang Hengjun)被判處死刑,另外熱依拉·達吾提(Rahile Dawut)和阿布都拉扎克·薩伊姆(Abdurazaq Sayim)被判終身監禁。此外,還有48人被判10年以上徒刑。
CHRD分析顯示,當局頻繁使用三類罪名對付良心犯:「尋釁滋事」、「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尋釁滋事」被用於對付121人,該罪名因其模糊性和廣泛性被國內活動人士及聯合國人權高專辦批評為「口袋罪」。報告還發現,超過700名60歲以上的老年良心犯中,三分之二是女性,顯示女性活動家及藏族、維吾爾族等邊緣化群體在被拘者中占比極高。
在香港,2020年《國家安全法》實施後,平均刑期為5.15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名的定罪人數超過大陸,凸顯北京將法律體系作為政治壓迫工具的趨勢。
此外,報告指出,即便服刑結束後,大陸的良心犯仍面臨任意剝奪自由的情況,顯示這種做法具有系統性。
報告還列舉了多起案例,凸顯任意拘留的嚴酷性。例如,維吾爾族電影製作者伊克拉姆·努爾梅赫梅特(Ikram Nurmehmet)因在土耳其馬爾馬拉大學學習電影,2024年被控「組織、領導或參與恐怖組織」罪名,遭受酷刑並被判6.5年監禁。藏族僧侶兼博客作者仁青次仁(Rinchen Tsultrim)2019年因在微信上與印度姐姐通話被判4.5年。基督教牧師王怡(Wang Yi)因領導早雨聖約教會,2019年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非法經營」罪判刑9年。人權律師李昱函(Li Yuhan)為捍衛人權者提供法律援助,經歷6年審前拘押後於2023年被判6.5年。
報告中的案例研究還指出,「尋釁滋事」罪被濫用以壓制網絡言論。網際網路評論員季曉龍(Ji Xiaolong)因在X平台向3.1萬粉絲髮布關於上海新冠封鎖的信息,2023年被上海法院判處4.5年。電影製作者陳品霖(Chen Pinlin)因拍攝2022年白紙抗議並製作紀錄片,2025年被判3.5年。報告引用檢察機關指控二人「散布虛假信息」,儘管他們的帖子基於事實報導和視頻證據。
CHRD認為,中國任意拘留不僅是政府行為,而是廣泛系統性壓迫的一部分,旨在扼殺人權倡導。報告指出:「北京扼殺行使和促進人權的努力,對國內外均有影響。人權捍衛者是挑戰國家濫權政策、推動改革和分享關鍵信息的少數群體。當他們因工作被監禁並沉默,全球對國內發展的信息和改革盟友隨之喪失。」報告警告,中國官員在國內的免責進一步助長其海外濫權行為。
報告援引聯合國人權高專辦2022年關於新疆穆斯林群體的評估,以及聯合國任意拘留工作小組的意見,認為中國政策可能構成反人類罪。CHRD強調,這種趨勢若不遏制,將對國際人權法造成嚴重後果。
最後,CHRD表示支持2020年50名聯合國人權專家的倡議,敦促人權理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並設立專門機制關注中國政府的人權侵犯。他們建議國際社會開展獨立調查,確認中國任意拘留是否構成反人類罪,並在高級別會議上公開呼籲釋放具體個人。
三、維權網:二月中國新增47名良心犯
公民維權志願者聯網組織維權網於2月28日發布了《二月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根據該報告,維權網上期名錄中的28人已刑滿釋放或取保獲釋,並獲悉1名被羈押者被判刑,8人獄中有新動態。同時,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2人以及47人被判刑,共計49人。被捕的主要原因包括從事宗教活動、維權上訪以及參與民主人權活動等。
1、本月獲悉上期名錄中刑滿釋放及取保獲釋的28人名單:
蔡偉華、蔡予華、陳治坤、董怡然、郭永鳳、
李鳳芝、劉瓊華、盧巧麗、羅巧萍、呂春鈺、
彭敬軍、彭樂寬、蘇玉財、孫茜、王淑波、
夏東梅、夏澤紅、楊春林、楊蘭英、臧中美、
張曉華、張有紅、趙清香、張宏、張禮江、
綦瑞英、胡艷、曹穩梅
2、羈押人員1人被判刑:
4年:危文元
3、被刑事拘留2人:
吳永強、尹登珍
4、本期新增被判刑的47人名單:
19年:呂桂玲
12年:唐高峰
9年:尹福英
8年:林洪傑、王威
6年6個月:陳志全
6年:周丹
5年2個月:林景楠
5年1個月:楊岳橋
5年:謝慶財
4年11個月:梁晃維
4年6個月:高穎
4年5個月:胡志偉、朱凱迪
4年3個月:袁嘉蔚
4年2個月:郭家麒
4年:吳芳名、李文華、穆華、楊淑珍、張曉華、田志斌、張友光、張思鋒
3年6個月:尹秋陽、張愛泉、張啟平、劉玉芬、蘇艷霞
3年:趙顏華、姜常仙、呂淑珍、姜瑞華、趙會軍、方瑞琴、朱德艷、於萍、於立秋、代露
2年8個月:朱桂清
2年6個月:陳久文、肇淑芝
2年3個月:楊勵軍
2年:朱穎、閆志秋
1年3個月:洪英
1年2個月:楊將威
報告稱,截至發稿,中國共有1700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其中,死緩11人,無期徒刑18人,有期徒刑1435人,刑期不明24人,羈押未判236人,另有大量人員「被精神病」和強迫失蹤未被完全記錄在內。
每位政治犯、良心犯的被捕原因詳情可訪問維權網:《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2025年2月28日)第113期(共1700人)》。
此外,我們還需關注非營利組織中國勞工通訊對中國勞工權利的追蹤報導。一月份,中國發生安全事故0起,工人集體行動99起,工人求助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