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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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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宗時,有一個叫曹朗的人擔任華亭縣令,任期就要滿時,他在吳都買下了一座宅子,又用八萬錢買了一個年輕婷女,名叫花紅,她長得很漂亮,全家人都很喜歡她。

到了秋天,朝廷派來的下一任縣令到後,曹朗便卸了職,帶著家人住進了吳郡的宅子。

後來到了快冬至時,因為當時堂屋還沒有修理完畢,所以裡面堆了不少雜物,堂屋西邊有二百斤炭,東邊窗戶下面擺著一張床,上面鋪著薪新的蓆子,蓆子上又對著十張粗竹蓆(原文作「修車細蘆露」,何為「修車細蘆」不詳,此文不解之處顏多,疑遭《廣記》刪節所致)。

西邊一排房子,靠北的一間用來當倉庫,一間住著花紅和奶娘,又有一間則當做了廚房。

又過了一陣子,除夕的前一天,曹朗以及他的妹妹和其它親威一大家人,都在忙著準備祭禮祖先的事,他的妹子準備做餅(具體什麼餅不清楚),便支起一口鍋,其中燒著三升多的油,旁邊堆著十幾斤炭火,家人們都圍在旁邊,搭把手什麼的,但唯獨花紅不在。

曹朗以為是她在睡懶覺,便讓人喊她過來。

而她來後又只呆呆地站著,什麼都不干,曹朗忽然動怒,找來鞭子打了她一頓,但打完之後,花紅沒說什麼,曹朗卻大喊頭疼。

緊接著,便又有一大塊磚飛下來,幾乎砸中了曹朗的親人,不多時,又飛來一塊磚,直接砸在了油鍋里,一家人見狀全都跑散了。

天黑以後,曹朗便把所有人,包括小孩子,全都集中到堂屋裡,然後鎖緊門,一家大小相依而坐,每個人都汗如雨下,畢竟還不清楚白天究竟是什麼東西在作怪。

曹朗讓人取幾斤炭來燃火,話音剛落,就聽到半空中一陣很向的動靜,之後便見幾團火焰在空中來回飛舞,又見東邊窗戶下的床上,忽然出現一個十四五歲的女孩,梳著兩個發害,穿著黃色的衣褲,跪在床上,姿勢有點像人在茶室的糢樣。

曹朗見了,便跑過去想要抓她,那女孩起身繞著屋子跑,曹朗追不上,跑著跑著,女孩又一頭扎進了床頭堆著的竹蓆當中,曹朗用腳端那竹蓆,裡面發出陣陣微弱的叫聲,但那女孩也就這樣消失了。

一家人不敢睡覺,一直坐到了天亮,聽到雞叫以後,才敢開門,之後發現家中的乳母和花紅竟然一直安穩地睡在西邊的房間裡。

曹朗找來玉芝觀中一個姓顧的道士,請他作法降妖。

過了幾天,便聽到有一個人長嘆一聲,說:我是西漢的枚皋,之前因為趕上過節,所以來到這裡求些食物,不知為何您家要抓捕我?曹朗讓人端上茶酒,很恭敬地招待這鬼,枚暴又對他說:「我元和初年,曾經到上元瓦館閣去遊玩,在第二層西邊角落的牆壁上寫下了一首詩。

曹朗苦苦請求念給他聽,但枚皋表示:「我如今正心中憂苦,希望您見諒,他日您到金陵去,可以親自去看。

在您家作票的妖怪不是我,但那人也離您不遠,可以去問其他人,自然會知道的。

曹朗把這事告訴了顧道士,道士也就把枚暴放了。

曹朗家附近又有一個女巫,名叫朱二娘,於是又把她叫來,讓她捉妖。

朱二娘來到他家後,便讓所有人都出來集合,但花紅卻說自己頭痛,不肯來。

朱二娘讓人一定把她叫來。

花紅不得已只好跟來。

朱二娘於是責備花紅道:「為何要這樣?娘子不知情,你何故也不說?」說完攜過她的手臂,播起袖子,便見手臂上靠近手時的位置,有一條一寸來的青色血管微微隆起,朱二娘說:「賢聖住在這裡,你們為何要驚嚇他?」花紅脆在地上,稱自己也是不得已。

曹朗很害怕,便以比自己買她時還低的價錢將花紅賣給了別人,但後來又被轉賣了兩次,也同樣會時常作怪,因此後來就沒人敢要她,反倒成了自由人。

花紅沒地兒可去,便經常到各處的寺底里,為人縫補衣裳,餬口度日。

後來包山一個叫申居干齡的道士經過吳郡,聽說了此事,對人說:洞庭山裡的人們凌錢買了一個女孩,讓她看守洞庭山廟,那女孩就是花紅。

後來洞庭觀向北拓寬了二百多步,那廟也就拆了,山里人便把花紅賣給了一個叫曹時用的人,廟中本來享受祭禮的妖怪無處託身,便將家都安在了花紅的手臂上。

這件事後來全東吳的人都知道。

一《乾子》原文:進士曹朗,文宗時任松江華亭令。

秩將滿,於吳部置一宅。

又買小青衣,名日花紅,其價八萬,貌甚美,其家皆冷之。

至秋受代,朗乃將其家人入吳都宅。

後逼冬至,朗緣新堂修理未畢,堂內西間,貯炭二百斤。

東間窗下有一榻,新設菌席,其上有修車細蘆十領,東行,南廈(上四字意不詳),西廊之北,一房充庫,一房即花紅及乳母,一間充廚。

至除前一日,朗妹妹及親,皆辦莫祝之用。

鐺中乃煎三升許油,旁堆炭火十餘斤。

妹作餅,家人並在左右,獨花紅不至。

朗親意其情度,遂召之至,又無所執作。

朗怒,答之,便雲頭痛。

忽有大磚飛下,幾中朗親。

俄又一大磚擊油銷,於是驚散。

廚中食器,亂在階下。

日已晚,俱入西舍,遂移入堂,並將小兒。

及肩堂門,子母相依而坐,汗流如水,不詢其怪。

朗取炭數斤燃火,俄又空中轟榻之聲,火又空中上下。

忽見東窗下床上,有一女子,可年十四五。

作兩善,衣短黃儒褲,脆於床,似效人茶。

朗走起搞之,繞屋不及。

透巡,廈蘆積中。

朗又踏之,然有聲,遂失所在。

坐以至旦,雞鳴,方敢開門。

乳母花紅熟痕於西室。

朗召玉芝觀顧道士作法。

數日,有人長時日:「吾是梁苑客枚暴。

前因節日,求食於此。

君家不知云何見捕。

「朗具茶酒。

引之與坐。

皋謂朗日:「吾元和初,游上元瓦館閣。

第二層西隔壁上,題詩一首。

「朗苦請,皋日:「方心事無驚,幸相悉。

他日到金陵,可自錄之。

足下之票,非吾所為。

其人不遠,但問他人,當自知。

」朗遂白顧道士,舍之。

里中有女巫朱二娘,又召令點。

平悉召家人出,唯花紅頭痛未起。

巫強呼之出,責日:「何故如此?娘子不知,汝何不言。

「遂拽其臂,近時有青脈寸余烽起。

日:「賢聖宅於此。

天人何故驚之?」花紅拜,唯稱不由己。

朗懼,減價賣之。

歷二家,皆如此。

遂放之。

無所容身,常於諸寺紉針以食。

後有包山道士申居干齡過,說花紅本是洞庭山人戶,共買人家一女,令守洞庭山廟。

後為洞庭觀拓北境二百餘步,其廟遂除。

人戶賣與曹時用,廟中山魅無所依,遂與其類巢於其臂。

東吳人盡知其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人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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