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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中東男霸凌華生案判三年緩刑 華社怒批「正義未伸張」

5月2日,布碌侖刑事法庭對兩年前在公立201初中發生的校園霸凌升級暴力事件做出判決。26歲中東裔男子沙博(Hassan Saab)因襲擊華裔學生雷·布萊恩(Brian Lei)及其家人,最終被判處三年緩刑。判決結果引發十多名到場旁聽的華人家長強烈不滿。

雷家與十多名到場旁聽的華人家長,對案件結果感覺沮喪。(蔡溶/大紀元

5月2日,布碌侖刑事法庭對兩年前在公立201初中發生的校園霸凌升級暴力事件做出判決。26歲中東裔男子沙博(Hassan Saab)因襲擊華裔學生雷·布萊恩(Brian Lei)及其家人,最終被判處三年緩刑。判決結果引發十多名到場旁聽的華人家長強烈不滿。

判決一出,雷家與旁聽的華人社區代表皆感到失望。(蔡溶/大紀元)

家長們詢問代表受害人的助理檢察官是否仍可提出上訴,檢察官回應表示已無上訴空間。(蔡溶/大紀元)

案發於2023年9月28日,當時沙博的侄子與13歲的雷·布萊恩發生口角,沙博到校後未試圖平息衝突,反而在校外對小雷及其朋友傑克(Jack)拳打腳踢。兩日後,沙博更前往雷家尋仇,持棒球棒攻擊小雷的父親雷廷鐸,造成雷先生受傷並無法工作半年。

宣判當日,受害家屬代表陳家齡在法庭上發表「受害者影響陳述」,表示:「沙博以成年人身份襲擊兩名13歲孩童,又闖入受害人家中施暴,這是出於對華人的偏見。他對自己行為的不願承擔責任顯示出缺乏悔意。若法庭寬恕此等行徑,只會使其他人有恃無恐地重蹈覆轍,讓未來受害者不敢報案。」

檢察官則指出,沙博已被定罪「危害兒童福利罪」、「持鈍器襲擊造成傷害罪」及「威脅罪」,並請求法院判處兩至三年監禁,強調:「沙博的行為導致多人身心受創,緩刑不足以反映其行為後果。」

沙博辯護律師則辯稱,沙博當時年僅24歲、無前科,行為出於情緒失控,如今26歲的他已從中學到教訓,請求從輕量刑。沙博本人僅簡短表示「我對事情感到很抱歉,我現在變好了,謝謝法官。」

法官赫克特(John Hecht)在宣判時,首先肯定了受害方代表陳家齡在陳述中的控訴與對族群偏見的警示,然而,儘管對沙博行為提出嚴詞譴責,法官最終仍決定不判監。他解釋道:「這並不是為他的行為開脫。但是,在我看來,他的行為雖然嚴重,卻不構成需要監禁的程度。他並未造成永久性傷害,也未顯示出對社會的長期威脅。」

法官說,監獄是為了那些蓄意殺人放火者準備的。沙博雖然做錯了事,但仍有改過自新的可能。他不具備長期社會危險性。

基於此,法官判處沙博三年緩刑;要求他完成兩項特別課程,包括「憤怒管理課」及「仇恨犯罪教育課」;建議檢方協助聯繫合適的華人社區機構,讓沙博進行10天的社區服務,但也表示理解華人社區未必願意接納他;頒布保護令,禁止沙博接近雷先生8年,並禁止接近Brian、其表親Joseph與朋友Jack共5年。

宣判結果令華人家長與社區領袖普遍感到憤怒與難以接受,紛紛議論「至少應入獄一段時間,現在的司法太左了」。

雷先生與妻子表示「失望」,「紐約市居民聯盟」家長代表臧東慧批評:「正義沒有伸張。這是一個成年人對未成年孩子施暴、持武器上門尋仇的案件,卻被判無需坐牢。這讓社區怎麼看待司法?」

多位家長表示,作為父母,若稍微懲戒自己的孩子,便可能被指控為家暴、面臨兒童局介入、孩子被帶走,甚至遭到刑事起訴;而如今卻看到一名成年人主動帶著兩名青少年外甥前往受害人家中施暴,打傷兩名未成年孩子及其父親,最終卻僅以「緩刑」處分,無需坐牢。這種「打別人小孩是犯罪,打自己小孩是家暴」卻懲處天差地遠的對比,讓他們無法接受。他們不禁反問:「為什麼我們不能打孩子,別人卻可以打我們的孩子,還無罪?」

到場旁聽的州參議員陳學理通訊主任凌飛表示:「法官完全忽視這是一次蓄意的、有持續性的暴力行為,反而把沙博當作未成年人看待。打孩子、打家長,還要進華人社區做社區服務?這是一種對我們社區的羞辱。」

他呼籲華人社區應積極投入法律與司法系統,推動代表傳統價值觀的聲音進入法官與檢察體系,「年輕一代不僅追求高收入專業,要做律師、做法官,否則正義不會自動到來。」

州參議員陳學理本人也表示:「三年緩刑不是正義。應該至少關一段時間,否則他永遠不會改過。」他也呼籲選民勇敢面對惡霸,保護自己,必要時報警,並強調社區將持續尋求正義,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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