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人金友章,隱居在蒲州的中條山,在那裡生活了五年。
山中有一個女子,每天都會提著瓶子到溪邊去打水,她的容貌長得格外美麗,金友章在書齋中遠遠地望見了她,便一見傾心。
一天,女子又來到溪邊,金友章便急忙跑出去,和她搭話說:「這是誰家的漂亮姑娘,常常來這裡打水?」女子笑著說:「這是山間流動的泉水,本來就沒有主人,需要就來取一些,哪裡有什麼限制?我和你本來不相識,卻為何這樣唐突?不過我就住在附近的邨里,從小就是孤獨一人,如今姑且借住在姨媽家,受盡了辛苦,沒有地方可去。
」金友章道:「娘子既然沒有嫁人,而在下正想要娶妻,既然正合我的心願,就不宜再捨棄,只是不知娘子意下如何?」女子道:「您既然不嫌棄我相貌醜陋,我又哪裡敢拒絕呢?只是要等到夜裡才能成全您的美意。
」說完,女子打好水就離開了。
這天夜裡,女子果然來了,金友章把她迎進房中,就此生活在一起,夫妻二人相處,時間越久對彼此就越是敬重。
金友章每天夜裡都要讀書,常常會讀到半夜,妻子則在一邊坐著陪伴他,如此過去了半年的光景。
一天夜裡,金友章照常在讀書,而妻子一直站在他旁邊,沒有像往常那樣坐下來陪他,金友章問她為何今天有些反常?妻子卻用其他的理由來搪塞。
金友章便讓妻子先去睡,妻子說道:「郎君今晚回房時,注意不要點蠟燭,這就是妾身的萬幸了。
」但是等到金友章回房睡覺時,卻還是拿上了一根蠟燭,結果掀開被子一看,發現被子裡的妻子居然是一具枯骨,金友章想起妻子的囑咐,悲嘆許久,之後又把被子蓋上了。
不多時,妻子就又變回平常的糢樣,而表現得非常害怕,並對金友章說:「妾身並非人類,而是山南面一具枯骨化為的精怪,有一個恆明王住在山北面,是山中鬼怪的頭領,平常我每個月都要去朝見他一次,但自從侍奉金郎以來,已經半年都不到他那裡去了,之前被鬼抓去,打了妾身一百鐵棍。
妾身受了這樣的毒打,支撐不住,剛才沒能變成人形,沒想到金郎會來察看。
我的事情已經顯露了,您應該快離開這裡,再不要留戀。
這山中大凡所有東西,都有精魅附在上面,恐怕會對金郎有所損害。
」說完便淚流滿面,嗚咽不止,很快就消失了不見了,而金友章也只得懷著滿腔的淒楚哀怨離開了。
——《集異記》原文:金友章者,河內人,隱於蒲州中條山,凡五載。
山有女子,日常挈瓶而汲溪水,容貌殊麗。
友章於齋中遙見,心甚悅之。
一日,女子復汲,友章躡屣企戶而調之曰:"誰家麗人,頻此汲耶?"女子笑曰:"澗下流泉,本無常主,須則取之,豈有定限?先不相知,一何造次!然兒止居近里,少小孤遺。
今且託身於姨舍,艱危受盡,無以自適。
"友章曰:"娘子既未適人,友章方謀婚媾,既偶夙心,無宜遐棄。
未委如何耳?"女曰:"君子既不以貌陋見鄙,委焉敢拒違?然候夜而赴佳命。
"言訖,女子汲水而去,是夕果至。
友章迎之入室,夫婦之道,久而益敬。
友章每夜讀書,常至宵分,妻常坐伴之,如此半年矣。
一夕,友章如常執卷,而妻不坐,但佇立侍坐。
友章詰之,以他事告。
友章乃令妻就寢,妻曰:"君今夜歸房,慎勿執燭,妾之幸矣。
"既而友章秉燭就榻,即於被下,見其妻乃一枯骨耳。
友章惋嘆良久,復以被覆之。
須臾,乃複本形,因大悸怖,而謂友章曰:"妾非人也,乃山南枯骨之精,居此山北。
有恆明王者,鬼之首也。
常每月一朝,妾自事金郎,半年都不至彼。
向為鬼使所錄,榜妾鐵杖百。
妾受此楚毒,不勝其苦,向以化身未得,豈意金郎視之也。
事以彰矣,君宜速出,更不留戀。
蓋此山中,凡物總有精魅附之,恐損金郎。
"言訖,涕泣嗚咽,因爾不見,友章亦淒恨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