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人與政治挫敗感:馬斯克認為自己在2024年為川普競選投入了超過2.5億美元,卻未得到應有的尊重。他在X上表示:「沒有我,川普會輸掉選舉,民主黨將控制眾議院,共和黨在參議院僅51-49。」他認為川普的「忘恩負義」令人失望。川普撤回馬斯克盟友Jared Isaacman的NASA局長提名,被馬斯克視為背叛,進一步加劇了他的不滿。
從川馬的分歧和言論可以歸納出以下觀點:
一,川馬之爭是民主體制下的明爭
正如中共喉舌《環球時報》所說,「只有在『自由民主』的美國才會發生」,而絕不可能在專制獨裁的中共國發生。自由民主的美國能夠發生敢於批評總統大加讚揚的法案,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是正常的還是非正常的呢?持正面看法的人認為是正常的好事,持反面看法的人則認為是不正常的鬧劇。究竟哪種看法對呢?一要用正統的普世理論來評判,二要用長期的實踐結果來衡量。
言論自由作為「天賦人權」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7-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他們將自由、平等和人權視為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英國哲學家洛克在17世紀的著作《政府論》(1689年)中提出了自然權利(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概念,為後來的言論自由理念奠定了基礎。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在其著作和活動中明確捍衛言論自由,提出「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一名言。19世紀約翰•斯圖雅特•密爾的《論自由》(1859年)系統闡述了言論自由作為個人自由核心的重要性,強調其對真理探索和社會進步的意義。美國是最早將言論自由明確寫入憲法的國家。1791年,美國通過的《憲法第一修正案》(Bill of Rights, First Amendment)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將言論自由確立為全球性的人權原則,隨後被許多國家的憲法和國際公約採納。截至2023年,約90%的國家憲法中包含某種形式的表達自由條款。
因此,當馬斯克發現(或自認為)美國總統川普的「大美麗法案」有問題時,完全有權力提出自己的看法。這是先賢思想、西方普世價值和美國憲法賦予他的權力。當然,川普也有權力回應馬斯克的言論,這也是他的自由。可見川馬之爭完全是正常行為,是民主體制國家裡「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明爭」,是光明正大的行為,是履行言論自由的典範。站在美國左派的立場進行揶揄和嘲諷,也反映了美國內部的意見分歧和言論自由。民主黨人和《紐約時報》嘲諷川普或馬斯克只是就是論事,但是《環球時報》藉此攻擊美國的民主自由體制則是別有用心,只是為了愚弄中國民眾以便鞏固中共的獨裁統治。
從實踐層面說,美國等民主國家的法律保障公民有權在政府重大決策、法案上說出不同意見,有時也會出現效率低下的弊端。中共國等獨裁國家在國家大政方針上不允許有不同意見,有時反而能產生相當高的效率。但正是在不同意見的爭論下做出的決策才有長遠效率,而專制獨裁體制卻無法避免做「壞事的高效。」諸如大躍進餓死四千萬人,文革浩劫死一兩千萬人,違反全國人民意願強行實施計劃生育,還有1989「6•4」大屠殺、對宗教信仰群體和少數民族的大規模迫害,等等,假如有言論自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沒有言論自由在給國家民族整體帶來巨大災難的同時,也必然地然地給眾多個體、家庭造成肉體和精神損毀和災難。如中共國上至彭德懷、劉少奇、林彪和李克強等國家頭目,下至林昭、張志新、高智晟、柳志梅和鐵鏈女等。而在美國等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則極少有類似悲劇發生。
二,川馬之爭是共同目標下的君子之爭
川馬的共同目標是「讓美國再次偉大」。雖然美國的左派不認可這個政治口號,但川普和馬斯克都是從某個角度在為國家著想。當然他們也有自己的利益,但是這些利益都是擺明的,而不是專制國家的統治者打著」為人民服務「的口號撈取非法利益。其他爭執項目也是這樣,都是從某一個角度為了「美國再次偉大」而產生的想法,而且還是真實的,發自內心的。決不是專制獨裁體制下的陰謀家那樣的口是心非,在冠冕堂皇的言辭里包藏著私貨。反過來說,假如馬斯克看到了「大美麗法案」中的問題為了保持自己與川普的友誼而不說出來,甚至如習近平的馬仔們那樣大肆奉迎吹捧,則是十足的小人。因此可以說,川馬之爭是在共同目標下的君子之爭。
三,川馬之爭是真性情的正常表露
在現實(而非想像)中,川普和馬斯克既不是「小人」也不是「聖人」,而是正常人。正常人就有自己的「真性情」—–喜、怒、哀、樂等,高興時會喜氣洋洋樂不可支,氣憤時會失去理智怒不可遏。當馬斯克看到川普的「大美麗法案」與節省政府開支減少赤字大相逕庭時,難免會感到不解、氣憤,在氣憤心情驅使下就不會理智、冷靜看待這個法案。川普當然也是性情中人,雙方說出那些「太過分了」的話也就並不奇怪。雖然有怨氣,川普也依據馬斯克等人的意見,對《大美麗法案》進行了修正。希望之聲6月29日報導,川普已刪除了法案第899條報復性的「對等關稅」條款。
以美國為代表的民主體制國家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其公民可以對任何級別的政府和官員提出批評,指出其言論行為和決策的錯誤和缺陷而不受迫害。中俄朝等獨裁國家沒有實質上的言論自由,其國民沒有批評政府和官員言行政策的權力,誰敢出頭批評政府和頭頭們的缺點錯誤,會遭到罰款、降職、坐牢、酷刑、強迫失蹤、甚至暗殺等懲處。如中國的馬雲、任志強、許知永、郭飛雄、彭立發,以及俄國的納瓦爾尼等。
有了言論自由,不同政黨之間以及同一個政黨內部不同派系之間,總會爭吵的不亦樂乎,顯得有些亂鬨鬨的。但正是這種「亂鬨鬨」帶來了政治文明,經濟繁榮,社會和諧,人民心情舒暢思想活躍有巨大的創新能力,其前景興旺發達。而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眾口一詞,只能導致政治野蠻黑暗,經濟萎靡衰敗,社會矛盾重重衝突不斷,人民怨聲載道思想僵化沒有創造能力,其前景必然沒落衰亡。
為什麼言論自由會使國家興旺強盛而禁言則相反呢?原因是多方面的,篇幅所限恕不一一論述,僅從言論自由與否對科學技術的影響來「一葉知秋」。言論自由促進科技發展的五大功能:
1、促進思想碰撞與創新
言論自由允許科學家、研究人員和公眾自由表達觀點、質疑權威和提出新想法。這種開放的學術環境鼓勵探索非主流或顛覆性理論,激發創新。例如,伽利略在相對自由的環境中挑戰地心說,推動了科學革命。而在言論受限的環境中,異端思想可能被壓制,如蘇聯時期李森科主義的強制推廣阻礙了遺傳學發展。
2、加速資訊流動與知識共享
言論自由保障了學術成果的公開傳播和國際交流。科學家可以通過出版、會議和網絡自由分享研究,加速知識積累。民主國家如美國的開放學術環境吸引了全球人才,形成了如矽谷的創新中心。相反,言論審查(如中國的網絡防火牆)可能限制對國際研究資源的訪問,減緩某些領域的進展。
3、降低政治干預風險言論自由使科研機構和科學家能夠獨立於政治壓力,追求客觀真理。在言論受限的專制國家,科研可能被迫服務於政治目標或意識形態,導致資源浪費或研究方向扭曲。例如,納粹德國對「猶太科學」的打壓限制了物理學等學科的發展。
4、吸引和保留人才
言論自由創造寬鬆的學術和生活環境,有助於吸引全球頂尖人才並減少人才流失。許多科學家因追求自由而移民到言論自由的國家,如愛因斯坦從納粹德國逃至美國。反之,言論壓制可能導致「人才流失」,如蘇聯解體後大量科學家外流,中共國何碧玉等傑出人才在美國留學後「寧可住在下水道也不回中共國」。
5、公眾參與與監督言論自由使公眾能參與科技討論,推動科學普及和倫理監督。例如,基因編輯技術的倫理問題在民主國家通過公開辯論得到廣泛探討,促進了負責任的科研。而在言論受限的環境中,公眾可能缺乏對科技發展的知情權,影響社會對科技的接受度。
言論自由對科學技術的發展進步具有如此全面而重要的促進作用,中共和其它專制獨裁國家的領導人都知道這些常識,也知道科學技術對國家進步、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甚至還知道科學技術對自己政權存續的正面作用。因此,他們也出台了許多推動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投入大量資金吸納科技人才,購置科研器材等。但無論如何努力都不能在整體上趕超西方民主國家,關鍵因素就是缺乏言論自由。如果真如他們所說的,發展科學是為國為民,就應該真正給國人言論自由來促進科技創新,但他們卻堅決不放開言論自由。中共和其他獨裁寡頭們為什麼不開放言論呢?就是因為開放言論會威脅獨裁政權的穩定。在保政權和發展科技利國利民二者之間他們毫不猶豫地把保政權放在首位,甚至連科技發展進步有利於鞏固政權也不顧了。因為他們深知禁止言論自由對維護政權的作用遠遠大於科技進步保障權利穩定的作用,言論自由很快就會使政權土崩瓦解,科技進步則不能保證人民擁護獨裁政權,而科技落後卻不會使政權迅速垮台。權衡利弊之後,他們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禁止言論自由犧牲科技進步。
顯而易見,以政權存續為核心價值觀的專制獨裁政權,連對國家人民和自己的存在都有益的科學技術進步都可以犧牲,它是客觀上阻礙科技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天敵。因此,欲使科學技術暢通無阻地發展、使國家取得脫胎換骨的進步,使人民獲得福祉,非結束獨裁暴政不可。這一真理已被世界人民包括獨裁統治集團內部的開明人士所認知,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智慧和實力竭盡全力來結束禁止言論自由的獨裁暴政統治。獨裁暴政壽終正寢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讓人說話者興,禁言者亡」。當今世界的現實正在也必然會驗證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鐵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