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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你負責:華人房子被租客燒沒了 還要自掏$160萬罰款

溫哥華東10街的一處多戶住宅在兩次火災後成為廢墟,而業主與市政府之間圍繞160萬美元拆遷及安保費用的爭議,正演變為一場長達數月的法律拉鋸戰。

這宗涉及火災、低收入租戶、法規違反、房產升值與政府責任的事件,正在揭示城市住房與法規監管之間的複雜博弈。

兩場火災摧毀房屋   70多人無家可歸

該物業位於東溫哥華10大道414號,曾是一棟低層公寓建築,由業主F女士與丈夫F先生擁有超過20年。

2023年7月,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使這棟建築徹底失去居住功能,迫使大約70位租戶流離失所。大部分居民為低收入群體,依靠政府社會救助生活,火災一度引發社區關注。

一年後,2024年中期,該地再度遭遇火災,燒毀原本已經空置的建築外殼,市政府隨後發布緊急拆除命令。

官方表示,業主未能按要求封閉該建築,也未提供全天候安保,從而未能有效防止擅自闖入者引發的第二次火災。

市府指出,這種監管失控不僅造成物業再次損毀,也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被罰3.75萬美元   市府追討160萬美元帳單

2024年12月,F女士與F先生因違反市政附例被判有罪,並被處以37.500美元罰款。然而圍繞這起案件的爭議遠未結束。

2025年7月初,兩人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訴訟,試圖阻止市府在其房屋稅帳單中增加一筆160萬美元的安保與拆遷費用。二人聲稱,他們從未收到消防部門的正式通知,因此對義務一無所知。

但法院駁回了他們的臨時禁令申請。訴訟記錄顯示,他們將被燒毀的東10街房產地址作為官方郵寄地址,市府的相關命令均按照這一地址送達。與此同時,消防部門還曾將實體文件張貼於建築現場。

F先生在其宣誓書中辯解稱,郵件並未送達他實際居住的溫哥華西區價值390萬加元的住宅,理由是該地址沒有信箱且已被封閉保全看管。他表示,直到2025年2月前往市政廳時,他才得知安保命令的存在。

在2024年附例審判中,F先生在庭上持續打斷庭審程序,強調未收到通知,因此無從履責,甚至被司法法官Zahid Makhdoom要求由警長將其請出法庭。

如不重罰,今後恐有人喪命

宣判過程中,司法法官Zahid Makhdoom措辭嚴厲,表示「社會不能容忍這種罔顧公共安全的行為」。

「擁有這些建築而對他人安危不聞不問,不僅應被重罰,或許還應面臨牢獄之災。」Zahid Makhdoom在庭上發言稱。

他警告稱,BC省其他城市曾有居民在類似火災中喪命,「他們活活燒死了,想像一下那有多痛苦。」

儘管這對夫婦在審判中堅稱他們是火災的「受害者」,並指出「是房客擅自點燃蠟燭引發火災」,法官並未接受這一辯護。

「你們稱這棟樓如同自己的孩子,但卻對它的安危漠視。你們放任它荒廢、空置、終被點燃。你們說市場使其增值,卻對其風險視若無睹。」Zahid Makhdoom如此評論。

本拿比舊案再成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這對夫婦首次捲入火災爭議。公開資料顯示,他們在大溫地區持有多處總價值逾3000萬加元的房產。

其中一塊位於本拿比的空地,原為一棟公寓樓,但分別於2009年與2013年遭遇火災,導致約100名租戶流離失所。那塊地目前估值約650萬加元。

Clements檢察官在庭審中特意指出:「你們的另一棟房子同樣在你們名下時發生過火災。」對此,F女士回應稱「不想說」,隨後補充說「政府捕手處理了。」

Clements則批評道:「你們在一次又一次的事故中,選擇了同樣的疏忽行為。」

此外,本拿比市政府曾於2023年通過法令,授權進入該塊地進行清理並發出違法通知。加拿大廣播公司披露,自那以來,當地又收到5起相關投訴,並發出4項新違規通知。

市府指令程序合法   業主稱遭「不公對待」

F女士與F先生堅稱,市府和消防部門未通過正當程序向其發送關鍵命令。F先生表示:「這些命令郵寄到了一個已廢棄的地址,沒有郵箱,建築也已燒毀。」他認為自己「未獲得公平通知」。

不過,溫哥華市政府表示,所有程序均按現行法規執行:命令郵寄至產權登記地址,並張貼於物業現場。

同時,市府在2024年3月新條例下對兩人提出追加指控,稱他們繼續未遵守消防部門命令,「構成生命安全威脅」。

市政府還表示,不對該物業的稅務帳單公開評論,並未收到相關上訴訴訟副本。

房產價值飆升從220萬漲至2000萬

儘管糾紛纏身,該處房產的升值卻令人矚目。

F女士與F先生在2002年以220萬美元購入該物業,而根據市府最新估價,目前其市值已達2000萬美元。去年市值為900萬,短短一年翻倍。

該物業位於百老匯走廊規劃區,未來將進行大規模城市再開發,預期土地潛力極高。

目前,該房產掛牌價格為1580萬美元。若最終出售,二人將獲得巨額資本收益。

對此,F女士回應檢察官稱:「是市場推動了價值增長,而不是我。」

Clements則批評道:「你幾乎沒有盡責照顧『你的孩子』,但你卻很期待從它的價值中獲利。」

法律與現實的衝突

本案還引發社會對溫哥華住房問題的深層次關注。

「政府應該提供足夠的社會住房,」Zahid Makhdoom法官在庭審中指出,「但我們並不生活在一個理想的世界。」

據F女士與F先生稱,他們曾接收過數十名領取政府救助的租戶,並強調管理困難。「他們住在那裡,給我帶來很多麻煩,」F先生表示。

檢察官則認為,這並非為疏忽責任開脫的理由:「沒有人應為他人賺錢而憤怒,但若以犧牲他人安全為代價,那就是錯誤。」

9月底為支付限期賣地或訴訟尚未明朗

法院要求F女士與F先生最遲於2025年9月底前繳清160萬美元市政帳單。

在拖欠款項與訴訟壓力下,這對夫婦未來或面臨強制追繳、甚至法律追加責任的風險。

不過,若成功出售房產,則或能緩解財務壓力。但目前尚無跡象顯示交易已有實質進展。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C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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