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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豪門狗血劇:溫哥華富二代騙走家裡$520萬

要說電視劇里的狗血劇情,有時候真不如現實精彩。最近在BC省高等法院上演了一出「現實版豪門恩怨」,簡直讓人一邊看判決書一邊想吃爆米花:一個兒子把父母和哥哥告上法庭,結果沒贏到一毛錢,反倒被判賠自己爸媽520萬加幣!

沒錯,五百多萬加幣,就算在寸土寸金的溫哥華,也是一套豪宅的價格了。

這樁官司的主角是Randeep Nijjar,朋友都叫他「Nick」。他狀告自己的爸爸Bob、媽媽Raji,還有哥哥Raj,理由是——家族企業分紅不公平,他沒拿到應得的那份。

然而,法院的判決結果簡直反轉再反轉:Nick不但沒拿到錢,還被法官認定倒打一耙,擅自挪用了家裡的錢,最後欠爸媽整整5,246,754.99加幣!嘖,連小數點都算得清清楚楚。

家族企業?還是「一廂情願」

Nick在法庭上搬出一個他自創的說法——所謂的「Nijjar家族企業」。在他的版本裡,全家人早就有個口頭協議,幾十個公司、上百套房產、無數酒店,全都算在這個「家族大盤子」里。

但問題來了,證據呢?法官翻了整整184頁的判決書,950段內容,愣是沒在裡面找到這個所謂「神秘協議」的影子。更離譜的是,Nick在開庭過程中還不停改口,今天說協議A,明天說協議B,到了後面乾脆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示意圖,圖文無關)

法官看不下去了,直接點評:「Nick可能覺得父母有錢就該一直給他打錢,可能覺得哥哥有的他也該有,但這些都只是『想當然』。你想要財富繼承權,請先拿出證據。」一句話,瞬間把Nick的幻想戳破。

父母反擊戰:兒子啊,你才是那個欠錢的人

戲劇性的一幕來了,Nick雖然沒告贏,反而被爸媽順勢打了個反訴。理由很簡單:這孩子多年來在幾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里,拿著爸媽出的錢,卻一再違約,最後把錢轉進了自己口袋。

(示意圖,圖文無關)

比如,2007年的「Knight街項目」。當時Nick大學畢業兩年,還啃老住在家裡,父母一心想「讓孩子獨立」,就幫他買了兩棟相鄰的房子,讓他當開發商練手。

本來約定好利潤三七分:爸媽七,兒子三。結果呢?開發他沒弄好,還拉別人來收拾爛攤子。最後房子賣掉了,Nick居然自己吞掉了一半收益,爸媽一分錢沒見到。

再來看2014年的「East21街項目」和2015年的「Dunbar項目」。套路差不多:爸媽出錢,Nick負責開發。

結果East21街的地,Nick轉手就賣了,還偷偷把錢拿去買別的房產,居然還告訴爸爸說「這是公司買的」。

(示意圖,圖文無關)

至於Dunbar,他雖然建了,但過程里挪用了超過160萬加幣,還沒還父母的錢,最後又直接轉走了190萬加幣進自己公司。

一句話總結:這不是合作開發,這是兒子拿爸媽當「提款機」。

現實版「豪門狗血劇」

從頭到尾,Nick在法庭上的表現更是讓人哭笑不得。他一會兒糾結公司文件,一會兒編陰謀論,說全世界都在設計陷害他。法官直接無情吐槽:「這不是一場關於公司文書管理的官司。」翻譯過來就是:別再整這些么蛾子了,證據才是硬道理。

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所有Nick的訴求——包括分紅、賠償、返還、追蹤資產等等,全!部!駁!回!相反,他還得乖乖掏錢,把爸媽的520萬還上。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和我一樣覺得,電視劇都沒這麼精彩?本來一個父母望子成龍、拼命給機會的故事,硬生生被演成「兒子告父母,最後賠大錢」的大翻車現場。

不管怎麼說,這起案件給我們提了個醒:所謂的「家族協議」,沒白紙黑字寫下來,法官可不會認。

吃瓜群眾只想感嘆一句:豪門不好當,家產更不是誰都能分。至於Nick?接下來可能要先考慮怎麼還這520萬,再想怎麼繼續「創業」了。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VanPeople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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