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居然是真事,就在紐約長島。
10月27日清晨6點前,一名來自布魯克林巴斯海灘(Bath Beach)的華人男子,在長島高速 East Hills附近酒駕撞上警車!
現場警員當時正處理另一宗911報警,結果他的車突然衝上去。撞完他居然還想開溜,逃不掉後乾脆棄車跑路,沒跑多遠就被增援警察抓住。
更離譜的是,他被抓時竟然當場掏錢賄賂警察,多次想「買個面子」放人!
結果當然是:所有警員拒收現金,他被加控行賄罪。
根據警方通報,他目前被控多項罪名:
醉酒駕駛(DWI)
肇事逃逸
三級逃避警察追捕
三項二級行賄罪
被撞的警員輕傷送醫,暫無生命危險。
紐約州刑法怎麼說?
酒駕:A級輕罪,最高1年監禁+吊銷駕照
逃逸傷人:E級重罪,最高4年
二級行賄:D級重罪,最高7年
逃避警察追捕:可判1年或併入主刑
綜合來看,他若認罪合作,可能1–2年監禁或緩刑+罰金;若拒不認罪,刑期或飆到3–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