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近期指示全球簽證官,在審查赴美簽證申請時,將肥胖及多類慢性健康問題列為可能拒簽的依據。除肥胖外,被點名的狀況包括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癌症、糖尿病、新陳代謝疾病、神經疾病與精神健康問題等。國務院認為,這些疾病可能導致美國需承擔高額醫療成本,金額可能達數十萬美元,因此應作為評估申請人是否可能成為社會負擔的重要因素。
《華盛頓郵報》取得並查證的一份11月6日國務院電報顯示,國務卿魯比歐已通知全球使領館實行此項政策變更。這項新措施擴大了原本僅限於傳染病的健康篩檢範圍,使簽證官在公共負擔評估中擁有更廣泛的拒簽依據,被視為川普政府進一步收緊移民政策的動作。
電報同時建議簽證官將肥胖列為重點考量,強調肥胖可能誘發睡眠呼吸中止症、高血壓與憂鬱症等問題。新指令要求官員評估申請人是否具備足夠財力,以在預期壽命期間自行負擔潛在醫療費用,而不依賴美國政府的現金補助或長期機構安置。
魯比歐採取這一動作的法律依據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規則,該規則允許美國政府拒發籤證或綠卡給可能嚴重依賴社會福利或需長期照護的外國人。新指令適用於各類臨時及永久簽證申請者,包括 H-1B工作簽證及基於家庭或工作的移民;但難民等少數人道項目不適用,儘管這些項目已被川普政府大幅削減。
電報還指示簽證官依據新的標準評估申請人是否具備入境資格,包括申請人是否已達退休年齡、是否擁有過多受扶養親屬,以及其受扶養者是否具有特殊需求或殘障。這些因素都可能被視為潛在經濟負擔。
移民律師指出,健康因素過去雖在公共負擔評估中占一定地位,但主要限於需政府承擔長期安置費用的嚴重情況;此次電報卻廣泛列出常見慢性病,並強調其長期成本,將評估範圍大幅擴大。前美國移民官員也表示,領事官原本就擁有相當大的裁量權,而新指令進一步提供更多可拒簽的理由,使政策傾向更趨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