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2024年12月宣布緊急戒嚴,遭檢方於今年以《內亂首領》罪名求處死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19日下午3時時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尹錫悅內亂首領罪成立。尹錫悅在內亂案中被判無期徒刑。
尹錫悅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令,之後遭到彈劾。法院已將2024年底的戒嚴事件定調為「內亂」,並稱「戒嚴令意圖消滅憲法所保障的議會與政黨制度、令狀主義,並實施憲法所禁止的對新聞與出版的許可與審查,目的是消滅憲法與法律的功能、擾亂國憲。」
法院也指出,2024年的緊急戒嚴令是尹錫悅及追隨他的勢力所為,屬於自上而下的內亂,並指出這種形式的內亂也被稱為「親衛政變」,法院甚至將尹錫悅及前國防部長金龍顯等人稱為「內亂集團」。
此案在經過漫長審理後,特檢組於今年1月13日求處死刑。特檢組當時表示,尹錫悅為了壟斷權力並試圖長期執政,將緊急戒嚴作為手段,是反國家勢力所造成的重大憲政秩序破壞事件。
除了前總統尹錫悅外,另有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前警察廳長等7名軍警高官也因涉嫌參與重大叛亂而被起訴,同時接受量刑。韓國法院已在1月21日認定前總理韓悳洙內亂罪名成立,對其判處23年有期徒刑,比檢方求處的15年還要高。
尹錫悅一審宣判內亂首領罪成立
尹錫悅2月19日約12點30分左右,從首爾看守所搭乘護送巴士出發,於下午12點50分左右抵達位於首爾瑞草區的首爾法院綜合大樓。尹錫悅在內等8名被告全數到庭。
綜合朝鮮日報與韓聯社報導,一審法院對尹錫悅內亂案認定,「長時間阻止國會活動、使其癱瘓的目的十分明確。」並稱「在投入軍隊時,似乎完全沒有事先制定何時撤軍的計劃。」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法官表示,尹的辯護團隊曾質疑,檢察官與檢察機關與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搜處)是否擁有內亂罪的偵查權。法院判斷「檢察機關與公搜處可以就內亂罪進行偵查」,並補充說,最終並不存在任何問題。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內亂案於2月19日宣布判刑。圖為2025年2月11日在首爾出席憲法法庭。(美聯社)
法院表示,本案核心在於,尹錫悅去年宣布戒嚴時,曾將軍隊派往國會。檢方主張,尹早在宣布前一年就已開始策劃這次戒嚴。不過,法院認為目前缺乏足夠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法院認定,尹確實曾下令軍方逮捕特定人士,包括現任韓國總統李在明,而李在明當時是反對派領袖。
法院指出,「本院的判斷是,若(宣布緊急戒嚴)是以相當長時間阻止或癱瘓國會等憲法所設立機關的功能為目的,則構成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內亂罪。」隨後宣布,尹錫悅的內亂首領罪成立。」此時,法院外的支持者聽到消息後,難以置信地大聲喊叫。
法官也表示,尹錫悅同時犯有濫用職權罪。尹錫悅在內亂案中被判處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