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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集體去KTV招異性陪侍 換崗就完了?

近日,浙江台州湯先生向記者爆料稱,2024年4月下旬,台州溫嶺市警局溫嶠派出所一群警務人員在兩名副所長帶隊下,公然在KTV招異性陪侍唱歌,被當地紀委當場抓住。幾天後,該派出所涉事人員及相關領導被集體免職,但都被保留了公職,且該事件過去兩年多,一直未對外發布相關通報。

新黃河調查發現,此爆料信息屬實。2026年6月22日,當地一位民警在電話中也證實了此事的真實性。6月28日,新黃河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溫嶺市警局相關負責人,對方未正面回應此事。

資料圖。圖文無關。

發生在台州的這起事件,其中的幾個細節讓輿論震驚。首先,派出所的這群警務人員在KTV唱歌,是被當地紀委當場抓住的。時隔兩年,當地公務員告訴記者,這事在當地影響很大,因為當時浙江省委巡視組和台州市委巡察組都在溫嶺。

一般來說,上級巡視巡察組進駐地方,基層系統會格外注意。這個派出所倒是「很真實」,頂風作案,毫不遮掩。那問題就來了,省市兩級巡察組都在,這個派出所都如此囂張,那平時得什麼樣?

社交平台一些網友問,兩名副所長帶著警務人員去KTV唱歌,招異性陪唱,KTV老闆敢跟他們收錢嗎?有網友說,要你是老闆,你敢收嗎?以後還想不想做生意了?收了,以後不怕被「穿小鞋」嗎?

唱歌喝酒是小事,但造成的惡劣影響卻難以估量:正經做生意的老闆,可能敢怒不敢言,白白承受經濟損失,當地營商環境被污染;如果老闆另有所圖,趁機「圍獵」,一番糖衣炮彈之後,蒼蠅盯上了有裂紋的臭蛋,會不會自此官商勾結、沆瀣一氣,孳生更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正因如此,對於警察出入KTV等娛樂場所,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出差、開展公務活動由企事業單位、個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級公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安排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參加娛樂活動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這就來到了讓輿論震驚的第二點。兩名副所長帶著一群警務人員去KTV,叫異性陪侍,被紀委當場查獲,所長、教導員以及兩名副所長受到的「處罰」,僅僅是「換崗」,甚至都沒有對外公開通報。這樣輕拿輕放,令人瞠目結舌。

帶隊去KTV喝酒的兩個副所長,一個被調到鄉鎮派出所;另一個找了異性陪侍,先去了溫嶺市海洋經濟發展局,後來又去鎮上成了海洋和漁業行政執法人員。這算處罰嗎?看起來只是換個地方繼續吃公家飯。

資料圖。圖文無關。

作為查處黃賭亂象的第一責任人,涉事派出所在省市巡視組眼皮底下、在政府附近的KTV尋歡作樂,事後非但沒有被處罰,反而得了一種「系統性的保護」——這種內部自我消化醜聞的做法,會對執法公信力造成很大傷害。

連紀委當場查獲,當事人都能保留公職身份、另有他用,很容易向基層傳遞錯誤信號:紀律不過是根可松可緊的橡皮筋。這無疑會變相鼓勵僥倖心理,敗壞司法系統風氣。

這件事能在兩年之後被捅破,還要感謝台州的這位湯先生。他稱因為遭遇不公平對待一直維權,溫嶠派出所多次以派出所原領導班子已被調走為藉口,拒絕受理他維權的事,這才逼得他向媒體爆料。

如果沒有這個意外的插曲,整件事是不是就這麼翻篇了?更有意思的是,湯先生告訴記者,溫嶺市警局專門給溫嶠派出所下了「嚴管令」:該所民警今後休假日與家人喝酒,也必須向組織上報。該重罰的不重罰,卻去管跟家人喝酒的細節?若湯先生所言屬實,這種捨本逐末的管控更像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表演,持續消耗執法公信力。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狐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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