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7月24日生效的「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1號公告),在中國高淨值人士間引發地震,甚至有人「晚上睡不著覺」著急變現補稅,並把目光轉向沒有加入CRS(共同申報準則)的美國。過去中國富裕階層偏好在英屬維京和開曼群島等地設立離岸信託,如今各國金融資訊日益透明,過去被視為避稅天堂的司法管轄區,幾乎都已加入CRS。
多年研究國際稅務規劃和稅務合規服務的會計師劉亞娟表示,新政一出,高淨值人群失眠著急變現繳稅,搞得人仰馬翻。據現在中國規定,若中國稅務居民把資產放入海外信託,須就資產增值部分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如房產購入價格1000萬元人民幣,如今市值3000萬元,放入信託時,增值的2000萬元就可能被視為應稅所得,需要繳納400萬元稅款,這就是所謂「放入信託即時課稅」。
她表示,不僅如此,海外信託每年的投資收益,即使沒有實際分配給受益人,也可能依規定按20%稅率課徵個人所得稅。如果取消信託、移民海外,甚至信託設立人過世,都可能觸發強制清算,仍須就資產增值部分課稅。這一切與CRS全面實施有關。目前中國以及中國投資人常使用的大部分金融中心都已加入CRS,各國開始交換海外金融帳戶資訊,因此過去利用離岸金融中心規避資訊揭露的空間愈來愈小。
相較之下,美國目前並未加入CRS,不參與各國之間金融帳戶資訊的自動交換,因此美國金融帳戶及信託架構,不會透過CRS定期自動與中國交換資訊。也因此,美國成為不少中國高資產人士重新考慮設立信託的重要地點。

劉亞娟表示,美國信託制度在全球具有重要地位,尤其朝代信託(Dynasty Trust)發展成熟,且外國人也可以在美國設立信託,不限於美國公民。新政策公布後,不少原本觀望的客戶開始積極規劃海外資產安排。她建議目前已設立海外信託的中國稅務居民,應重新檢查信託文件,包括信託架構、受益人安排及歷年收益,確認是否涉及新的納稅義務,以及如何依法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
她也提醒,美國綠卡持有人仍屬中國稅務居民,中美有避免雙重課稅的安排,如已在中國繳納相關稅款,一定要和會計師討論是否可以在美國申請外國稅額抵免(Foreign Tax Credit),避免雙重課稅。
律師劉龍珠表示,涉及地緣政治競爭關係,中美目前稅務共享短期不會實現。中國政府對離岸信託收稅新政只會促進大家轉錢到美國,因為轉到其他小國,可能不敢對抗中國政府。另外很多人做信託是為家人,很多錢都不在其名下,對大老闆來說,可以有無數方法規避稅務負擔,真正打擊的是高淨值白領,也會促使他們轉換移民身份,不僅保錢還要保人身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