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雅安公民陳明燕資料照。(受訪人2020年提供)
因幫助弱勢個體維權被判刑4年半的四川人權捍衛者陳明燕,於2026年8月10日刑滿獲釋。陳明燕2015年12月曾因在微信群轉發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而被抓。
維權網8月11日披露陳明燕獲釋的消息。
陳明燕1976年9月9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人,雅安市雨城區武安街34號居民,維權訪民。她曾因孩子的撫養費問題遭法院枉法判決而上訪,又因多次上訪而被當局數次非法關押、拘留。
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她曾先後被北京市警方拘留5天,被雅安市警方刑拘30天,被雅安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超期羈押94天,被雅安市雨城區警方強行作精神疾病鑑定,隨後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醫院關押長達7個月之久。
陳明燕不但為自己維權,而且樂意幫助受難訪民,長期為關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訪民及維權公民送錢送物,經常接待探望家屬,積極聯絡外地人權律師介入訪民案件等。
2015年12月,陳明燕在微信群轉發了一張「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即被雅安市雨城區警方以涉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拘;2016年1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11月2日,又被雅安市雨城區警方變更強制措施,對其監視居住。
2017年5月16日,陳明燕因陪同辯護律師到雅安市漢源縣檢察院調閱天網義工姜成芬案卷,而被雅安市雨城區警方收監逮捕;2017年6月1日,被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3000元;其不服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
2020年4月11日,陳明燕刑滿釋放。她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透露,在獄中長期做奴工、遭受虐待,使她落下一身病;兒女疏離、債台高築和無家可歸的現狀也壓得她喘不過氣。
陳明燕當時告訴大紀元,她只是在朋友圈隨手轉發了「全民起訴江澤民,停止迫害法輪功」圖片,結果被當地公檢法認定是法輪功學員,並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她多次表示自己不是法輪功學員,也不認識法輪功學員,但根本沒人理會,官方是利用特權打擊報復。
陳明燕因幫助弱勢個體參與維權,於2022年再遭抓捕,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至2026年8月10日上午刑滿出獄。
















